旺苍县避险搬迁嘉川石龙村安置点项目(嘉川镇红旗坝A201/01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旺自然资供〔2021〕拍第10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旺苍县人民政府批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旺苍县嘉川镇石龙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设计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佣金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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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容积率 |
规 划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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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自然资供〔2021〕拍第10号 |
旺苍县嘉川镇石龙村 |
10280平方米(约15.42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兼容商业≤10%) |
1 |
≤22% |
≥30% |
停车位按0.58辆/100㎡地上建筑面积配建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878 |
376 |
18 |
50 |
需提交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同时,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资信能力等资信证明。凡土地出让价款尚未缴清和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囤地炒地、非法转让土地、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当事人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保留价)增价拍卖出让方式,最后应价应高于或等于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原址展示,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12时前(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元市鬻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16时前,按拍卖出让须知的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和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验资机构(含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能力证明、竞买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广元市鬻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报名,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和佣金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于2021年12月21日17时前由我公司通知领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在拍卖会前领取拍卖号牌后参加拍卖会。
六、竞买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缴退:
(一)缴纳竞买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
(二)竞买人如竞买成功,须在5个工作日内据实向拍卖公司缴纳佣金(已缴纳的佣金保证金可扣减,不足部分予以补交)。
(三)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缴纳账户(两项分开打入该账户)
户 名: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031900000029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旺苍支行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定于2021年12月22日10:00时在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其它事项:
(一)竞买人办理完报名手续则视为对拍卖文件、标的物现状及《出让须知》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如果不按时领取资格确认书、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拍卖会,我公司将视为放弃,届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政策处理。
(三)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旺自然资(告)字(2021)第10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九、联系方式:
广元市鬻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39-3269718 18981217251
联 系 人:王先生
报名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金田大厦504
旺苍县新华街农行院内二楼
查询网址:《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http://www.gyggzyjy.cn:81/wcggzy/)
广元市鬻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