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0月20日,县审计局对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校园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竣工结算价款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校园建设项目经旺发改〔2017〕399号文批复同意修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征教育建设用地40亩,新建教学楼5834.8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3458.20平方米,学术报告厅302.5平方米,学生宿舍及食堂综合楼6697平方米,运动场180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项目计划总投资93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53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二)项目财政评审情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了旺财评预〔2018〕95号评审报告,该项目评审复核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为56399246.63元。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2018年5月18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核工业德阳金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6月6日,经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同意,该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二八二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5月28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施工合同签订情况。2018年6月1日,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为53496135.00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五)施工许可情况。2018年6月29日,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10821201806290101),准予施工。
(六)项目开竣工、验收及实施情况。该项目于2018年7月15日开工,2020年9月30日,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相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项目实施完成了新建教学综合楼11813.85平方米,建筑层数五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学生宿舍及食堂综合楼6767.0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五层;门卫室50.6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学术报告厅313.54平方米,建筑层数一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新建运动场,校内道路、绿化、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七)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木门镇中心小学校委托四川绍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了川绍雅造咨(内)〔2021〕22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项目审定结算金额54741437元,较施工单位报送结算金额57941802元,审减3200365元,审减率5.52%。
审计结果表明,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作为该项目业主,负责实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落实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程序,并委托了社会中介机构对本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条件,在硬件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对全面提升小学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41554.69元;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
(三)竣工验收报告未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741554.69元的问题,建议县教育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纠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的问题,责成县教育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竣工验收报告未备案的问题,责成县教育局督促建设单位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局已督促木门镇中心小学校按审计核实金额办理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