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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多举措助推巩固生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196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在政策范围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切实推进项目落地。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充分发挥生态产业优势,抓好核桃、林下中药材、笋用竹等林业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在全面推进全县5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基础上,强力推进核桃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核桃综合管护1万亩,实施核桃品种改良0.4万亩。按照全市“一区两带七集群”建设要求,启动新建西河核桃现代林业园区,改造提升普济黄花山核桃现代林业园区争创市级园区,巩固提升英萃核桃现代林业园区争创省级培育园区。充分利用丰富林地资源及园区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立体经济,种植林下中药材0.52万亩。依托丰富竹资源,大力发展笋用竹产业,实施笋用竹造林5000亩。据统计,2021年投入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600余万元。

三是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坚持源头系统综合治理,厚植绿色生态本底,推动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8.55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2000亩,稳步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和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全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是全面推行生态就业。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优先招录有履职能力的1306名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继续扶持发展脱贫人口参加的造林专业合作社,推进合作社承接造林、森林抚育、生态产业发展、林草科技推广等业务,提升造林专业合作社增加脱贫人口就业的能力。持续推广“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脱贫户)”的生态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国有林场、国营苗圃、专合社等项目建设单位优先考虑本地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据统计,2021年已完成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627万元,农户(脱贫户)参与林业项目建设人均收入1000元以上。(林业局 唐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