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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依法依规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36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依法依规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双汇镇党委政府、镇级各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员工、村(居)民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镇、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镇级各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主动加强职工、村(居)民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员工、村(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预约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认真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及时向村(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机关单位办公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商场企业等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

三是持续抓实抓细防控政策宣传。镇级各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通过单位QQ微信群、召开会议、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员工、村(居)民的法治意识,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四是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 双汇镇纪委监委将会同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