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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运输、燃放企业专项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量:2043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我县发生群死群伤的烟花爆竹案事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旺府办函〔2021〕28号)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制订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20%的比例随即抽取被检查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

三、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燃放情况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与许可证信息是否一致;

(二)承运人、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资格;

(三)生产企业按规定粘贴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标签,应用信息系统采集、上报产品出入库信息落实情况;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将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运输、燃放企业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此次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因检查不到位、疏于监管,导致烟花爆竹事故致人伤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讲究方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场检查人员要通过实地查看、核对证照、查阅台帐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隐患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