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在制定的时间节点内,有序的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自2021年10月份开始至2021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的抽查计划。
三、抽查内容
本年度抽查计划内容为: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
四、抽查范围
在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及外地测绘资质单位在广设立的分支机构中抽取1家进行检查。
五、抽查流程
通过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获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5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及公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的流程开展抽查。
六、法律依据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对测绘单位实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将其信用信息予以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涉嫌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第二十四条:实行测绘资质巡查制度。
七、工作要求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法,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保证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附件:《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牵头股室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参与股室 |
1 |
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 |
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外地测绘资质单位在旺设立的分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调查登记股 |
(一)检查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自身测绘资质要求,仪器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自身测绘资质要求。 (二)检查测绘单位基本信息及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三)检查是否存在挂靠、出借证书、超范围测绘、无证测绘等情况。 |
现场检查 |
测绘队 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