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 ,现将联合开展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计划如下。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机构名单,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
三、抽查对象
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且处于存续状态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抽查方式
依托“四川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由系统按照设定的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重复抽查。
五、抽查内容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建工作情况;
(二)实施法人治理情况;
(三)依法聘任和使用教职工情况;
(四)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
(五)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六)发布招生广告,合同使用情况;
(七)办学资质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九)信息公开清况。
六、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办学资质、办学行为等情况;县民政局负责检查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格式合同使用、广告宣传、收费等情况:县税务局负责检查税收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检查消防安全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细化推随机抽查任务,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法机关,以此推动联合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宣传。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要跟踪督办整改到位、确保抽查结果取得实效。
旺苍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