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广农函〔2021〕81号)要求,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监管与执法效率,规范农业农村领域市场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检查部门及人员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按照《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联合单位参与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抽取2名执法人员,县级联合单位各抽排1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实施现场联合检查。
(二)部门内双随机监管。按照《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由局相关业务站股室牵头,联合相关站股室,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相关行业实施检查。
三、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
1.农资市场检查。将我县登记注册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检查抽取对象。2021年5月-8月期间开展1次联合检查,全县范围内抽取不少于5家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检查。
2.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将我县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经营、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检查抽取对象。2021年5月至11月期间开展1次联合检查,全县范围内抽取不少于5家市场主体联合检查。
(二)部门内双随机监管
根据《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的联合检查事项,由我局相关行业站股室制定的双随机监管抽查方案确定。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内容
1.农资市场检查内容。检市场主体资质是否合格;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登记或审定、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是否规范计量是否准备;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等。
2.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地理标志或绿色标志核准情况、标志使用情况,农产品格证使用情况;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生猪屠宰活动、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农业机械、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等。
(二)部门内双随机监管内容
按照《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联合检查事项确定的检查内容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1.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制定《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抄送县级联合检查单位,同时报送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备案。(责任股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部门内双随机监管。按照《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由局行业站股室牵头,制定《2021年度XX双随机监管抽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于5月30日前报政策法规股录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方案应包括检查依据、抽查比例、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等。(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畜牧兽医股)
(二)制定工作细则
根据农业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和方法,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指引,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责任股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在每次开展检查前,由局政策法规股会同行业站股室,在全省“双随机、一监管”监管平台相关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四)开展现场检查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双随机检查工作,局相关行业站股室要积极配合,对照检查内容,提前准备相关资料。联合检查组采取询问调查、实物检查、证照比对、查阅资料、抽样检査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査。现场检査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责令停止违法违规活动并督促当事人整改。必要时采取制作现场笔录、提取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相应监管措施,需立案调查的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案或者移交县区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对市场主体现场检查时,应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如实记录和填写相关表册。(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畜牧兽医股)
(五)进行网上录入公开
现场检査结束后3日内,各联合检查组须将《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联合检査记录表》(附件1)和《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联合检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局政策法规股录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四川政务一体化平台”,并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 (责任股室: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畜牧兽医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站股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统筹协调,认真落实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相关站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工作,对发现涉嫌违法违法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抽查纪律。局属各相关站股室及其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大培训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各类市场主体知晓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的转变,做好市场主体的咨询服务,为推进监管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效果,弘扬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管的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