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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2057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21年以来,旺苍县坚持把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标省市工作要求,聚力信用监管,深化信用应用,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信用机制。建立以常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议事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信用建设、社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适时召开专项小组会,分块推进各专项工作。年初,先后印发工作要点,将信用基础建设、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权益保护四个一级指标具体细化,逐一分解到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实行“月督导、季通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目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强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加大“双公示”数据归集。紧紧围绕市级评价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双公示”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无遗漏。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数据归集、比对和入库,确保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归集数据即时上报,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县党政网同步公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的质量和数量。截止9月底,全县累计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共1708条,报送黑名单2条,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三是强化信用过程监管。创新事前监管环节,在行政许可、资金争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在事中监管方面,以信用评价为主要依据,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要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要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在事后监管方面,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进一步完善我县信用修复机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截止9月底,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600余份,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 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培训2次,引导失信主体主动修复信用。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格局。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精神,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保、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截止9月底,县农业农村局围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农资案件8起,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信用舆论宣传。切实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截止9月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 余份,在县内媒体、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县融媒体中心刊播涉及依法治县、诚信理赔、诚信营商等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新闻报道12条,在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发布信息150余条,推荐诚实守信省、市级道德模范各1人。在全县掀起讲诚信、树新风的浪潮,进一步扩大信用建设影响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环境。(县发改局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