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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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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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欧阳桂 |
刘华云100% |
旺宅国用(2002)字第0658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9817号 |
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欧阳桂宗地一幢1-1号等3户 |
68.81 |
37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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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朝秀 |
苟禄朝100% |
旺变国用(2001)字第01963号、旺房权证C字第00018109号 |
旺苍县尚武镇场镇广旺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小区三十二幢6-2号 |
11.69 |
6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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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