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县重点工作,旺苍县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基础防线作用,促进相关单位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旺苍县档案馆、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
(二)企业:旺苍县红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持续深入推进“排查清理两项工作”,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二)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检查组反映上述公示单位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组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县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徐雯
联系电话:0839-4222957
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