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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23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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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0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3

第四部分 附件........................................ 37

附件1-6............................................... 37

第五部分 附表........................................ 4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8

二、收入决算表....................................... 48

三、支出决算表....................................... 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完善社会监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手抓,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模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

一是打好了邮亭拆除歼灭战,一举拆除了占道邮亭97个,成功搬迁了海盗船、旋转木马等6类大型游乐设施,拆除经营棚2间,清空占用广场400余平方米,搬迁侵占纪红广场10余年的游乐设施。二是整治市容秩序,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临时市场周边乱象。规范门店经营,引导主城区街道流动游商入市规范经营,清理街面商家占道现象。三是整治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为缓解“停车难”,我局组织施划停车位1500余个,协调开放单位及小区停车位500余个,扩建大中坝货运停车场1个。开展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治理,拖移僵尸车辆,引导规范停放,上缴非税收入停车泊位费32万余元。开展城区快递车、送餐车专项整治。规范80余辆快递车身及企业标识,实现了“一家公司、一个标志、一种车型、一个色调”。提高了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到指定停放栏停放的自觉性。四是全面搞好两违管控、广告治理。以扫黑除恶为契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房零增长的良好社会效果。严格管控市容广告店招店牌,加大废旧广告招牌拆除力度,消除广告招牌安全隐患。提高了城市管控能力,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门前“双包”工作。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升级便民服务点。组织协调开展马家梁、振兴路、老川剧团、庙儿沱等地便民服务点的升级改造工作,规范搭建了遮雨(阳)棚,增设并规范摊位200余个,合理设置地摊经济区两个,积极参与红场夜市建设工作,定人定时加强夜市管理,实现方便群众和增加就业双赢,杜绝了地摊经济乱象。二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持续开展各类治理活动,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风尚,争做“文明旺苍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危房改造、新村建设、配套设施,实施“六化”行动,创建最干净乡镇、村庄。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新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屋)1201个,垃圾分类服务点207个,实现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农村90%以上行政村,确保农村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依法拆除我县广巴铁路沿线违法建(构)筑、施工防尘网、塑料薄膜,加固漂浮物,整改非法过道等安全隐患208处,按期消除县辖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五是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标环保问题清单,高质量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规范县城规划区洗车场、整改娱乐场所隔音设备和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依法取缔路边蜂窝煤加工销售点,及时整改达标。

(3)基层党组织活动方面。

一是各支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推进有措施、有载体。二是扎实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双报到”、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做好党员考察培养教育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五是以“建强城管堡垒,铸优执法铁军”为主题,积极开展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的问题。六是深化“五化”强基行动推进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扎实开展“达标党支部”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功能突出、党建基础过硬、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党支部。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936.8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3.84万元,增长24.38%。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旺财投追[2020]098号文件下达2750万专项指标用于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7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1.20万元,占85.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3.50万元,占14.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7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3万元,占37.77%;项目支出1,100.46万元,占62.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6.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3.84万元,增长24.38%。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旺财投追[2020]098号文件下达2750万专项指标用于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2.76万元,下降50.7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580.5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620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中比2020年多支出红军城、木门创建4A级景区旅游公厕建设项目300万元;2019年农村环境保护科目多支出2018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含干浄村庄创建)173.06万元,其他支出科目多支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99.05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2万元,占0.85%;节能环保支出(类)26.94万元,占2.1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84.98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万元,占4.64%;卫生健康支出29.24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43.56万元,占3.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3.53万元,完成预算23.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6.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6.84万元,完成预算91.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底社保系统维护,2020年12月的社保等保险没有缴费成功,做了退库处理,二是有部分机关运转费用报销支付不及时;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7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费还未完成报账,没有支付;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3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74.08万元,完成预算9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老城过河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未到质保期,未支付质保金;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414.70万元,完成预算5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预算1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021年才达到支付条件。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73万元,完成预算99.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社保系统维护,2020年12月的社保等保险没有缴费成功,做了退库处理;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76万元、津贴补贴79.49万元、奖金138.68万元、绩效工资62.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4万元、生活补助0.47万元、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43.5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3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4.37万元、邮电费2.26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5.74万元、维修(护)费3.02万元、租赁费0.98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劳务费1.96万元、委托业务费3.6万元、工会经费3.05万元、福利费7.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基本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8万元,占99.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8万元,完成预算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综合执法局检查验收最干净乡镇创建工作385元;接待剑阁县综合执法局考察城乡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工作525元;接待创建卫生县城爱卫专家讲课、市治理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810元;省人大和九三中央领导赴旺调研补充执法力量接待费用10680元;接待剑阁综合执法局来旺考察学习地摊经济便民服务点设置与管理工作520元;接待昭化综合执法局来旺考察学习城乡垃圾处置工作1285元;接待市治理办来旺督导暗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450元;因省人大和九三中央领导赴旺调研接待苍溪、剑阁综合执法局补充我县执法力量费用12700元;接待剑阁县考察学习城市污水处理MBBR工艺工作组702元;接待市执法局督导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420元;接待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周刊来旺考察城乡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工作625元;迎接市上检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620元;接待青川综合执法大队考察学习邮亭拆除治理工作1340元;接待市局检查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980元;接待苍溪县执法局来旺参加县城市建设大会战工作1150元;接待剑阁执法局交流学习门前双包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工作1250元;接待市局督导检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996元;接待市局检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950元;接待省住建厅、水利厅等开展全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工作800元;接待市局检查环保督查整改情况650元;接待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来旺调研城乡垃圾转运体系建设等294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03.50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5万元,比2019年增加0.48万元,增长0.55%,基本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清障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城管执法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手抓,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模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城市管理执法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各支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推进有措施、有载体。二是扎实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双报到”、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做好党员考察培养教育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五是以“建强城管堡垒,铸优执法铁军”为主题,积极开展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的问题。六是深化“五化”强基行动推进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扎实开展“达标党支部”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功能突出、党建基础过硬、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党支部。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52.63%,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开展门前“双包”工作。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升级便民服务点。组织协调开展马家梁、振兴路、老川剧团、庙儿沱等地便民服务点的升级改造工作,规范搭建了遮雨(阳)棚,增设并规范摊位200余个,合理设置地摊经济区两个,积极参与红场夜市建设工作,定人定时加强夜市管理,实现方便群众和增加就业双赢,杜绝了地摊经济乱象。二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持续开展各类治理活动,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风尚,争做“文明旺苍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危房改造、新村建设、配套设施,实施“六化”行动,创建最干净乡镇、村庄。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新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屋)1201个,垃圾分类服务点207个,实现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农村90%以上行政村,确保农村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依法拆除我县广巴铁路沿线违法建(构)筑、施工防尘网、塑料薄膜,加固漂浮物,整改非法过道等安全隐患208处,按期消除县辖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五是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标环保问题清单,高质量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规范县城规划区洗车场、整改娱乐场所隔音设备和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依法取缔路边蜂窝煤加工销售点,及时整改达标。

(3)城管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指标数11.88万元,执行数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打好了邮亭拆除歼灭战,一举拆除了占道邮亭97个,成功搬迁了海盗船、旋转木马等6类大型游乐设施,拆除经营棚2间,清空占用广场400余平方米,搬迁侵占纪红广场10余年的游乐设施。二是整治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为缓解“停车难”,我局组织施划停车位1500余个,协调开放单位及小区停车位500余个,扩建大中坝货运停车场1个。开展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治理,拖移僵尸车辆,引导规范停放,上缴非税收入停车泊位费32万余元。开展城区快递车、送餐车专项整治。规范80余辆快递车身及企业标识,实现了“一家公司、一个标志、一种车型、一个色调”。提高了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到指定停放栏停放的自觉性。三是全面搞好两违管控、广告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房零增长的良好社会效果。严格管控市容广告店招店牌,加大废旧广告招牌拆除力度,消除广告招牌安全隐患。提高了城市管控能力,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

(4)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指标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以“扫黑除恶治乱”为行动方针,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了凤凰梁临时市场周边乱象。破解了历时近十年遗留下的瓶颈堵点,受到省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5)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一是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目标。采用氧化沟活性污泥生物处理技术处理县城区和嘉川片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利用氧化沟内活性污泥中多种微生物,循环摄取吸收生活污水中大量的氨、氮、磷等有害物质和固体物、悬浮物,使污水经过处理后,出水COD、氨氮、总磷、漂浮物等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二是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满足2020年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药品、日常管理、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资金需求。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4万元

执行数:

7.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4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我局党建工作以“提升旺苍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规范城市秩序,改善城市容貌”为抓手,将党建文化与城管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城管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我局党建工作以“提升旺苍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规范城市秩序,改善城市容貌”为抓手,将党建文化与城管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城管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党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每月不低于1次

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警示教育

每季度不少于1次

季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 “身边的人”,认真做好重点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构建全员抓党建格局

党员干部全员参与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员干部无违规违纪行为

持续用力纠治“四风”,深入开展重拳整治“抓落实不力”作风顽疾专项行动,进一步狠刹“四风”、转变作风、倡树新风,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党章、党务报刊征订

≦2.5万元

≦4.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开展党组织活动

≦1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

≦1万元

≦0.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党建宣传、氛围营造

≦2万元

≦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志愿者活动经费

≦1万元

≦0.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每月公示项目进度,接受群众监督;党员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创和谐幸福生活。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指标

夯实基层基础,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加强

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个人素质持续提升,党组织凝固力提高。

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个人素质持续提升,党组织凝固力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支部满意度

≥99%

≥9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员干部满意度

≥99%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开展门前双包

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督导检查

每月对全县的乡镇和社区进行不定期明本至少1次,每季度暗访至少1次。

“双包”业务培训会议10次,并抽调12名专业人员,分4个督导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双包”工作暗访、督查、指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指导

每月指导“门前双包”、垃圾分类工作。

指导各乡镇、社区增强环境治理意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好“门前双包”。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氛围营造

宣传栏10个,组织宣讲4次、印发宣传资料。

制作播出门前“双包”宣传片30余期,在旺苍发布等平台专题宣传50余期,发放宣传单20万余份,门前“双包”承诺书已实现农村、城镇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门前双包

整治街道卫生,督查商贩搞好清洁,提高卫生意识。

组织协调开展马家梁、振兴路、老川剧团、庙儿沱等地便民服务点的升级改造工作,规范搭建了遮雨(阳)棚,增设并规范摊位200余个,合理设置地摊经济区两个,积极参与红场夜市建设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整治

农村村容村貌有效提升,群众意识显著提高。

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垃圾治理

覆盖乡镇、村进行垃圾分类

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风尚,坚决抵制不乱扔垃圾等市民“十不行为”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用

≦5万元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制作指导性文件所需费用。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业务指导费用

≦7万元

组织环境卫生股、创卫办等单位职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督导、检查、暗访,摸排各乡镇、社区、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所需的车辆运行维护和人员差旅等费用。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业务培训费用

≦2万元

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的会议费和培训费。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宣传费用

≦5万元

制作播出门前“双包”宣传片30余期,在旺苍发布等平台专题宣传50余期,发放宣传单20万余份等所需经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面貌

持续改善、协调发展

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创建美好城乡环境,为促进旺苍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污染治理

减少土壤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护土壤不受污染;治理扬尘和秸秆焚烧,提升空气质量。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指标

文明风气

树立良好的城乡文明风气

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卫生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居住环境卫生,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管执法

预算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88万元

执行数:

11.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8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管。按照“六特五化三高一总体目标”的城市管理思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服务水平。

保障县城区市容市貌规范、整洁,维护城市秩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提升执法水平

每季度1次

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执法安全等内容培训6次,组织全员考试1次,如有新执法政策,马上开展,提升执法水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严格执法督查

督查每周不少于4次,督查室主任每天全域督查不少于2次。

督查每周不少于4次,督查室主任每天全域督查不少于2次。对全队范围的着装、考勤、执法规范化等问题进行全方位督查,确保严格执行、规范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加大违章整治

制规范门店规范经营不少于100处次、取缔占道不少于50次、消除违规摆摊点不少于5处

一年来,共规范门店264个次,引导主城区街道流动游商100余人入市规范经营,清理红星街商家占道80余米,消除伯章小学路口、凯旋城周边、中医院门口摊点乱摆6处;取缔凤凰梁铝合金加工占道4家、摩托车维修占道4家,取缔早餐餐桌占道40余桌次,取缔违规搭台促销占道34家、占道装修11处、门店占道40余处、清理伞墩、篷布27个,拆除红军城继红广场游乐设施1处,拉起市容秩序管控高压线。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整治城区车辆停放秩序

规划新增停车位至少1000个,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组织施划停车位1500余个,协调开放单位及小区停车位500余个,扩建大中坝货运停车场1个。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法车辆、记录仪等维护经费、车辆油耗等

≦2万元

各执法中队办公室、执法岗亭、货运停车场物业、水、电及日常办公耗材等费用。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公共基础设施维修

≦2.88万元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用

≦5万元

各类执法活动广告宣传、大型接待活动展板、各类标识牌制作等费用。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法宣传制作经费

≦2万元

交通隔离栏、摩托车停放栏、指示标识牌的维修费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秩序

市容市貌整洁,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执法管理,达到商户规范经营、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秩序的意识,共同创建美丽城市,使我县城市风貌整体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指标

市民法治意识

增强市民城市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城市。

培养城市市民维护城市面貌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商户满意度

≥90%

通过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执法公正严明,无厚此薄彼现象,无选择性执法,维护公平经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通过加强城市执法管理,规范城市秩序,让城市居民对生活环境满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万元

执行数: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坚持以“治乱”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提升城市秩序。

以“扫黑除恶治乱”为行动方针,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了凤凰梁临时市场周边乱象。破解了历时近十年遗留下的瓶颈堵点,受到省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

扫黑除恶专项宣传一年不少于4次,面向群众宣讲不少于2次

先后召开政策解释会5次,疏导上访210人次,处理信访15件,召开联席会议6次,组织录播专题宣传片6期。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全面打好市容秩序攻坚战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行业领域专项治乱,开展油烟噪音专项整治,车辆乱停整治,扬尘污染整治,违章搭建整治,在深入开展五乱治理工作的同时,依法对邮亭秩序、游商走贩、游乐设施开展纵向治理。

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了凤凰梁临时市场周边乱象;拆除了占道邮亭97个,成功搬迁侵占纪红广场10余年的游乐设施。破解了历时近十年遗留下的瓶颈堵点,受到省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每日巡逻

全天巡逻

每天巡逻排查,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发现情况处理时间

即时处理

即时处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信访处理时间

即时处理

即时处理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法设备运行维护

≤0.8万元

≤0.8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普法宣传用广告、传单、宣传手册、标语等

≤0.7万元

≤0.7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减少不良竞争,促进自主创业

形成健康生态的营商环境,自主创业人数增加,摊贩经营更加规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风气和治安得到提升

社会风气和治安得到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指标

良好城市风貌

增强市民城市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城市面貌。

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培养城市市民维护城市面貌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80.5万元

执行数:

580.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80.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80.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

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收集处理生活污水量

大于100万吨

大于150万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削减COD 量

大于20吨

大于20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削减氨氮量

大于30吨

大于30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

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全指标监测、危废液处置、在线监测维护等生产运行费用

大于等于180万元

大于等于18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税金

大于等于150万元

大于等于15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职工工资福利

大于等于230万元

大于等于230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保障东河-嘉川一片的水质达标

保障东河-嘉川一片的水质达标

创造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东河一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片区居民满意度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城管执法专项项目、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城管执法专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记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目),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管执法: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在原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基础上组建,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件管理股(执法监督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装备股、环境卫生管理股(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6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息中心、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卫事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主管国有企业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财务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2)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2)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8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18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 12人。2020年新增事业编制人员3人,离职1人,调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名,新增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全年总收入4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万元,项目支出3396.7万元,上年财政返还额度186.22万元(其中存量指标11.8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三)2020年全年支出总计17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3万元,人员经费580.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7.24万元;项目支出1100.4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城乡垃圾体系三推项目建设。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手抓,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模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情况。

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编制绩效目标,做到依据充分、指标精细、内容完整、项目细化、程序规范、测算合规、数据准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把好预算编制质量关,严格执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按“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要求编制上报部门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严格按科目、进度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调整预算项目,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9.79%,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支出。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按进度执行预算,年度内较好的完成了城市管理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

5.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严格项目管控,按“三重一大”制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各项目执行部门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各方面意见,在决策中,无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情况。

6.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项目主要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专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党组织活动专项、城乡垃圾体系建设等项目,年初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均完成预定绩效目标。为使项目资金合理、可控、高效使用,保证项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有序组织实施各个项目。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考核考评管理,全面完成各项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红色旺苍 中国茶乡”的战略部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导向,结合门前“双包”工作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力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秩序明显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06分。

绩效公开、整改方面。按县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顺利、预定绩效目标完成,无整改事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方面。项目实施各部门在预算时提交项目绩效申报目标,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班子集体决策是否确定该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年终顺利完成项目绩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手抓,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模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从事财务工作人员数量较少,队伍有待加强。我局行政管理事务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人员结构复杂,需要多名从事财务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二是年终决算支出数据与年初预算存在偏差,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专业的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对各项资金的监管水平。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使各股室、业务部门更好地衔接,积极调度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缩小年终支出数据与预算数的偏差。

附件2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单位党建工作以“提升旺苍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规范城市秩序,改善城市容貌”为抓手,将党建文化与城管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城管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0年党组织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7.4万元,预算批复数为7.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到位7.4万元。

3.资金使用。用于本单位党建工作建设,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下达7.4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项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各支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推进有措施、有载体。二是扎实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双报到”、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做好党员考察培养教育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五是以“建强城管堡垒,铸优执法铁军”为主题,积极开展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的问题。六是深化“五化”强基行动推进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扎实开展“达标党支部”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功能突出、党建基础过硬、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党支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3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是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治理办)的工作经费,该办公室设在我局,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预算批复数为1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到位19万元。

3.资金使用。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下达19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开展门前“双包”工作。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暗访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升级便民服务点。组织协调开展马家梁、振兴路、老川剧团、庙儿沱等地便民服务点的升级改造工作,规范搭建了遮雨(阳)棚,增设并规范摊位200余个,合理设置地摊经济区两个,积极参与红场夜市建设工作,定人定时加强夜市管理,实现方便群众和增加就业双赢,杜绝了地摊经济乱象。二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持续开展各类治理活动,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风尚,争做“文明旺苍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危房改造、新村建设、配套设施,实施“六化”行动,创建最干净乡镇、村庄。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新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屋)1201个,垃圾分类服务点207个,实现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农村90%以上行政村,确保农村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四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依法拆除我县广巴铁路沿线违法建(构)筑、施工防尘网、塑料薄膜,加固漂浮物,整改非法过道等安全隐患208处,按期消除县辖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五是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标环保问题清单,高质量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规范县城规划区洗车场、整改娱乐场所隔音设备和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依法取缔路边蜂窝煤加工销售点,及时整改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52.63%,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情况,二是与财政部门沟通不足。

(三)相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资金支付计划,及时支付资金。


附件4

城管执法专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管。按照“六特五化三高一总体目标”的城市管理思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服务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打造城管执法铁军,创建人民满意城市”的总体目标,秉承“恪尽职守,为人民管理好城市”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城市行政管理职能,保障县城区市容市貌规范、整洁,维护城市秩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0年城管执法工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向财政局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财政批复数为11.8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当年存量资金安排。

2.资金到位。到位11.88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城管执法工作,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绩效申报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指标下达11.8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打好了邮亭拆除歼灭战,一举拆除了占道邮亭97个,成功搬迁了海盗船、旋转木马等6类大型游乐设施,拆除经营棚2间,清空占用广场400余平方米,搬迁侵占纪红广场10余年的游乐设施。二是整治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为缓解“停车难”,我局组织施划停车位1500余个,协调开放单位及小区停车位500余个,扩建大中坝货运停车场1个。开展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治理,拖移僵尸车辆,引导规范停放,上缴非税收入停车泊位费32万余元。开展城区快递车、送餐车专项整治。规范80余辆快递车身及企业标识,实现了“一家公司、一个标志、一种车型、一个色调”。提高了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到指定停放栏停放的自觉性。三是全面搞好两违管控、广告治理。以扫黑除恶为契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房零增长的良好社会效果。严格管控市容广告店招店牌,加大废旧广告招牌拆除力度,消除广告招牌安全隐患。提高了城市管控能力,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下达指标数11.88万元,执行数为11.88万元,完成指标的100%,完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5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专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坚持以“治乱”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提升城市秩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了凤凰梁临时市场周边乱象。破解了历时近十年遗留下的瓶颈堵点,受到省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向财政局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申报预算,财政预算批复数为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当年预算资金安排。

2.资金到位。到位1.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扫黑除恶工作,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下达1.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以“扫黑除恶治乱”为行动方针,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根治了凤凰梁临时市场周边乱象。破解了历时近十年遗留下的瓶颈堵点,受到省市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下达指标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指标的100%,完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6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属国有企业,财务独立核算。于2008年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总投资8000余万元,占地面积41亩,建有污水主管网15.3公里、污水提升泵站两个、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的生化处理系统一处,2012年10月正式运行,主要承担县城区和嘉川片区生活污水的处理,日处理污水8千—1万吨,服务人口15万。2017年7月12日,根据环保督察工作需要,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权由县环境保护局移交我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二是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满足2020年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药品、日常管理、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资金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自评,对2020年县财政拨付的运转经费580.5万元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绩效自评。二是我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在其自评的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总体评价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我单位根据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转需要向县人民政府申报运转经580.5万元,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财政下达污水处理运转经费580.5万元指标至我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财政追加指标。

2.资金到位。到位580.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2020年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下设财务科,财务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制订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及领用办法》、《日常管理及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能严格按照制度对运转资金进行监管使用,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安全,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污水处理厂按月向我单位申请用款计划,经我单位分管领导核实、主要领导审批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县财政局审批资金计划后我单位及时全额予以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指标下达5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0年,为了确保项目的稳步实施,经单位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安协助局长管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光林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经费计划的审核、财务情况的监管。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成立了厂长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运转经费审批领导小组。实行经办人提出资金申请—主管科室提出使用意见—财务科审核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分管副厂长签注审核意见——厂长审批同意的运转费用使用流程。为使财政资金合理、可控、高效使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按月向我单位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按季报送财务报表,年终报送资金使用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我单位指派业务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我单位按要求保障了经费的足额按时拨付,两个泵站和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年运行正常,实现了全年收集处理生活污水150万吨以上,保证了全年365天污水处理“持续、稳定、达标、安全”正常运转,完成目标计划的100%。削减COD 200多 吨、氨氮30吨左右,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满足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创造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东河一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评价为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奖惩切实规范管理,抓设备管网维护,全年污水处理达标运行,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能顺利地接受中央、省、市的环保督察,为改善我县城区、东河流域及长江上游水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为常期运转类、民生保障类项目,每年未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经费保障力度不够。运行费用的使用与审批拨付时间差距较大,不能满足生产高质、高效运转的需要。

(三)相关建议。

建议县财政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按项目进度足额拨付经费,以满足县城区、嘉川片区生活污水处理的需要。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