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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5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5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3
第四部分 附件……39
附件1……39
附件2……52
第五部分 附表……6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8
二、收入决算表……68
三、支出决算表……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6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6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全覆盖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率99.5%,无公害防治率100%,苗木产地检疫率100%。顺利完成人工繁育主体退出和存栏动物处置工作。
2.森林防火及扑救。全覆盖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整改率100%,2020年发生森林火情火警14起,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森林火情起数下降25%,森林火灾损失率下降86.15%,保持了连续34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3.营造林建设。完成营造林1万亩、补植补造1.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低效林改造1.5万亩、森林抚育9.3万亩。
4.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8件,有效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
5.森林资源管理。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依法使用采伐限额3.271万立方米,顺利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森林面积净增2.97万亩,森林蓄积净增37.44万立方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92%。
6.林业产业发展。实现核桃产量4.03万吨,实施核桃品种改良3万亩,巩固深化核桃有机认证0.4万亩,建成稳产丰产有机示范基地6万亩,建成初加工点3个。林下中药材种植4300亩。新发展笋用竹0.45万亩,发展林下中药材0.43万亩,建成中药材示范基地0.15万亩。巩固提升23处森林人家创建成果。米仓山大峡谷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成嘉川镇五红村、英萃镇新建村增彩添香示范村2个,白水镇光明村、高阳镇双午村、东河镇凤阳村、木门镇三合村、柳树村、嘉川镇五红村、张华镇松浪村8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7.惠民惠农政策兑现。全面推进生态专项扶贫,选聘生态护林员1306名。补偿公益林127.333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8.55万亩,完成兑现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914.36万元、天保公益林资金2005.51万元。
8.脱贫攻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次,培育科技精准扶贫示范户12户。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1个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9个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和3个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林业森林公安局
2.旺苍县国有林场
3.旺苍县国营苗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974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513.12万元,增加72.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增加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400万元。
2020年度支出总计2974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2513.12万元,增加72.6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结转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477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76.56万元,占4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3万元,占50.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46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9.93万元,占18.09%;项目支出13489.08万元,占81.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4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513.12万元,增加72.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增加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400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74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2513.12万元,增加72.61%。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结转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76.39万元,减少7.8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万元,占0.08%,主要用于引进优秀人才津补贴和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万元,占0.58%,主要用于米仓山大峡谷景区运营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1万元,占2.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支出125.35万元,占1.2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
节能环保(类)支出1149.59万元,占11.14%,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以及退耕还林农户补助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农林水(类)支出8525.42万元,占82.65%,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执法与监督、产业化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扶贫等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207.2万元,占2.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14.93万元,完成预算83.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45.7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35.25万元,完成预算99.7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较项目计划滞后一年。
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2.67万元,完成预算3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度使用。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93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个别农户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于本年度支付。
11.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项目资金。
12.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项目资金。
1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4.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支付了上年度欠付的人员经费。
15.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4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结转的项目工作经费。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43.41万元,完成预算98.0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2165.12万元,完成预算7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植被恢复造林属于跨年度项目。
1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843.56万元,完成预算6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是跨年度项目,我县天保国有林管护项目是上年资金次年使用。
19.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039.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检查验收费在本年度支付。
20.农林水(类)林业(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本年度验收合格后支付。
21.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7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林业(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本年完成支付。
23.农林水(类)林业(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项目工作经费在本年完成支付。
24.农林水(类)林业(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25.农林水(类)林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益林区划定界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26.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87万元,完成预算5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林业站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资金待支付。
27.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08.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
2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持平。
29.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保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项目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待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7.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26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70万元,完成预算8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6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37.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77.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47万元,减少22.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载货汽车1辆、消防水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及指导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完成预算9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5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员,限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2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林科院和广元市林业局来旺检查核桃粗加工厂考核验收工作,发生接待费用1091元;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来旺开展世界银行贷款县级方案编制工作等,发生接待费9725元;四川省林科院来旺指导核桃园区基地建设工作、杜仲基地配方施肥工作及广元市林科院来旺指导菌类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等,发生接待费3654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154.07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8万元,比2019年增加2.61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核桃品种改良、综合管护服务、森林抚育、植被恢复造林绿化等林业项目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厉行节约,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9207.13万元,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将应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通过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自评,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体按照计划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笋用竹产业发展”、“森林生态效益农户补助”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5.51万元,执行数为200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进一步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还可增加工程实施地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荒山造林绿化进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补偿资金兑现过程中,部分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成为睡眠账户,且农户本人因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造成资金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乡镇尽快核实农户基本信息,完善银行账户资料,争取资金一次性发放成功。
(2)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35.84万元,执行数为73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同时,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兑现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农户未在本地银行办理社保卡或已办理的社保卡遗失、冻结等,导致补助资金兑现失败,且长期外出务工的无法取得联系,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加快退耕还林造林及补植,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3)市级财政扶贫专项笋用竹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5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89%。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县竹产业的发展,提供贫困户务工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同时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使得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一是苗木栽植过程中遇到极端天气,导致苗木成活率难以保障,需严格注意造林时间,因此时效性较强。二是农村劳动力短缺,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农户的劳务收入难以保障,带动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导致项目后期的抚育管护困难重重,见效周期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增强农户管护意识,提高整体抚育管护水平,巩固造林成果,确保成林成才;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由乡镇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负责项目质量监督;三是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采用种植林下经济,实现以短养长,达到项目建设的要求。
(4)涉农整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5.975万元,执行数为883.035万元,完成预算的93%。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完成综合管护核桃1万亩,核桃品种改良0.8万亩,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0.43万亩,在英萃镇新房村、新建村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个,面积1500亩,新发展竹产业面积0.45万亩,全面完成2020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建设质量达到预期效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较晚,因林业产业项目对季节有严格的要求,个别项目资金下达晚导致短期内难以完成所有工程量,无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支付进度。二是个别农户直接受益的项目,因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而农户缺技术或缺劳力,无法自建完成,便由当地专合社作为主体带动实施,资金直接补助给专合社,在项目实施程序上,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程序严格操作,程序复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所有项目资金在年初下达,如果下半年下达资金,建议不将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二是建议农户直接受益的项目,在遴选实施主体的时候,一定资金范围内的可以适当简化程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旺苍县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除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等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
1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指除天然林保护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除退耕还林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除节能环保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绿化养护。
23.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指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6.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扶贫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农林水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附件2:旺苍县2020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