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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1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7
第四部分 附件.........................................................................................................42
附件1: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2
附件2:2020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0
附件3:2020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8
第五部分 附表.........................................................................................................6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县区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县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县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牵头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 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县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县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县区核安全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规定发布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监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2.统一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作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上报普济镇、三江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项目,预计可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85吨,减少氨氮排放12吨。加强水泥电力焦化等全口径企业运行监管,继续推进砖瓦行业脱硫治理及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预计可完成年度涉气减排任务。各项削减数据待生态环境部年终核查认定。
2.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1)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蓝天保卫战)。2020年,我县通过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开展道路运输扬尘防治等工作,认真扎实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一是完成米仓山大酒店等3家企业共计3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纳入2020年淘汰计划的天马丝绸公司正在对其1台4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淘汰。二是逗硬秸秆禁烧监管,2020年,立案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4起、露天焚烧煤矸石行为2起,共处罚金2500元。三是督促旺苍川煤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筹集资金697万元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是嘉川发电厂和代池发电厂筹集资金445.5万元,开展了汞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均已完成;五是督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开展焦炉烟囱烟气脱硫脱硝治理,总投资25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设备正在调试中。六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实施城区全域禁放,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值守巡逻,确保禁放管控到位。
(2)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一是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6亿元完成白水、木门、三江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以及黄洋、国华等9个乡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目前全县1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均投入运营;投资4800万元完成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提能升级,日均污水处理能力由1.5万吨提升至3万吨。二是积极推进项目谋划。编制了《2020—2022三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新(扩)建、城镇排水管网新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等7大类36个项目,总投资4.68亿元,目前该方案已报省住建厅审批。三是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对白水镇等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对县城区黄洋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14个乡镇级及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编制了《旺苍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改项目实施方案》,已安排专项资金898万元,对县域23个乡镇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无超标断面。建成张华、木门两个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即将投入运行使用,县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多措并举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对全县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实现了严格监管,规范落实了危险废物“产-贮-处”各个环节环境保护要求。二是扎实推进尾矿库排查整治,全县5个尾矿库中1个未建成,现有4个尾矿库企业均制定了污染防治方案,按要求开展了整治,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开展旺苍县矿井涌水超标矿企周边农用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评估、燕子乡关闭煤矿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详调和旺苍县受污染农用地土壤调查工作。四是完成了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五是全县共建设完善各类废弃农膜回收站(点)386个,回收网络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提升了废弃农膜回收率,据统计,今年以来共计回收废旧农膜75吨,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12.3吨。2020年,全县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
3.全面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跟踪督察的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和“回头看”移交的19件信访件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08个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未完成整改任务在加快推进中。旺苍县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共发现问题357个,截至2020年底,完成整改268个,剩余89个问题正有力有序推进。
4.全力推进矿企涌水治理销号工作。全县共有涌水超标矿山28家、井口64个。2019年对国家推长办反馈的9家重点矿企环境问题已整治完成,并进行常态化跟踪观测,狮子岭煤矿、振华矿业污水处理设施由燕子乡、高阳镇负责运行维护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完成了2019年度9个重点矿企整治问题销号申报工作。2020年剩余的21家矿企41个井口涌水问题已整治完成,并及时已启动了2020年度矿企整治问题销号工作。2020年底,已完成了销号资料申报,矿企周边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已经完成。
5.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过多次的数据库比对审核完善,确定旺苍县普查的工业企业共计331家,农业源中规模化畜禽养殖34家,生活源包括锅炉6个、行政村350个、入河排污口180处,移动源33处,集中式42处。前期准备、入户调查、质量核查均在全市居于前列,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明江同志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表现突出个人。
6.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稳定帮扶力量队伍。保持帮扶力量队伍总体稳定,确保不因帮扶力量减少或变动带来的工作滞后或断层。二是提前帮扶谋划。为我局帮扶的4个村贫困户针对性制定了巩固提升规划和脱贫帮扶计划,截至目前开展农业夜校培训90期。三是切实关心走访,组织帮扶干部开展入户宣讲政策、开展“三同”活动、慰问走访活动等。四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大坝村集体经济藤椒产业园实现2020年集体经济总收入4万余元,贫困户人均分红65.1元;宝鼎村继续加快发展九叶青花椒集体产业示范园,集体经济初具规模;凤凰村种植白沙枇杷845亩、黄茶200亩,2020年集体经济总收入约1万元,贫困户人均分红3元;大地曙光联合村发展特色产业沙梨60亩,曙光村独立发展特色产业集体经济种植青花椒40亩,贫困户人均分红10元。五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我局向4个帮扶村投入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大坝村30万元、凤凰村30万元、大地曙光联合村20万元,宝鼎村2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2020年,共立案调查10家,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份,罚款46.85万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2份,责令停产整治2家,集中警示约谈突出环境问题企业2次。全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20余车次、执法人员560余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380余家次。在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大练兵活动中,原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获得团体三等奖,大队长何涛同志获得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个人三等奖。
8.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木门镇三合农业园区新建了广元—巴中空气区域传输通道自动监测站,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新建了喻家咀、拱桥河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站房已建设完成,正在安装监测设备),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大力开展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督促指导我县经开区工业园区在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内开展了水气土协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接入了园区及企业视频监控,并录入企业监测数据,工业园区协同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增强。监测表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达到94.5%,为历年最优。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无超标断面。声环境质量状况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加强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强化人员培训,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在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旺苍县环境监测站获得团体三等奖。
9.严把环境准入许可。一是积极推进西南水泥增产扩能、西南水泥骨料和皮带廊项目、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家居项目、攀成钢焦化扩能、达钢领航科技复产等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及服务工作。2020年,旺苍生态环境局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18个,网站备案项目210余个,无违规越权审批,无行政审批效能投诉,无随意改变环评形式现象发生,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二是统筹推进全县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核发登记工作。于2020年5月底全面摸清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排污登记应登尽登;已经全面完成100余家登记和20余家发证工作。三是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发证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目前,已经全部完成400余家登记,40余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登记发证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做好我县“三线一单”编制修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善了“三线一单”编制修改工作。
10.做好重点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应急、核与辐射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垃圾填埋、尾矿库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完成3个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督促旺苍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开展850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督促四川京联市政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完成渗滤液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二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了屠宰加工、煤炭洗选等行业应急预案清查备案工作,完成新编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31家。三是开展环境应急演练,6月18日,我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旺苍经济开发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了环境突发事件部门联动和协调能力,增加了实践经验。四是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县域实际,安排专项资金8万余元,制定了应急物资采购清单,新采购了吸油毡、吸油拖栏、耐酸碱手套等一批应急物资。五是化解信访矛盾,2020年,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79件,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136件、网络微信平台投诉30件、上级转办13件,已办结并回复177件,剩余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处理率达到98.88%,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六是强化核与辐射监管。修订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了辐射年度评估及许可证年审登记工作。对远达工贸、唐家河煤矿洗选厂2家放射源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详细检查防护用品、监控设施、交接班记录等。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旺苍县中医医院闲置钴-60医用放射源收贮,及时消除了高危风险源,有效杜绝了辐射安全事故隐患。七是强化疫情医疗废物监管。从正月初一开始,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全县5家定点疫情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片区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以及张华、双汇等重点乡镇卫生院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同时,建立疫情期间全县医疗废物调度机制,实行每日一调度,重点对5家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含疫情医疗废物)产生量、贮存情况、处置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调度,为及时科学研判医疗废物监管风险提供了依据。
11.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对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进行了调查,编制并印发了《旺苍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二是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旺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旺苍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496万元、融资1000万元。针对多种居住形式,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社,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社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15户及50人以下居住较为集中的集聚区,建设院落三格式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对地形地貌复杂、人口较少的村社,采用无动力及生态湿地等技术分散处理。四是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各乡镇对辖区内黑臭水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了农村黑臭水体初排清单,进行了公示并上报了市生态环境局,为治理工作后续开展奠定了基础。
12.积极完成“散乱污”整治2020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我县共有18家企业列入“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任务名单。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18家,完成率为100%,2020年度“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已进入验收销号阶段。
13.有序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四川北部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池发电厂和四川广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公司2家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相关资料已在系统进行提交。2020年10月28日,2家企业均通过了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专家组审核。
14.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2020年,坚持将日常监管培训和强化督查考核相结合,全县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保持正常运行,各乡镇网格监管职责有效落实,共计化解环境矛盾纠纷50余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80余起,上报环境污染问题20余个。依靠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年共立案秸秆、煤矸石焚烧案件6件,达到了“处罚一件,震慑一片”的效果,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向好。
1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题、目标、内容、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等。紧扣我局机关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全县各单位、乡镇违规违纪案例,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三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抓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整改消号。四是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促膝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每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四是根据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文化自信”引领环保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展现“环保风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开展了以“勇当蓝天碧水净土卫士,争做生态文明绿色先锋”为主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五是着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夯实理论学习,提升思想水平,注重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
16.抓好干部人事管理。一是配合市局做好环保垂改系列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审核及数字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机构人员、经费、资产划转及经费保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广环发〔2020〕11号)要求,配合做好人员划转相关工作;二是做好人员调动、退休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三是做好财政供养系统人员、离退休干部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四是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2209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1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细化了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责任清单,制定了单位重点全力风险防控清单和内部监督责任清单,并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台账,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执行落实,做到“四责”同亮同推同述同追。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利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3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职工知纪守纪意识;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廉政党课等方式突出“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工作重点,认真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时刻警醒、警钟长鸣,努力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政治生态。三是强化巡视问题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涉及旺苍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10月份“大督查”巡视反馈问题,党组书记杜晓蓉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整改任务。
18.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县审计局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同时开展了旺苍县矿井涌水超标矿企周边农用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评估项目内部专项审计,以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为重点,发现四川省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存在法律风险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6101.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各397.02万元,下降6.1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4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2.7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8万元,占22.11%;项目支出2661.11万元,占77.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01.07万元。与2019年6498.09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7.02万元,下降6.1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9.13万元,下降5.2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5万元,占1.0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1万元,占0.92%;节能环保(类)支出3293.45万元,占96.41%;住房保障(类)支出51.95万元,占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16.29万元,完成预算55.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11万元,完成预算7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转下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9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结转下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完成预算64.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结转下年。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34.71万元,完成预算9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结转下年。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完成预算9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质量考核及党组织活动经费结转下年。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6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结转下年。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5.98万元,完成预算7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空气自动站建设及例行监测)结转下年。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03.48万元,完成预算82.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及空气激励资金结转下年。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217.33万元,完成预算10.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地下水污染评估与矿山治理修复)及水质自动站建设专项资金结转下年。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83.60万元,完成预算8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下年。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91.26万元,完成预算5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61.78万元,完成预算4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结转下年。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15万元,完成预算3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应急资金结转下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0万元,占4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0万元,占5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预算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污染投诉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7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11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来旺督导检查、上级(人大、政协)调研考察、交流学习、环境监测工作接待。其中:上级来旺督导检查支出21170元、上级(人大、政协)调研考察9931元、交流学习37335元、环境监测5486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9万元,比2019年增加22.91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020年,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及扫黑除恶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部门组成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二是部门支出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的需要,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硬性缺口。部门支出绩效达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审批和支付,无拖欠和截留财政资金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组织活动”、扫黑除恶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党组织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万元,执行数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班子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全年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12次,开展“党课开讲啦”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发挥行业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5支,组建临时党支部一个,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医废督查检查,对集中隔离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每天4次的应急监测,积极参与主城区商业网点管控。大年三十带领党员、干部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劝导,今年空气质量取得了较大改善,达标率为94.5%,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超市下目标4.5个百分点。完成2020年21家矿企41个井口涌水问题整治工作,同时完成了销号资料申报工作。三是抓好支部标准化建设。 按照“五化”强基规范,建立了“达标”党支部三年计划台帐。深入开展“勇当蓝天碧水净土卫士,争做生态文明绿色先锋”党建文化品牌创建活动,并印制了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方案。四是抓好党员发展。参加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4人,做好了党费收缴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深入联系村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庆祝活动,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六是扎实抓好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在全国第7个扶贫日捐款10000元,定向捐赠给米仓山镇大坝村。七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每周一局例会、不定期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转发“廉节”通知,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八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行政审批、环境监测、项目管理、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管,扎实开展“早提醒早发现早整改”,开展谈心谈话,建立起职权明细、风险公开、制度防范、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九是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把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要求和精神作为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5次,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支部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安排、期中抓好落实、年终做好总结。十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激发意识形态新动力。采取支委会学习、集中理论宣讲等方式,强化支部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强化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十二是抓好舆论引导。积极正面引导,展示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大气质量提升等新成效,树立旺苍生态环保新形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责任担当意识有待强化。支部党员队伍在责任担当意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事创业的冲劲有所弱化。在环保督察期间,有的干部被问责后,思想上的“坎”难以上去,导致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的韧劲还需加强。有些工作和事情虽然经过会议集体研究部署,但在推进中进展缓慢。
(二)为民服务的意识还需增强。支部个别党员同志不自觉地在思想深处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认识出现模糊,造成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不深入,没有与服务对象换位思考。
(三)党风廉政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一是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在党建工作和工作管理的落实上统筹不够,工作方式方法上还有所欠缺,有时候存在时紧时松的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不够多。在工作思路、理念、管理方法上还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有效手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坚持理论武装不放松,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读原著、学原理”活动,不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不断凝聚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思想合力、认知合力和行动合力。
(二)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抓好“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好“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持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三)坚持全面从严不松劲,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坚决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阶段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以执纪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廉政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当好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生态环境纪律的坚定执行者,推动监督执纪责任落实。
(2)扫黑除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通过项目实施,有序推动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和行业治乱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党组织活动项目、扫黑除恶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党组织活动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扫黑除恶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 指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药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下设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自然生态股。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一个: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县区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县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县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牵头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县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县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县区核安全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规定发布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监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2.统一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作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三)人员概况
1.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核有行政编制12名(含工勤编1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
2.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有参公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编人员15名,其中参公事业编17名、工勤编3名。
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监测站:核有事业编29名。实有在编人员2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16名)、事业管理人员6人、事业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4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2.7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8万元,占22.11%;项目支出2661.11万元,占77.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情况:年初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年终完成目标实现,并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报送。
2.预算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合符规范。
3.支出控制:一是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拨付款项,二是基本支出达到月均衡;三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不超去年标准进行压缩。
4.预算动态调整:除上级专项收入外,无预算外的指标调整。
5.执行进度和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9%。
6.违规记录情况:全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正常,部门决算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审核无错误。
(二)结果应用情况
1. 建立预算结合机制。通过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减少对绩效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的项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2. 建立绩效报告机制。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3. 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我局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作为行政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规行为,予以问责。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包括部门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
我局在财政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费用开支和绩效产出测算结果不够精确,需要进一步量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不利于工作的推进展开。
(三)改进建议
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附件2
2020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项目经费用于党组织活动的运行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依据上年12月底职工工资总额比例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我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年初预算时明确了项目资金支持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项目,未进行资金再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班子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全年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12次,开展“党课开讲啦”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发挥行业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5支,组建临时党支部一个,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医废督查检查,对集中隔离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每天4次的应急监测,积极参与主城区商业网点管控。大年三十带领党员、干部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劝导,今年空气质量取得了较大改善,达标率为94.5%,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超市下目标4.5个百分点。完成2020年21家矿企41个井口涌水问题整治工作,同时完成了销号资料申报工作。三是抓好支部标准化建设。 按照“五化”强基规范,建立了“达标”党支部三年计划台帐。深入开展“勇当蓝天碧水净土卫士,争做生态文明绿色先锋”党建文化品牌创建活动,并印制了机关单位“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方案。四是抓好党员发展。参加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4人,做好了党费收缴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深入联系村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庆祝活动,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六是扎实抓好结对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在全国第7个扶贫日捐款10000元,定向捐赠给米仓山镇大坝村。七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每周一局例会、不定期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转发“廉节”通知,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八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行政审批、环境监测、项目管理、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管,扎实开展“早提醒早发现早整改”,开展谈心谈话,建立起职权明细、风险公开、制度防范、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九是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把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要求和精神作为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5次,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支部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安排、期中抓好落实、年终做好总结。十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激发意识形态新动力。采取支委会学习、集中理论宣讲等方式,强化支部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强化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十二是抓好舆论引导。积极正面引导,展示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大气质量提升等新成效,树立旺苍生态环保新形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班子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全年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12次,开展“党课开讲啦”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组建临时党支部一个,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医废督查检查,对集中隔离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每天4次的应急监测,积极参与主城区商业网点管控。三是带领党员、干部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劝导,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超市下目标4.5个百分点。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预〔2020〕20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对照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对项目填报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申报表》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预算9.3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经我局申请,财政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纳入2020年初预算,于2020年6月30日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20]10号)文件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批复。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9.12万元,支付进度98.06%,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相关股室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提出立项书面要求,由单位组织专业评审进行会审,集体决策立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我局内部控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所有经费支出程序规范,报销手续齐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包括部门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
我局在财政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费用开支和绩效产出测算结果不够精确,需要进一步量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不利于工作的推进展开。
(三)改进建议
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附件3
2020年扫黑除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设置专栏、强化宣传,广泛收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恶线索;定期开展线索研判,积极推进“两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开展行业治乱,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扫黑除恶项目经费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扫黑除恶工作运行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依据工作任务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我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年初预算时明确了项目资金支持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运行保障,未进行资金再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开通了扫黑除恶举报专栏,广泛收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恶违法线索1个;二是定期开展线索研判12次,积极与司法机关进行信息互通,推进两法衔接;三是开展畜禽养殖、砖瓦、砂石行业治乱,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例,妥善化解环境信访4件,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预〔2020〕20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对照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对项目填报了《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预算1万元全部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经我局申请,财政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纳入2020年初预算,于2020年6月30日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20]10号)文件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批复。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用于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相关股室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提出立项书面要求,由单位组织专业评审进行会审,集体决策立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我局内部控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所有经费支出程序规范,报销手续齐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包括部门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等相关文件资料。
我局在财政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费用开支和绩效产出测算结果不够精确,需要进一步量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不利于工作的推进展开。
(三)改进建议
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