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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180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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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4

第四部分 附件 41

附件1 43

附件2 51

第五部分 附表 5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6

二、收入总表 56

三、支出总表 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 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级各部门鼎力支持以及帮扶单位的倾心相助下,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核心品牌,突出“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要求,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埋头实干、奋力攻坚、不胜不休,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自觉肩负起脱贫攻坚、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艰巨任务,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脱贫攻坚纵深推进、人民生活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一、坚守筑牢第一防线,疫情防控更实有效

疫情发生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应对,严防死守,全面打响了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筑牢抗击疫情第一防线,持续保持了“零确诊病例”良好防控态势。

1.强化部署,拧紧思想发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五有一网格”。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各项防控措施,先后组织动员500余名党员干部和800余名群众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全镇上下慎终如始,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凝聚全民共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广播、宣传车、微信群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级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提示及科学防疫知识。结合“五清”行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清理家庭卫生,自觉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护义务,做到科学防控、有效防控,形成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全民共识,织密织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网络。

3.强化排查,筑牢安全防线。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持续开展全域精准排查,对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近期务工返乡人员进行动态摸排,建立全员居民防控台账及各类重点人员专项台账10余个。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情况,重点人员采取闭环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查报准。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定期对学校、卫生院、商店、农贸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充分发挥各类“哨点”预警监测作用,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

4.强化服务,统筹推进发展。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统筹抓好“六大基础民生”,全面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措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支持就业创业九条措施》等,全镇外出务工就业19183人,园区内务工392人,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139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1586人,返乡创业36人,发放疫情期间创业贷款1301万元,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疫情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影响,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二、念兹在兹第一责任,奔康步伐更稳坚实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巩固提升战”总体要求,始终做到念兹在兹、力度不减,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减贫14户46人,巩固提升1564户5157人。

1.精心组织收官战役。按照“四不摘”的部署要求,坚持战贫战疫“两手抓”,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指挥部力量,全面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作为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激发干部活力,倒逼工作落实落地。木门镇圆满迎接了脱贫攻坚国家普查。

2.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对已脱贫户1564户5157人全覆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脱贫不返贫。针对风险户、低收入贫困户、预脱贫户等关键对象,通过增派帮扶责任人,利用民政低保兜底、灵活就业等方式,分户施策,精准阻击返贫致贫,确保28户一、二级风险户,14户预脱贫户,24户低收入贫困户均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同时,突出把稳增收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重中之重来抓,持续培育壮大茶叶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发展生猪410头、土鸡23736只、蔬菜600亩等“短平快”产业和“五小产业”845个,年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3.强力推进问题清零。按照“五定”步骤,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以及2016年以来反馈的各级各类问题,研判问题根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据实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问题销号制度,目前各级各类反馈木门问题37个、大排查突出问题16个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农建、飞凤、石川等村迎接了县摘帽复查,全面迎接了全省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全覆盖检查。

4.信息档案更加精准。组织派出所、村建、学校、医院等部门和镇村社三级干部对全镇所有1578户5203建卡贫困人口、5个贫困村信息数据再次核实比对,确保了信息数据精准性、完整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两项改革”,完成了脱贫档案资料移交,按照统一目录清单要求,全面规范完善了镇村户三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三、抓紧抓好第一要务,产业发展更可持续

木门镇是农业大镇,我们始终把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头等大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乡村振兴有效推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产业兴旺”基础,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构建“乡风文明”体系,健全“治理有效”机制,实现“生活富裕”目标五大工程。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严格落实门前“双包”、周五大扫除,全域构建人居环境治理体系。高效开展厕所革命,完成进行沼改厕460户,厕所革命1176户,卫生厕所普及率91%,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柳树村成功申报为市级最干净美丽村庄。农科、双凤被评为省级卫生村,木门卫生院、木门镇人民政府被评为省级卫生单位。杏垭村成功创建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三合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2.主导产业不断发展。依托全县现代大农业“1+3”产业体系,按照“大农业”调整布局,以建设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借势东西部扶贫协作及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做大做强茶产业。培育有茶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茶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72个,新型经营主体种茶面积达4600余亩,占全镇茶叶总面积21%。2020年全镇新栽植黄茶1382亩,黄茶种植规模达到6500亩。建成全省唯一黄茶种业园区,迈出了黄茶新品种选育、发展种苗市场、推动黄茶种业全链条发展的第一步。木门镇已成为全国黄茶种植面积最大的乡镇。2020年,东凡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总产值3.9亿元,其中茶叶产值2.94亿元,占园区总产值的75%,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2万元。东凡茶叶园区被任命为省级四星级农业园区,提档升五星已接受省验收考评,园区成效先后在中央、省、市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茶园图片新闻多次被央视新闻联播采用,成功承办了全国以工代赈现场会,三合村创建为省产业兴旺名村。

3.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根据三县交界的区位优势,围绕木门景区配套发展各种特色产业。杏垭村依托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项目,结合土壤酸碱度,气候气温等因素,巩固发展150亩黄金百香果特色产业园,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养殖生态黑猪300余头,兴办特色农家乐3处,人均增收达1300余元;天星村建成特色蓝莓园区600亩,连续三年举办蓝莓采摘节,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人均分红35元;完成新建特色产业示范园1个,户办产业小庭园14个,引进大型养猪企业三家,新培育农民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25家,社会化服务超市1个,生猪出栏3.6万头,小家禽27.5万只、肉牛0.23万头、肉羊0.51万只,实现粮食年产量2.6376万吨。完善电子商务,实现网络带货和销售,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将广元黄茶、木门豆瓣、木门醪糟推广上线。央视发现之旅、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对木门卤鸡、醪糟、癞疙包等特色饮食进行拍摄播放宣传。木门醪糟上榜四川首批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

四、持续发力第一抓手,项目建设更强推进

我们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抓手,以项目提升经济总量,用项目优化经济结构,靠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1.强化项目协调,确保全力有序推进。总投资1.1亿元红旅路加宽项目一期(两个标段)涉及我镇15公里(两座桥),涉及房屋搬迁7户42人,坟地搬迁7座,占用耕地40.52亩,占用林地79.9亩,目前占用地面积补偿款已兑付到位,各项协调工作有序推进;稳定推进黄猫垭红色旅游公路改造工程和昭化至巴中500千伏线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完成石川村、亭子村建设任务,完成天星村测绘规划。

2.强化项目统筹,交通路网持续优化。坚持上下联动,大打交通建设翻身仗。全年硬化村组道路2公里公里,改扩建道路6公里,新建道路7.1公里,硬化联户路37.3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新建便民桥2座。投资1500万元涉及6个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道路硬化19.3公里,完成任务的100%。

3.强化项目补短,农田水利全面加强。建安全饮水工程16处;新建灌溉渠6.9公里,整治渠道1公里;整治山坪塘7口,新建蓄水池48口,维修蓄水池5口,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4.强化项目投资,发展后劲全面增强。全年新(改扩)建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3个,全面启动飞凤村生猪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园区占地1500亩,建成后,将实现存栏种猪1万头,出栏仔猪20万头,可提供就业岗位80余个。年度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29.2万元,项目入库6737万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市外资金24064万元,其中省外资金5300万元。

五、倾心倾力第一追求,民生保障更添福祉

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动力和目的,着力解决群众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千方百计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1.持续推进民生工程。全年办理城乡养老保险1827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1961人,组织就业培训2次,培训人员391人,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67人,实现劳务收入56706万元。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85.7万元,巩固退耕还林633亩,补偿集体公益林9879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4188亩。全年清退农村低保35人,新增91人,全镇1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现低保兜底,全年累计救助315人次27万元,累计发放低保金392万元。全年共发放计划生育金2.4万元,兑现“两奖两扶”资金179万余元,孕优完成目标任务110%。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扎实做好武装、军人服务、统计、妇女儿童、群团、工会、红十字等工作各项社会事业。

2.环境优化务实作为。各级各类反馈环保问题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在扫尾。投入370万元的老街污水管网和投入1500万元的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完成投入235万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建成分类垃圾收集点14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处,油树村、青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全面禁止燃烧秸秆和生活垃圾,调查处理相关违法行为案件2个,处理生活污水环境污染信访案件8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70%,垃圾处理覆盖村100%。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年内完成河长制、库长制巡河检查782次。

3.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扎实开展教育扶贫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1282人60.88225万元,木门小学迁址新建项目已完工并于10月份搬迁使用,并被评为十月份旺苍县十大民生实事。着力加强群众的感恩教育、养成教育、文明教育,持续积极开展评选“好媳妇”、“好公婆”等“好人榜”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镇卫生院副院长王菊铭为评为旺苍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三合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文化行业有序开展,累计到村组织开展文艺汇演18次。木门会议会址跻身全国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六、筑牢筑实第一保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更大力度更好机制更实举措,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坚持三治合一。推行“村民自治”、“乡村法治”和“乡村德治”三者合一基层治理模式,一是加强村民自治,合理利用各村村民自治群和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乡村法治,首先镇党委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加强法制学习,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积极推动信访案件的化解,全年信访接待日接待群众3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起,成功调解123起,调解成功率达99.5%。其次,以“法律七进”、“三月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全民法律普及活动,成功承办全市法学会现场会。三合村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誉称号。三是加强乡村德治,创新成立新乡贤调解室、百事服务团,倡导厚养薄葬,崇尚健康向上生活理念。

2.加强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镇党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扫黑除恶工作,镇扫黑办每月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深入排查黑恶线索,整治社会乱象问题3个。持续加大宣传,全年累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32条,固定标语5条,张贴公告560余份,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等,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排查黑恶线索。

3.建设平安乡村。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扎实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综合应急演练,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突培训演练,筑牢安全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下力气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七、从严从实第一工程,党的建设更有进展

坚持把党委主体责任扛稳、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牢、把纪委监督责任压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坚持党的领导,狠抓两项改革落实。按照县委部署要求,我镇对原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08个村(居)民小组调整为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23个村(居)小组,村、村(居)民小组调整的比例分别为30%、40.9%。面对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我镇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为抓手,探索推行“组织、治理、发展”三大融合模式,全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木门答卷,其经验做法在全市作交流发言,并得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到木门镇专题调研时的充分肯定。高标准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党组织班子平均年龄45岁,回引优秀返乡农民工3人、退役军人2人、致富带头人7人、返乡大学生1人当选为党组织书记,其中35岁以下3人,全部推行“一肩挑”。

2.紧绷职责准绳,抓牢抓实党建主业。一是坚持“学”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会前学、“周一学”、党委中心组学等方式,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以及省市县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镇党委被评为市级学习型机关。二是坚持以“责”为本,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始终保持抓党建主责定力,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围绕“136”大党建格局,探索推行园区党委“1+3”党建模式,打造党建标准化示范点3个。深化党建扶贫,严管驻村干部。三是坚持“廉”为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主动承担唯一乡镇开展“4321”精准监督先行试点工作,我镇先后召开全县纪检系统精准监督工作现场会和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同述”电视录播专场会。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开展警示谈话16人次,全年立案审查6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四是坚持“严”为标,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3次,全覆盖开展民生政策大宣讲活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全年未出现一起意识形态领域事故。年内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20余条,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广元日报上进行宣传报道。

3.狠抓班子建设,全域推进民主政治。一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切实增进团结。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对人事调整、大额财务支出、项目建设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策,营造了浓厚的民主氛围,增强了党政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突出好干部标准,紧扣脱贫攻坚一线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培养选拔干部,新提拔重用年轻优秀干部4名。大力实施“青蓝计划”和“墩苗计划”,完善干部管理考核机制,开展村社干部、党员人才培训班18期1200余人次,干部执行力、战斗力普遍提升。三是强化村级监督管理,推进“三务”公开。健全完善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村财镇管制度,按照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要求,全面完成村财务清理并张榜公示,无一例因财务上访信访事项。借助村“两委”换届的契机,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五步监督工作”法,全面推进村级“三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12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07人,其中:公务员42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纳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99.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3.4%。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农建乡(联盟村划转三江镇)、化龙乡撤乡并入木门镇财政拨款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79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9.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22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25万元,占83%;项目支出381.08万元,占1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99.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3.4%。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农建乡(联盟村划转三江镇)、化龙乡撤乡并入木门镇财政拨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32万元,增加86.33%。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农建乡(联盟村划转三江镇)、化龙乡撤乡并入木门镇财政拨款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7万元,占3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25万元,占0.46%;国防(类)支出0.8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1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84万元,占4%;农林水(类)支出881.94万元,占39.6%;城乡社区(类)等支出182.82万元,占8.2%;住房保障(类)支出76.53万元,占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万元,占0.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2.5万元,占0.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4.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数为4.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48.7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8.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款)其他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27.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6.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4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7.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68.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00.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5.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支出决算数为604.5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76.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5.7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项): 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款)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7.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8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38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6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0.5万元。主要原因撤乡并镇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炊事员报酬”、“健康生活高效工作”、“人大代表经费”、“基层武装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全镇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年终目标考核获一等奖。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1.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人数逐年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

2.健康生活高效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早期发现亚健康状态和潜在的疾病、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医疗费用,提高职工生命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压力大,职工参与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适当实行奖励机制,增加活动类型,提升干部精神满足感。

3.人大代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为开展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调解代表和群众纠纷。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人大代表文化水平不高,学习领悟能力和会议精神理解能力欠佳。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培训学习。

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覆盖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5.炊事员报酬项目全年预算数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职工日常生活用餐。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武装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

执行数: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征兵数量

≥5人,应征体检人数不少于10人。

=6人,应征体检人数45人。

质量指标

兵役登记率

=100%

=100%

大学生征集比率

≥50%

高中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

≥90%

6人

失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8月前

2020年8月前

成本指标

征兵工作经费

400元/人

400元/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增强国防力量。

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增强国防力量。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提高适龄青年的爱国情怀。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提高适龄青年的爱国情怀。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满意度

县级主管部门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县级主管部门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群众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健康生活高效工作

预算单位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6

执行数:

4.56

其中-财政拨款:

4.56

其中-财政拨款:

4.5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职工体检活动1次,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于工作。

1、职工体检活动1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体检次数

≥1次,职工参与90人次以上

1次,职工参与90人次

质量指标

体检医院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前

2020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体检价格

502元/人.年

4.56万元/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有利于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

干部身体素质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早期发现亚健康状态和潜在的疾病

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医疗费用,提高生命质量。

降低未来罹患疾病的概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对活动开办过程、结果满意,满意率≥98%

对活动开办过程、结果满意,满意率≥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代表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8

执行数:

3.48


其中-财政拨款:

3.48

其中-财政拨款:

3.4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人大代表进行系统培训,明确代表职责,提升代表素质,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为开展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调解代表和群众纠纷。

1.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2. 召开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

3.  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站活动

4. 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3次,90人

4次


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

≥1次90人

1次


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站活动

≥3次

3次


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2次

2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前

2020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会务费

按文件要求执行

50元人/次


人大代表工作运行经费

3.48万元,用于人大工作会务费及公示栏、制度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3.48万元,用于人大工作会务费及公示栏、制度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建言献策能力

强化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为人代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人代会的顺利召开,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建言献策,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

联系群众、履行职责

≥1年

群众矛盾减少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对来访来信回复情况满意率≥95%

群众对来访来信回复情况满意率≥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6

执行数:

0.6

其中-财政拨款:

0.6

其中-财政拨款:

0.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加大对食堂及医院药品的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1.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4次

2.对辖区内学校、店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12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4次

4次

对辖区内学校、店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11次

30次

质量指标

食品药品达标率

达标率≥99%,确保食品药品来源安全

食品药品来源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事件发生率

发生率≤1%,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率≤1%,辖区内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前

2020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

200元/次

200元/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

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满意率≥99%

未食物中毒事件,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很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炊事员报酬

预算单位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5

执行数: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单位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职工日常生活用餐。

聘请全职炊事员1名,保障单位干部职工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为顺利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炊事员

聘请全职炊事员3名

聘请全职炊事员3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职工基本伙食保障率

按时保障职工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数量供应,杜绝浪费,保障率≥100%

按时保障职工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数量供应,杜绝浪费,保障率≥100%

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前

2020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炊事员报酬

65000元/年

实际支付650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后勤保障

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镇干部的饮食健康

≥1年,确保食品安全。

≥1年,确保食品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炊事员满意度

按时发放炊事员报酬,炊事员满意率≥99%

炊事员满意率≥62%

职工满意度

对食品数量、质量、提供时效、安全满意率≥99%

职工满意率≥99%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基层武装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方面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应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木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财务中心、社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构成。

(二)机构职能。

1. 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急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现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減灾工作,加环境保拧,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敬助服务,及时向上級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7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0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0.23万元,占100%,2019年度结转结余314.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5万元,占74.58%;项目支出303.8万元,占25.4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年度目标任务

(1)公共服务。①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障人员经费,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②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③做好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④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⑤抓好协税、护税工作。⑥完成灾后农房重建贷款清收任务。

(2)脱贫攻坚。①高标准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精准减贫2019年精准减贫81户268人,全镇827户2708人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提升。②高效率完成易地搬迁建设任务。44户167人通过易地搬迁乔迁新居,实施易地搬迁公共项目92.3万元,硬化公路20.2公里,窄路加宽15.2公里,新建公路5.6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③高质量完成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59户142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3)民生保障。①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确保发挥行政效能和高效便捷服务。

(4)基础设施建设。①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镇运维项目,解决群众最急切解决的问题。②完成全镇道路硬化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③做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保障群众饮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2.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镇工作推进有序,镇年终考核获一等奖。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高标准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精准减贫2019年精准减贫81户268人,全镇827户2708人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提升。②高效率完成易地搬迁建设任务。44户167人通过易地搬迁乔迁新居,实施易地搬迁公共项目92.3万元,硬化公路20.2公里,窄路加宽15.2公里,新建公路5.6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③高质量完成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59户142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4)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做好了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3.2019年预算管理

按时申报2019年预算并及时报人大审批,年度预算调整和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政府预决算,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全部公开,预决算支出全部按要求公开,不存在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时效。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

(2)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一致。

2.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刚性。较好的执行批复预算,年度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2)预算执行平衡。严格执行收支平衡,按照项目进度申报用款计划,杜绝大脚大手和突击花钱的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按时间进度执行,无挪用人员支出情况。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根据部门决算要求时间和口径编制了2019年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系统数据一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预算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申报,上报财政局并在镇政府公开,年终成立小组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进行自评,得分96;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并对评分表进行公开,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余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举一反三,并向镇政府报送自评报告。

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全镇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年终目标考核获一等奖。全镇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预算的编制,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严格在预算内执行资金使用,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预算收支平衡。支出管理在资金使用及会计核算方面总体较为规范,制度健全,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账目设置清晰,会计资料及支付依据完整。严格预算约束,无预算外收支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基层武装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由木门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管,木门镇武装部组织实施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各村申报的征兵人员都经过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并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进行申报。镇政府在上级资金下达后,按照各村人口、地域大小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需求进行资金分配。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武装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为: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目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层武装经费项目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做好应征报名统计工作,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强化政策宣传,营造一个全镇重视国防建设和为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全镇征兵工作任务。

2.项目应实现的征兵6人以上。

3.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均是合理可行的。基层武装经费用于木门镇辖区主要街道和主要村道悬挂宣传横幅费用、征兵宣传栏制作费、征兵宣传标语费用支出,与资金计划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预算资金8,000.00元,基层武装经费预算资金8,000.00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木门镇2019年度征兵工作办公费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基层武装经费年初预算资金8,000.00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1月,项目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基层武装经费到位资金8,000.00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底,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资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标语,应征人员车费住宿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报,及时支付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质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旺征〔2019〕10号通知要求,镇人民武装部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目的。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木门镇人民武装部基层武装经费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县人民武装部批准的项目执行预算,预算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规划要求、分配科学及时;该项目经镇人民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拨付征兵工作经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基层武装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及义务兵本人对征兵工作满意度评价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1.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人数逐年减少。由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许多独生子女早已进入征集范围,适龄青年数量逐年减少给征兵工作的开头带来巨大的压力,近3年来我镇报名参加体检人数尚不足适龄青年的60%,应征适龄青年人数下降趋势明显。

2.家庭结构的负面影响。适龄青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种特殊的家庭结构,导致大部分青年生活在一个相对温室化得环境中,普遍缺乏实践锻炼,意志力薄弱,独立自主能力差,从小娇生惯养、养尊处优,习惯了无拘无束,他们的价值观和对现实生活的追求更多的是考虑短期效益和市场行为,不少青年想的是如何找一份好工作,而对于贡献和尽义务想的太少。

3.大专、本科升学率提高,进一步分流应征适龄青年。随着近年来全国各所高效扩招,我镇大专、本科升学率逐年升高,进一步分流了适龄青年。

(三)相关建议。

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着力做好全镇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着力做好应征体检青年的保障服务工作,着力做好优抚安置,妥善解决入伍新兵后顾之忧,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思想矛盾。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及家庭挨家挨户进行见面走访,及早摸清他们的想法、思想动态,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由针对性地同他们畅谈思想,帮助端正应征青年入伍动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