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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旺苍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419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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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

二、机构设置.....................................................................................(2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3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9)

第四部分 附件..........................................................................................(43)

附件1.................................................................................................(43)

附件2.................................................................................................(73)

第五部分 附表..........................................................................................(8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4)

二、收入决算表..................................................................................(86)

三、支出决算表...................................................................................(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9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3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根基稳固。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引,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聚力,精准施策,持之以恒,真抓实干,全力攻坚,圆满完成了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和部门精准帮扶两项任务,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成效明显。一是超常举措推进行业扶贫。①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兜底。突出重点,把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和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确定为重点兜底对象,按扶贫线标准全额保障,实现政策性保障脱贫。同时,根据国家脱贫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创新优化保障政策,实行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扩大保障面,守住困难群众脱贫底线。全县纳入兜底保障的建卡贫困户从2016年8407人增加到2020年7557户10313人,增长22.7%。其中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由2018年1251户1996人增加到目前2302户3742人,增长87.5%,今年重点兜底对象全部按4100元的扶贫线标准足额发放补助金。②及时兑现保障资金。今年共为全县低保兜底扶贫对象发放兜底保障金2300万元,其中重点兜底对象按扶贫线标准发放兜底保障金14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全年为7599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86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月补助80元、二级月补助50元的标准,全年为3688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60万元。③抓好问题整改销号。今年反馈我局的全县123户存在返贫风险,需纳入兜底保障的问题,我们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细化梳理,主动深入乡镇,逐户逐人核实,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我局还结合实际,于6月中旬和10月中旬分别安排社会救助资金440余万元切块下拨到23个乡镇,主要用于织密扎牢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安全网”。今年我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得到各级各类检查考核验收的高度评价,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县级“行业扶贫先进单位”,行业扶贫工作多次挂红旗。二是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我局除抓好行业扶贫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189户680人的帮扶工作任务。①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全面履职、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次,专题研究会议12次,组织集中培训学习8次,制作宣传标语24条,集中开展宣传9次,印发政策宣传册20000余份。激发干群内生动力,凝聚决战脱贫攻坚士气。②分类精准施策。今年来,我局共投入20余万元精准开展短平快产业帮扶,确保稳定增收。一方面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不返贫,针对已脱贫户,在帮扶力度不减的基础上,重点引导产业发展,主要帮助发展个户产业,同时拓宽创业就业路子,积极提供就业平台,并在就业扶持、低保兜底、残疾人扶助以及临时救助等方面持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不返贫。另一方面,倾情帮扶促脱贫。针对今年脱贫对象,因户施策,科学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规划,为贫困户量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帮助发展产业,全力帮助改造基础设施,确保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③做好群众工作。为了让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始终将做深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以党建为引领,激发群众发展动力,全年到帮扶村开展党日活动30余次,增进干群友谊。同时将硬件设施、档案资料、宣讲政策、环境卫生、产业帮扶和教育引导作为群众工作的“六项重点”。充分利用入户帮扶之机、农民夜校、返乡政策大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感恩意识。在各级各类检查考核、评估验收中均获得一致好评。④全力决战收官。对照脱贫攻坚普查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做到一户一户盯对,一项一项落实,全面落实对标补短措施,落实帮扶力量按时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提高到户工作精准度,全面核实核准贫困户基础信息,做到家庭收入、致贫原因、扶持措施、脱贫成效“四个清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特困救济、环境整治“四个到位”,开展动态监测“回头看”“回头帮”200余次,整理规范一户一档,完善资料台账,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2、稳步推进“两项改革”,调整改革成效明显。按照省委省政府“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四部曲,2019年6月全省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把调整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战略部署的政治任务,作为重塑县域经济地理版图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六个把准”,强化责任担当,稳妥推进实施,确保改革实效。一是把准县级主体实施强推进。坚持县级主体实施,充分发挥民政牵头职能,在县级相关部门抽调13名业务精干力量组建“一办六组”工作机构,在民政局实行统一集中办公,同时组建由23名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23个工作指导组,抽调各类基层经验丰富的指导组成员共计120余人,深入乡镇分线负责、分片指导、分工协作。改革期间,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议、7次领导小组会议、41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工作,研究具体问题,破解重点难点,全力组织推动。二是把准干群思想动态稳队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区改办密切配合,精心制定干部谈心谈话方案,各工作组组长亲自挂帅到所指导乡镇、村(居)等分类分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六个必谈”的要求,同时上下一体推动,扎实做好群众稳控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干部队伍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社会高度集中稳定。三是把准撤并标准原则优结构。严格对照省级指导意见中的撤并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乡镇、村、村民小组和社区的实际,始终坚持撤并原则,优化结构布局,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了改革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削弱、公共服务不降低、惠民政策不打折、群众办事不多跑。四是把准涉改重点领域防风险。始终坚持紧盯“五类群体”,讲清改革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则、重大意义、政策内容,打消群众顾虑,争取理解支持。层层成立了维稳工作专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和矛盾化解。采取上下联动,工作互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改革期间,共收到各类电话咨询、邮件信箱等咨询建议73件次,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和满意回复,确保了无一例集体上访和群访事件,受到省市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促进了全县两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五是把准工作流程节点抓实施。始终坚持把准每个工作环节,精心制定了工作指导手册,下发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到每一天,坚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限时完成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突出改革方案对外公示,意见征求、上报审批等重点,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六是把准作风纪律要求作保障。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喊明喊响喊醒,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纪律保障组,采取全程检查督导,重点追责问效等方式,为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保驾护航。调整改革后,全县乡镇建制数由原来的35个减少至23个(其中县城驻地东河镇拟撤镇设立红军城街道办事处)、减幅34.3%;村级建制数由原来的352个减少至220个、减幅37.5%;村民小组由原来的2544个减少至1564个、减幅38.5%;社区数由原来的45个优化至37个、优化幅度17.8%。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县域经济地理版图和乡村区域空间布局,形成了“一心两翼四片”和“一城八镇”“多元特色”的城镇构建体系和乡镇分类发展定位,做大做强了中心镇(村)、重点镇(村)和特色镇(村),集聚了资源要素,促进了产业规模连片发展,增强了产业聚集、人口承载、辐射带动能力,县域经济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3、着力抓好疫情防控,扎牢民生保障底线。今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闻令而动、紧急反应,快速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专题会议5次,组建了民政局疫情防控“敢死队”,开展小区巡查、卡点轮岗值守、消毒杀菌等志愿服务活动500余次,组织局党员捐款捐物达3万余元。发动倡议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汇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战疫力量。二是织密防控网络。按照“防控严、管得住、服务好”的要求,扎紧抓老婚姻登记处、各乡镇敬老院和殡仪馆等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严密网格管理、严控重点人群、严管重点领域,大力推行使用门岗系统和“广元健康通”绿码通行,对外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措施,坚持每日消毒、全时段配套口罩等制度,全力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三是兜牢民生底线。我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三级联动机制,主动排查和发现因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力度,切块下拨社会救助资金199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扎牢托稳了民生保障底线。经过全局的艰苦卓绝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民政领域持续保持了“零病例”良好防控态势。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积极谋划储备“十四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结合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现状,扎实抓好“十四五”项目谋划储备,规划了养老服务、殡葬事业、儿童福利和社区建设4大类共30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1.063亿元。二是竭力向上争取项目。今年多次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汇报项目工作,努力向上争取到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旺苍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能力提档升级项目、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旺苍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正在申报纳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旺苍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正在申报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上述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旺苍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主体已竣工,正在做室内装饰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2021年3月份投入使用;殡仪馆殡仪服务车采购已完成并交付县殡仪馆使用;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和4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其中4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委托乡镇实施代建。四是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今年共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民生资金1.16亿元,超指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5、开展社区治理试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深度谋划,提前介入,精准发力,力争2021年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落户旺苍。当前,结合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在东河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同时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社区、国华镇郭家坝社区等6个城乡社区分别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点、智慧科技型、便民服务型、服务项目化试点型及党建引领公众参与型试点。10月上旬,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全面展开试点工作,我局汇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对6个试点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11月,县委尔敏书记带队赴省民政厅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省民政厅对我县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寄于高度肯定,拟将我县社区治理试点纳入全省2021年试点范围。

6、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稳步实施居家养老。为切实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今年我局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传统的思维观念,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马家渡社区和印月潭社区4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将养老服务项目下沉到社区,再由社区交于有资质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前期通过和试点社区的共同努力,社区先后成立“红场家园”、“家里家外”、“马家梁社会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并对辖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总计需求服务人数1893人,根据不同需求,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还对符合对象量身定做了清单式的个体化服务内容,建立了老年人基本情况台账,向社区被服务对象公示了收费标准清单。今年该项目预算投入152万元,现目前正在按照既定工作步骤开展试点,通过服务对象反馈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下沉社区实施的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

7、强化殡葬秩序规范,平稳推进遗骸搬迁。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秩序,根据旺苍县关于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治理以及青林山玉皇观骨灰格位处置方案精神,今年9月起,我局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县委统战部、宗教部门及东河镇等单位稳妥推进青林山玉皇观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工作,抽调了多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政策熟练的干部投身到搬迁安置工作中,历经一个月时间的克难攻坚,全部完成了101个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和搬迁安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认可。

8、强化社会救助行动,民生保障愈加有力。一是强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今年面临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我们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的通知》《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走访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方案》等文件,在非常时期利用非常手段,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困难群众6950户11287人,发放低保金283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22190户26245人,发放低保金4600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332人,全年发放资金1420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保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今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从每人每月500元和702元提高到507元和767元;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发放物价补贴244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将受疫情影响的不能外出务工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渡过难关,对急难救助,采取“先行救助”方式,简化审核环节,优化审批时限,取消户籍地、居住地困难申请限制,对急难对象一天内办结救助18人,及时缓解生活困难。为减轻乡镇救助工作压力,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关口下移,赋予乡镇部分救助审批权,积极筹集450万元下拨乡镇。今年,全县共救助4800余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800余万元。三是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规范化建设。今年是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工作的最后一年,我们继续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作风建设,达到既要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应保尽保,又彻底杜绝低保办理中的不正之风,达到净化低保环境的目的,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成立了低保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组,全年对各乡镇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进行了2次工作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及时督促乡镇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我们压实基层责任,坚持落实好保障对象月“零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人社、财政、房管、税务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对上级反馈疑点对象及时进行了核实和回复,规范管理效果明显。今年全县新纳入城乡低保1020户1475人;新纳入特困供养、孤儿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287人;对领取社保、死亡和家庭成员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438户685人取消待遇,保障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巡查工作。救助站坚持落实救助巡查制度,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实施困境流浪乞讨人员精准保护。全年共接待来站求助人员101人次。自主返乡28人次,护送返乡3人次,接领返乡6人次,临时安置50人次,提供医疗救治36人次。同时对因被盗的务工人员和因家庭纠纷而出走的无着落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程车票等相关的救助服务。

9、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慈善全面发展。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严格按程序审批、按标准发放,全年为全县13万余人次残疾人发放残疾“两项补贴”1120余万元。二是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明显。对全县51个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估,解决运行经费50万元,保障了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开展。开展疫情生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50人,救助金额4万余元,接受并按规定发放疫情防控捐赠款物56万余元;落实慈善助学及困境儿童一、二学期结对资助工作;深入实验小学、高阳小学开展了困境儿童六一慰问活动;接收了安徽芜湖严科工程有限公司走进水磨开展“爱的公益、大山儿童关爱行动”的捐赠;完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爱心大礼包188份发放工作;在马家梁社区实施并完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农行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工作。四是福利彩票工作平稳发展。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2990万元,实现县级留存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2440万元,刮刮乐彩票554万元,居全市第一名。严格管理使用福彩公益资金,对2019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增加了透明度。五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今年在张华、万家敬老院开展了“公建民营”试点,投入30余万元对英萃、福庆等敬老院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开展了110人次的护理人员集中培训,督促各乡镇敬老院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为确保所有敬老院入住老人安全越冬,入冬前还为每位入住老人集中采购了2套过冬衣物,养老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10、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治理水平得到加强。一是全面完成全县257个村(社区)的特别法人赋码、发证工作。二是今年在嘉川镇教场梁社区、国华镇郭家坝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全县志愿者注册4万余人。四是结合本行业系统出台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印发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悬挂了横幅标语,设立了意见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建立了线索摸排台账,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三年行动成效明显。五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核准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15个,民办非108个),完成新登记9个(其中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4个),完成变更登记7个(其中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4个),完成注销登记1个,今年还有51个社会组织没有如期进行年检。六是推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严格按照确定事项、征集意见、乡镇把关、司法审核、县级审阅、表决决定、签订承诺、公示备案、档案保存等9个程序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七是精心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扶贫。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县7家民营医院分片区深入贫困村开展义诊健康咨询活动,活动时间长达14天,惠及南山、北山9个乡镇的困难群众3400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还联合印发《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共收到社会组织捐款捐物15万余元。八是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以解决社区纠纷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邀请律师顾问和社区干部一同将法治课堂搬到社区矛盾调解室,工作效果突显,治城社区还将社区调解室命名为“郭旦调解室”,得到了学习和推广。

11、社会事务逐步规范,社会服务优质高效。一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办理儿童收养登记11人,登记合格率100%;全年为101名孤儿发放生活费125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34人;落实三级联动机制,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力度,为1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40万元;关爱呵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督促指导各乡镇、村(居)委会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3530人,实地走访困境儿童50人次,将全县257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组织开展了线上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同时,组织23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参加了“全市乡镇儿童督导员培训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二是圆满完成“二普”收官工作。按照(川民发〔2019〕5号)文件要求,对县辖区各乡镇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局、省厅;基本完成了旺苍县地名数据库建设,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中重复、错误、遗漏数据进行了修订,通过数据平台上传民政部数据库,同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的组卷归档并通过验收和移交。三是加强殡葬秩序规范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清明节期间利用车载广播宣传30余次、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0000份,及时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文明低碳祭祀的良好氛围。今年全县共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助820人,补助资金达46.5万元。积极对接,主动汇同交通部门着手县殡仪馆交通专线改道工作。四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结合2月14日、“七夕节”及11月11日等重要婚登节日,制定婚姻登记应急预案,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积极应对登记高峰,本着在岗热情周到服务,提高窗口办理效率为目标,让每位婚姻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233对,离婚登记1035对,补发结婚证1687对,补发离婚证68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意识得到提高。一是精心制定“三张清单。根据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精心制定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建立民政系统重点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情况台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为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了市纪委监委《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全面构建精准监督4321模式》,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资金使用全过程,传导压力,倒逼责任,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动态核查和年度核查,全面掌握民政对象的调整情况,实行“三重一大”报备和集体决策,坚持重要资金风险领域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那里,监督就跟踪到那里。三是廉洁教育入脑入心。扎实开展了“党内法规大学习、对标对表找差距、巩固提升补短板”活动,党组书记4次为全局干职上廉政党课,每次党组会议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记,学思贯通,知行合一。今年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局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11次,组织观看《滥权之鉴》《致现任的局长》等警示教育片4次,在《广元日报》及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党风廉政信息7篇,切实筑牢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洁风气。四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今年5月,我局党组组织召开了案发地“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同志参与,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五是持续推进行业系统治理。我们对照城乡低保“应保未保、应退未退”,保障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对全县23个乡镇30082户低保家庭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通过系统治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内部经营服务行为,对殡葬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最高限价制度。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严格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对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宽范期,梳理整理了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档案资料,2021年起将启动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组核实-乡镇申报-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直发的工作程序,对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排查核实,所有对象的资料审定已全部完成。我局还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月零报告、信息比对、殡葬服务检查、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保障等一批切实管用的制度机制,通过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民政行业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行业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3、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和2019年度党组书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评议问题整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全面落实落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切实抓牢组织建设工作。今年集中表扬了10名优秀共产党员,组织看望慰问了5名困难党员,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养教育,接收2名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为中共党员;以“忆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携手慈善、与爱同行”、“情暖九九、爱在重阳”等为主题,进一步丰富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和重阳节文艺演出走进敬老院等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开展党组成员挂联党支部党建帮联工作,推进支部党建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促进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五化”强基“达标”自评行动,深入开展“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精心设计和制作了局党建工作文化墙,树牢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了党员素质。

14、他项工作卓有成效,自身建设稳步提升。一是竭尽所能力争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今年我局固投入库4420万,完成投资2680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83万元)。二是详细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细化了安全责任,明确了安全要求,规范了安全制度,加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增添了安全措施,民政领域全年无安全事故。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事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体制的监督管理,积极向上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扎实开展干部学习培训提能,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今年共组织全县30余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社会工作培训3期共200余人次(含1次线上培训),邀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川北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专业教师队伍负责培训授课,参培学员均反馈良好,进一步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向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五是信访、档案、综治维稳、保密、依法行政、防邪禁毒、思想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均出色完成年度目标任,部分工作还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归口管理社团组织县慈善会。机构改革减少救灾救济股、优抚股2个内设机构,减少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县军休所、老年活动中心3个所属事业单位,减少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1个归口管理单位。总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2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编制50人;本年退休2人,死亡1人,调入3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在编人员64人。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469.90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年收入11748.3万元,上年为58,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4.1万元,增加比例为100%,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城乡低保不再纳入专户管理。本年支出10964.03万元,上年为6606.71万元,差额为4357.32万元,增加比例为65.95%,增加原因为城乡低保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17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7.12万元,占95.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18万元,占4.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9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93万元,占8.47%;项目支出10035.1万元,占9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469.91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年收入11748.3万元,上年为58,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4.1万元,增加比例为100%,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城乡低保不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纳入本单位预算。本年支出10964.03万元,上年为6606.71万元,差额为4357.32万元,增加比例为65.95%,增加原因为城乡低保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18.1万元,增加69.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增加低保支出纳入本单位预算。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万元,占0.0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9.26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36.75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55.95万元,占0.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06.77万元,完成预算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预算8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职工抚恤金由于家属分配存在异议,现处于法院判决阶段,待判决结果做出后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6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1692.36万元,完成预算9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人数动态管理当年实际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1.34万元,完成预算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临时救助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9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86万元,完成预算2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龙凤敬老院项目建设处于施工阶段还未支付进度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2万元,占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占36.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殡仪馆殡葬用车)、其他用车1辆(救助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行动、孤儿管理、区划地名工作、福利慈善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0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划地名、福利慈善、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学习交流、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7.26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比2019年增加2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深化机构改革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差旅费等办公业务经费明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苍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总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行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4.97万元,执行数为164.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发放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228人次,发放资金35.84万元,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1033人次,发放生活费101.2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资金预算还不够精准,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预算精准,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50万元,执行数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5279人次,按照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07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767元的标准,全年发放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1430万元,支付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费、医疗费150万元。按照政策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发放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督促检查还需加强,个别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确实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预算单位

旺苍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4.97万元

执行数

164.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4.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4.9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1400人次

1261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95%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每月25日前

每月25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学习,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学习,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规范管理,执行年审制度,掌握孤儿动态,了解生活现状。

精准识别,规范管理,执行年审制度,掌握孤儿动态,了解生活现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95%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反映社会福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指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指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民政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归口管理社团组织县慈善会。

(二)基本职能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2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编制50人;本年退休2人,死亡1人,调入3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在编人员6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7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7.12万元,占95.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18万元,占4.5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93万元,占8.47%;项目支出10035.1万元,占91.53%。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根据《2021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经自评,旺苍县民政局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根基稳固。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引,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聚力,精准施策,持之以恒,真抓实干,全力攻坚,圆满完成了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和部门精准帮扶两项任务,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成效明显。一是超常举措推进行业扶贫。①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兜底。突出重点,把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和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确定为重点兜底对象,按扶贫线标准全额保障,实现政策性保障脱贫。同时,根据国家脱贫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创新优化保障政策,实行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扩大保障面,守住困难群众脱贫底线。全县纳入兜底保障的建卡贫困户从2016年8407人增加到2020年7557户10313人,增长22.7%。其中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由2018年1251户1996人增加到目前2302户3742人,增长87.5%,今年重点兜底对象全部按4100元的扶贫线标准足额发放补助金。②及时兑现保障资金。今年共为全县低保兜底扶贫对象发放兜底保障金2300万元,其中重点兜底对象按扶贫线标准发放兜底保障金14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全年为7599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86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月补助80元、二级月补助50元的标准,全年为3688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60万元。③抓好问题整改销号。今年反馈我局的全县123户存在返贫风险,需纳入兜底保障的问题,我们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细化梳理,主动深入乡镇,逐户逐人核实,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我局还结合实际,于6月中旬和10月中旬分别安排社会救助资金440余万元切块下拨到23个乡镇,主要用于织密扎牢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安全网”。今年我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得到各级各类检查考核验收的高度评价,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县级“行业扶贫先进单位”,行业扶贫工作多次挂红旗。二是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我局除抓好行业扶贫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189户680人的帮扶工作任务。①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全面履职、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次,专题研究会议12次,组织集中培训学习8次,制作宣传标语24条,集中开展宣传9次,印发政策宣传册20000余份。激发干群内生动力,凝聚决战脱贫攻坚士气。②分类精准施策。今年来,我局共投入20余万元精准开展短平快产业帮扶,确保稳定增收。一方面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不返贫,针对已脱贫户,在帮扶力度不减的基础上,重点引导产业发展,主要帮助发展个户产业,同时拓宽创业就业路子,积极提供就业平台,并在就业扶持、低保兜底、残疾人扶助以及临时救助等方面持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不返贫。另一方面,倾情帮扶促脱贫。针对今年脱贫对象,因户施策,科学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规划,为贫困户量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帮助发展产业,全力帮助改造基础设施,确保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③做好群众工作。为了让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始终将做深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以党建为引领,激发群众发展动力,全年到帮扶村开展党日活动30余次,增进干群友谊。同时将硬件设施、档案资料、宣讲政策、环境卫生、产业帮扶和教育引导作为群众工作的“六项重点”。充分利用入户帮扶之机、农民夜校、返乡政策大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感恩意识。在各级各类检查考核、评估验收中均获得一致好评。④全力决战收官。对照脱贫攻坚普查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做到一户一户盯对,一项一项落实,全面落实对标补短措施,落实帮扶力量按时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提高到户工作精准度,全面核实核准贫困户基础信息,做到家庭收入、致贫原因、扶持措施、脱贫成效“四个清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特困救济、环境整治“四个到位”,开展动态监测“回头看”“回头帮”200余次,整理规范一户一档,完善资料台账,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2)稳步推进“两项改革”,调整改革成效明显。按照省委省政府“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四部曲,2019年6月全省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把调整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战略部署的政治任务,作为重塑县域经济地理版图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六个把准”,强化责任担当,稳妥推进实施,确保改革实效。一是把准县级主体实施强推进。坚持县级主体实施,充分发挥民政牵头职能,在县级相关部门抽调13名业务精干力量组建“一办六组”工作机构,在民政局实行统一集中办公,同时组建由23名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23个工作指导组,抽调各类基层经验丰富的指导组成员共计120余人,深入乡镇分线负责、分片指导、分工协作。改革期间,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议、7次领导小组会议、41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工作,研究具体问题,破解重点难点,全力组织推动。二是把准干群思想动态稳队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区改办密切配合,精心制定干部谈心谈话方案,各工作组组长亲自挂帅到所指导乡镇、村(居)等分类分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六个必谈”的要求,同时上下一体推动,扎实做好群众稳控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干部队伍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社会高度集中稳定。三是把准撤并标准原则优结构。严格对照省级指导意见中的撤并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乡镇、村、村民小组和社区的实际,始终坚持撤并原则,优化结构布局,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了改革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削弱、公共服务不降低、惠民政策不打折、群众办事不多跑。四是把准涉改重点领域防风险。始终坚持紧盯“五类群体”,讲清改革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则、重大意义、政策内容,打消群众顾虑,争取理解支持。层层成立了维稳工作专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和矛盾化解。采取上下联动,工作互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改革期间,共收到各类电话咨询、邮件信箱等咨询建议73件次,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和满意回复,确保了无一例集体上访和群访事件,受到省市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促进了全县两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五是把准工作流程节点抓实施。始终坚持把准每个工作环节,精心制定了工作指导手册,下发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到每一天,坚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限时完成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突出改革方案对外公示,意见征求、上报审批等重点,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六是把准作风纪律要求作保障。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喊明喊响喊醒,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纪律保障组,采取全程检查督导,重点追责问效等方式,为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保驾护航。调整改革后,全县乡镇建制数由原来的35个减少至23个(其中县城驻地东河镇拟撤镇设立红军城街道办事处)、减幅34.3%;村级建制数由原来的352个减少至220个、减幅37.5%;村民小组由原来的2544个减少至1564个、减幅38.5%;社区数由原来的45个优化至37个、优化幅度17.8%。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县域经济地理版图和乡村区域空间布局,形成了“一心两翼四片”和“一城八镇”“多元特色”的城镇构建体系和乡镇分类发展定位,做大做强了中心镇(村)、重点镇(村)和特色镇(村),集聚了资源要素,促进了产业规模连片发展,增强了产业聚集、人口承载、辐射带动能力,县域经济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3)着力抓好疫情防控,扎牢民生保障底线。今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闻令而动、紧急反应,快速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12次,专题会议5次,组建了民政局疫情防控“敢死队”,开展小区巡查、卡点轮岗值守、消毒杀菌等志愿服务活动500余次,组织局党员捐款捐物达3万余元。发动倡议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汇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战疫力量。二是织密防控网络。按照“防控严、管得住、服务好”的要求,扎紧抓老婚姻登记处、各乡镇敬老院和殡仪馆等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严密网格管理、严控重点人群、严管重点领域,大力推行使用门岗系统和“广元健康通”绿码通行,对外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措施,坚持每日消毒、全时段配套口罩等制度,全力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三是兜牢民生底线。我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三级联动机制,主动排查和发现因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力度,切块下拨社会救助资金199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扎牢托稳了民生保障底线。经过全局的艰苦卓绝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民政领域持续保持了“零病例”良好防控态势。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积极谋划储备“十四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结合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现状,扎实抓好“十四五”项目谋划储备,规划了养老服务、殡葬事业、儿童福利和社区建设4大类共30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1.063亿元。二是竭力向上争取项目。今年多次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汇报项目工作,努力向上争取到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旺苍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能力提档升级项目、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旺苍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正在申报纳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旺苍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正在申报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上述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旺苍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主体已竣工,正在做室内装饰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2021年3月份投入使用;殡仪馆殡仪服务车采购已完成并交付县殡仪馆使用;龙凤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和4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其中4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委托乡镇实施代建。四是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今年共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民生资金1.16亿元,超指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5)开展社区治理试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深度谋划,提前介入,精准发力,力争2021年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落户旺苍。当前,结合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在东河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同时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社区、国华镇郭家坝社区等6个城乡社区分别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点、智慧科技型、便民服务型、服务项目化试点型及党建引领公众参与型试点。10月上旬,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全面展开试点工作,我局汇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对6个试点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11月,县委尔敏书记带队赴省民政厅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省民政厅对我县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寄于高度肯定,拟将我县社区治理试点纳入全省2021年试点范围。

(6)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稳步实施居家养老。为切实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今年我局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传统的思维观念,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马家渡社区和印月潭社区4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将养老服务项目下沉到社区,再由社区交于有资质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前期通过和试点社区的共同努力,社区先后成立“红场家园”、“家里家外”、“马家梁社会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并对辖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总计需求服务人数1893人,根据不同需求,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还对符合对象量身定做了清单式的个体化服务内容,建立了老年人基本情况台账,向社区被服务对象公示了收费标准清单。今年该项目预算投入152万元,现目前正在按照既定工作步骤开展试点,通过服务对象反馈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下沉社区实施的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

(7)强化殡葬秩序规范,平稳推进遗骸搬迁。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秩序,根据旺苍县关于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治理以及青林山玉皇观骨灰格位处置方案精神,今年9月起,我局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县委统战部、宗教部门及东河镇等单位稳妥推进青林山玉皇观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工作,抽调了多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政策熟练的干部投身到搬迁安置工作中,历经一个月时间的克难攻坚,全部完成了101个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和搬迁安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认可。

(8)强化社会救助行动,民生保障愈加有力。一是强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今年面临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我们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的通知》《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走访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方案》等文件,在非常时期利用非常手段,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困难群众6950户11287人,发放低保金283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22190户26245人,发放低保金4600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332人,全年发放资金1420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保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今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从每人每月500元和702元提高到507元和767元;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发放物价补贴244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二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将受疫情影响的不能外出务工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渡过难关,对急难救助,采取“先行救助”方式,简化审核环节,优化审批时限,取消户籍地、居住地困难申请限制,对急难对象一天内办结救助18人,及时缓解生活困难。为减轻乡镇救助工作压力,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关口下移,赋予乡镇部分救助审批权,积极筹集450万元下拨乡镇。今年,全县共救助4800余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800余万元。三是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规范化建设。今年是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工作的最后一年,我们继续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作风建设,达到既要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应保尽保,又彻底杜绝低保办理中的不正之风,达到净化低保环境的目的,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成立了低保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组,全年对各乡镇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进行了2次工作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及时督促乡镇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我们压实基层责任,坚持落实好保障对象月“零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人社、财政、房管、税务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对上级反馈疑点对象及时进行了核实和回复,规范管理效果明显。今年全县新纳入城乡低保1020户1475人;新纳入特困供养、孤儿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287人;对领取社保、死亡和家庭成员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438户685人取消待遇,保障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巡查工作。救助站坚持落实救助巡查制度,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实施困境流浪乞讨人员精准保护。全年共接待来站求助人员101人次。自主返乡28人次,护送返乡3人次,接领返乡6人次,临时安置50人次,提供医疗救治36人次。同时对因被盗的务工人员和因家庭纠纷而出走的无着落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程车票等相关的救助服务。

(9)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慈善全面发展。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严格按程序审批、按标准发放,全年为全县13万余人次残疾人发放残疾“两项补贴”1120余万元。二是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明显。对全县51个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估,解决运行经费50万元,保障了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开展。开展疫情生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50人,救助金额4万余元,接受并按规定发放疫情防控捐赠款物56万余元;落实慈善助学及困境儿童一、二学期结对资助工作;深入实验小学、高阳小学开展了困境儿童六一慰问活动;接收了安徽芜湖严科工程有限公司走进水磨开展“爱的公益、大山儿童关爱行动”的捐赠;完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爱心大礼包188份发放工作;在马家梁社区实施并完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农行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工作。四是福利彩票工作平稳发展。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2990万元,实现县级留存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2440万元,刮刮乐彩票554万元,居全市第一名。严格管理使用福彩公益资金,对2019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增加了透明度。五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今年在张华、万家敬老院开展了“公建民营”试点,投入30余万元对英萃、福庆等敬老院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开展了110人次的护理人员集中培训,督促各乡镇敬老院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为确保所有敬老院入住老人安全越冬,入冬前还为每位入住老人集中采购了2套过冬衣物,养老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10)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治理水平得到加强。一是全面完成全县257个村(社区)的特别法人赋码、发证工作。二是今年在嘉川镇教场梁社区、国华镇郭家坝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全县志愿者注册4万余人。四是结合本行业系统出台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印发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悬挂了横幅标语,设立了意见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建立了线索摸排台账,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三年行动成效明显。五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核准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15个,民办非108个),完成新登记9个(其中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4个),完成变更登记7个(其中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4个),完成注销登记1个,今年还有51个社会组织没有如期进行年检。六是推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严格按照确定事项、征集意见、乡镇把关、司法审核、县级审阅、表决决定、签订承诺、公示备案、档案保存等9个程序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七是精心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扶贫。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县7家民营医院分片区深入贫困村开展义诊健康咨询活动,活动时间长达14天,惠及南山、北山9个乡镇的困难群众3400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还联合印发《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共收到社会组织捐款捐物15万余元。八是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以解决社区纠纷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邀请律师顾问和社区干部一同将法治课堂搬到社区矛盾调解室,工作效果突显,治城社区还将社区调解室命名为“郭旦调解室”,得到了学习和推广。

(11) 社会事务逐步规范,社会服务优质高效。一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办理儿童收养登记11人,登记合格率100%;全年为101名孤儿发放生活费125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34人;落实三级联动机制,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力度,为1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40万元;关爱呵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督促指导各乡镇、村(居)委会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责任3530人,实地走访困境儿童50人次,将全县257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组织开展了线上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同时,组织23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参加了“全市乡镇儿童督导员培训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二是圆满完成“二普”收官工作。按照(川民发〔2019〕5号)文件要求,对县辖区各乡镇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局、省厅;基本完成了旺苍县地名数据库建设,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中重复、错误、遗漏数据进行了修订,通过数据平台上传民政部数据库,同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的组卷归档并通过验收和移交。三是加强殡葬秩序规范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清明节期间利用车载广播宣传30余次、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0000份,及时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文明低碳祭祀的良好氛围。今年全县共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助820人,补助资金达46.5万元。积极对接,主动汇同交通部门着手县殡仪馆交通专线改道工作。四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结合2月14日、“七夕节”及11月11日等重要婚登节日,制定婚姻登记应急预案,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积极应对登记高峰,本着在岗热情周到服务,提高窗口办理效率为目标,让每位婚姻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233对,离婚登记1035对,补发结婚证1687对,补发离婚证68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意识得到提高。一是精心制定“三张清单。根据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精心制定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建立民政系统重点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情况台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为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了市纪委监委《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全面构建精准监督4321模式》,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资金使用全过程,传导压力,倒逼责任,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动态核查和年度核查,全面掌握民政对象的调整情况,实行“三重一大”报备和集体决策,坚持重要资金风险领域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那里,监督就跟踪到那里。三是廉洁教育入脑入心。扎实开展了“党内法规大学习、对标对表找差距、巩固提升补短板”活动,党组书记4次为全局干职上廉政党课,每次党组会议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记,学思贯通,知行合一。今年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局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11次,组织观看《滥权之鉴》《致现任的局长》等警示教育片4次,在《广元日报》及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党风廉政信息7篇,切实筑牢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洁风气。四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今年5月,我局党组组织召开了案发地“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同志参与,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五是持续推进行业系统治理。我们对照城乡低保“应保未保、应退未退”,保障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对全县23个乡镇30082户低保家庭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通过系统治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内部经营服务行为,对殡葬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最高限价制度。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严格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对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宽范期,梳理整理了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档案资料,2021年起将启动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组核实-乡镇申报-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直发的工作程序,对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排查核实,所有对象的资料审定已全部完成。我局还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月零报告、信息比对、殡葬服务检查、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保障等一批切实管用的制度机制,通过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民政行业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行业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3)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和2019年度党组书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评议问题整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全面落实落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切实抓牢组织建设工作。今年集中表扬了10名优秀共产党员,组织看望慰问了5名困难党员,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养教育,接收2名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为中共党员;以“忆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携手慈善、与爱同行”、“情暖九九、爱在重阳”等为主题,进一步丰富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和重阳节文艺演出走进敬老院等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开展党组成员挂联党支部党建帮联工作,推进支部党建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促进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五化”强基“达标”自评行动,深入开展“五线多点”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精心设计和制作了局党建工作文化墙,树牢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了党员素质。

(14)他项工作卓有成效,自身建设稳步提升。一是竭尽所能力争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今年我局固投入库4420万,完成投资2680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83万元)。二是详细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细化了安全责任,明确了安全要求,规范了安全制度,加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增添了安全措施,民政领域全年无安全事故。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事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体制的监督管理,积极向上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扎实开展干部学习培训提能,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今年共组织全县30余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社会工作培训3期共200余人次(含1次线上培训),邀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川北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专业教师队伍负责培训授课,参培学员均反馈良好,进一步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向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五是信访、档案、综治维稳、保密、依法行政、防邪禁毒、思想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均出色完成年度目标任,部分工作还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按照相关文规定和县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分阶段按时完成了预算的编制报送工作。

(2)编制质量。结合近几年的部门决算及单位实际情况,高质量的编报了年度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半年预算调整情况安排本单位的各项支出,确保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本年度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0718541元,与上年年初预算66,941,769元对比减少26223228元,减少变动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职能项目支出安排减少。本年收入117,483,046.13元,上年为58,741,988.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41057.49元,增加比例为100%,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城乡低保不再纳入专户管理。

(2)本年度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指标40,718,541.00元,调整后本年预算收入117,483,046.13元,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19,393,191.47元,今年财政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3136112.75元,存量资金安排支出958826元,故本年初应返还额度调整为17,215,904.72元。全年合计收入134698950.85元;本年支出109,640,319.61元,上年为66067136.57元,差额为43573183.04元,增加比例为65.95%,增加原因为城乡低保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我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按时参加了县年度财政决算工作会议,认真参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业务培训,对与以往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不同的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记录,为编报好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提供了业务知识的储备。在编报过程中,财务人员积极学习,认真查看了县财政局提供的有关部门决算工作的各级相关的决算软件培训演示文稿,对有疑问的地方查阅相关会计制度、预决算法规等资料,并向县财政局的业务负责同志请教相关问题,以确保了本次部门决算的顺利完成。部门决算支出109,640,319.61元,其中基本支出9,289,280.51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96334707.1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16332元,分别占总支出的8.47%、87.86%、3.67%。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06.77万元,完成预算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预算8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职工抚恤金由于家属分配存在异议,现处于法院判决阶段,待判决结果做出后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6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1692.35万元,完成预算9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人数动态管理当年实际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1.34万元,完成预算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临时救助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9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86万元,完成预算2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龙凤敬老院项目建设处于施工阶段还未支付进度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57.26万元,完成预算86%,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7.26万元,完成预算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

5.  项目决策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统筹兼顾,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项目实施情况

(1)财务管理

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我局内设财务股,配备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3人,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②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结合上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制定了《旺苍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卡财务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旺苍县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旺苍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相关制度。

③会计核算。 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计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防做假账、账外账、白条做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2)财政政策执行。

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旺苍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计划;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公务卡消费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支出目录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选择方式合法。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坚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量零增长的底线,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3)财经纪律。

审计监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形成了每年对我局及下拨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的机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主动积极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支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7.  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根基稳固。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引,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聚力,精准施策,持之以恒,真抓实干,全力攻坚,圆满完成了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和部门精准帮扶两项任务,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成效明显。全县纳入兜底保障的建卡贫困户从2016年8407人增加到2020年7557户10313人,增长22.7%。其中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由2018年1251户1996人增加到目前2302户3742人,增长87.5%,今年重点兜底对象全部按4100元的扶贫线标准足额发放补助金。

(2)稳步推进“两项改革”,调整改革成效明显。按照省委省政府“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四部曲,2019年6月全省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把调整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战略部署的政治任务,作为重塑县域经济地理版图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六个把准”,强化责任担当,稳妥推进实施,确保改革实效。全县乡镇建制数由原来的35个减少至23个(其中县城驻地东河镇拟撤镇设立红军城街道办事处)、减幅34.3%;村级建制数由原来的352个减少至220个、减幅37.5%;村民小组由原来的2544个减少至1564个、减幅38.5%;社区数由原来的45个优化至37个、优化幅度17.8%。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县域经济地理版图和乡村区域空间布局,形成了“一心两翼四片”和“一城八镇”“多元特色”的城镇构建体系和乡镇分类发展定位,做大做强了中心镇(村)、重点镇(村)和特色镇(村),集聚了资源要素,促进了产业规模连片发展,增强了产业聚集、人口承载、辐射带动能力,县域经济发展优势更加明显。

(3)开展社区治理试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深度谋划,提前介入,精准发力,力争2021年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落户旺苍。当前,结合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在东河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同时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社区、国华镇郭家坝社区等6个城乡社区分别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点、智慧科技型、便民服务型、服务项目化试点型及党建引领公众参与型试点。10月上旬,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全面展开试点工作,我局汇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对6个试点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11月,县委尔敏书记带队赴省民政厅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省民政厅对我县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寄于高度肯定,拟将我县社区治理试点纳入全省2021年试点范围。(4)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稳步实施居家养老。为切实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状况,今年我局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传统的思维观念,在东河镇治城社区、马家梁社区、马家渡社区和印月潭社区4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将养老服务项目下沉到社区,再由社区交于有资质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前期通过和试点社区的共同努力,社区先后成立“红场家园”、“家里家外”、“马家梁社会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并对辖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老年人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总计需求服务人数1893人,根据不同需求,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还对符合对象量身定做了清单式的个体化服务内容,建立了老年人基本情况台账,向社区被服务对象公示了收费标准清单。今年该项目预算投入152万元,现目前正在按照既定工作步骤开展试点,通过服务对象反馈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下沉社区实施的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

(5)强化殡葬秩序规范,平稳推进遗骸搬迁。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秩序,根据旺苍县关于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治理以及青林山玉皇观骨灰格位处置方案精神,今年9月起,我局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县委统战部、宗教部门及东河镇等单位稳妥推进青林山玉皇观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工作,抽调了多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政策熟练的干部投身到搬迁安置工作中,历经一个月时间的克难攻坚,全部完成了101个骨灰盒(遗骸)的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和搬迁安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认可。

(6)强化社会救助行动,民生保障愈加有力。今年面临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我们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的通知》《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走访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方案》等文件,在非常时期利用非常手段,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困难群众6950户11287人,发放低保金283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22190户26245人,发放低保金4600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332人,全年发放资金1420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保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今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从每人每月500元和702元提高到507元和767元;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发放物价补贴244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公开,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向公众展示部门业绩和本部门为提高绩效所做的努力,有效缓解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建立和巩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县财政预决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预算收入,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无不规范开支和超支等现象。严格财政支出部门自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制度,严格项目动态监管和绩效监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财务工作管理精细化,任务繁重,目前人员力量薄弱,有待加强人员配备。

2、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和方案质量需提升,开展日常自查工作效果不够突出。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更新思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改进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为了加大惠民政策的力度,只单纯依靠上级财政拨款,难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建议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报请县政府通过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于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用于民政社会救助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筹集社会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资金的弥补能力。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民生工程健康和谐发展。

3、加强年初预算的编审工作。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经济科目,参考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好预算,尽可能将预、决算差异降到最低。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和新的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附件2

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下达中央和地方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164.97万元,其文号为川财社〔2019〕117号、年初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全县共救助孤儿2161人次,其中救助散居孤儿84人、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人、每人每月1400元;全县共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4人次,每人每月900元补差发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为切实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确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要,结合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苍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旺苍县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中央和地方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164.97万元,其文号为川财社〔2019〕117号、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具有旺苍县户籍,未满18周岁,父母父母双方死亡或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儿童可以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其中社会散居孤儿月标准每人每月9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每人每月900元,实行差额补助。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建立。结合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苍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旺苍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旺苍县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方案》、《核实孤儿信息的通知》《孤儿监护人调查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2、会计核算。 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孤儿生活。为切实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落实孤儿保障制度,确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要,结合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苍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旺苍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旺苍县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方案》、《核实孤儿信息的通知》《孤儿监护人调查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申请、审批、发放、资金使用管理等有章可循,规范公开。

2、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儿童排查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完善资料。将所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100%纳入纳入保障范围,作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全县共纳入孤儿供养101名、13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信息系统中身份信息及时比对、更新;对新增、超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超过18周岁仍然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个工作日内进行增补、退出和上传再读证明;信息录入准确率100%。每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均建立了独立的档案,录入了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3、严格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孤儿助学发放都能严格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到位;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孤儿助学发放银行卡卡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月足额发放;机构供养孤儿生活费的领取、使用有专人负责管理,无挪用情况;散居孤儿的生活费由其监护人负责管理。

4、加强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到位。乡镇(街道)每一个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巡查一次,对生活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是否全部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学习、生活,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真正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县民政部门每半年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养育情况抽查式进行探访巡查,调查了解情况,查阅乡镇(街道)孤儿档案资料。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全县共救助孤儿1261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24.89万元,其中救助散居孤儿84人、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人、每人每月1400元。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全县共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4人次,每人每月900元补差发放,发放保障资金40.03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做到应保尽保,将所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100%纳入纳入保障范围,作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8%。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数据,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经办人员超负荷工作、经费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现行的经办服务能力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形成了经办能力与工作目标要求严重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

2.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根据上级最新的文件要求,建立涉及生活、医疗、就学、助学、假期活动及安全监管等相关爱保护体制机制。

(二)相关建议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数据,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儿童兜底保障。集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进一步完善制度。把上级部门所有关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政策、文件收集梳理,结合旺苍实际,建立涉及生活、医疗、就学、助学、假期活动及安全监管等相关爱保护体制机制,压实乡镇、村居委会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我县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就医、就学保障。进一步加强与医保、教育部门协调,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就医、就学工作落到实处。与县医保局协调,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报账比例,减轻费用负担;加强与县教育局沟通,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资助情况,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基础上,提供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


旺苍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度中央下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12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20年度计划对现有2106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度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按照年初的计划,2020年度中央下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1210万元,合计14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0年度累计支出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1430万元,账面结余20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人员自然减员等因素造成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在会计核算上,坚持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发放工作由社会救助股负责组织实施。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执行,按月申报资金,经局领导和规划财务股审批后,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直接兑现给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的直接拨付给其所在的乡镇中心敬老院)。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度对现有2106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767元、农村每人每月507元,集中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实现统一,供养金发放及时率达到了100%,通过有效的资金支持和管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的保障,群众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态管理不规范,导致保障对象不精准;二是集中供养入住率低。

相关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大乡镇、村(社区)动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的监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升乡镇中心敬老院基本照护能力,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实现应住尽住。


旺苍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