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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1
附件1…………………………………………………………21
附件2…………………………………………………………31
第五部分 附表……………………………………………………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开展权限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权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拟定对口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一是全面消除绝对贫困。208户593名贫困人口全面达标并通过验收。二是强力推进问题清零。历年历次考核评估、巡视巡察、督导暗访、检查审计等发现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清零销号。三是规范实施扶贫项目。2020年实施的1237个扶贫项目基本建成投用,资金拨付进度平均达到85.3%。清理扶贫项目8779个、资金44.33亿元,完成扶贫资产确权6234个。四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对已脱贫的15752户52590人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及时补短强弱。精准有力阻击450户一、二级风险户,未出现返贫致贫问题。五是着力抓好稳定增收。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引导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16011个。出台“支持就业创业九条措施”,帮助25231名贫困劳动力全部稳岗就业。多渠道销售扶贫产品(农产品)2.56亿元。六是精细规范信息档案。精心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核实核准15752户贫困户信息,确保了信息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结合乡村行政区划调整两项改革,全面组织完成脱贫档案资料移交,按照省市统一目录清单要求,全面规范完善了县乡村户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二、机构设置
扶贫开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310.0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8.95万元,增长6.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政策性调资、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81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85.71万元,占9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占0.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45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4万元,占3.7%;项目支出10066.2万元,占9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10.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8.95万元,增长6.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政策性调资、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74.94万元,增长25.1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4万元,占0.44%;卫生健康支出(类)17.09万元,占0.16%;农林水支出(类)10238.74万元,占99.16%;住房保障支出(类)22.55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25.59万元,完成预算95.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支出5.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移民补助指标结转。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10.48万元,完成预算106.56%,原因为人员调动、调资。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9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追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8069.9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专项资金预留质保金。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
支出106.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43%,原因为公业务费结转。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1835.9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专项资金预留质保金结转。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12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7万元,占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完成预算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77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6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局指导大排查、其他县区来旺考察学习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战”大督查、川农大来旺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7.05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扶贫开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2万元,比2019年减少4.2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0年,扶贫开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扶贫开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管理规范精细、项目督察督办落实到位、项目责任落实到位,并将问责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开展党组织活动,提高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组织活动不够深入、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改善组织活动方式和方法,提高干部整体水平。
(2)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资金预算2977万元,执行297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是全县新建136.37公里联户路,项目按要求完工,质量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项目的督导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项目质量。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0.3%。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移民人员日常生活问题,提高了移民工作服务社会的满意度,增强了移民人员的感恩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 |
执行数: |
4.5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1、开展党组织活动4次; 2、组织党员听党课4次; 3、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 4、组织党员学习12次; 5、开展党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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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党组织活动 |
4次 |
4次 |
|
组织党员听党课 |
4次 |
4次 |
|||
开民主生活会 |
2次 |
2次 |
|||
组织干部集中学习 |
12次 |
12次 |
|||
主题党日活动 |
1次 |
1次 |
|||
党风廉政建设报道 |
1次 |
1次 |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工作水品和业务素质 |
100% |
100% |
|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党员干部参与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局机关整体形象 |
服务群众、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 |
长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凝聚力得到提高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本单位党员干部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77 |
执行数: |
2977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新建联户路136.37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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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联户路建设工作 |
新建联户路136.37公里。 |
新建联户路136.37公里。 |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联户路硬化路面为宽1.5m,厚15cm, C20水泥混凝土 |
通过验收质量为合格 |
质量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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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解决贫困户出行难的问题 |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贫困户的出行问题 |
1300户贫困户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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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程使用年限
|
≥8年 |
已完成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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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社会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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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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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6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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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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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了对嘉川、白水、大德、黄洋等乡镇移民后扶人员的生活补助兑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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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移民资金的兑付 |
91人,50元人/月 |
完成资金兑付5.42万元 |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兑付率 |
100% |
完成91人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移民人员生产生活 |
得到改善、提高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移民人口满意度 |
100% |
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联户路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旺苍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联户路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淦元丧葬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移民人员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医疗保险。
7.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运行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精准扶贫等工作经费。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联户路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事业人员费用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关于开支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1〕3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2020年原县扶贫开发局(旺苍县扶贫开发局已于2021年6月重组为旺苍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机关财务和资产,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2.项目股。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和统计工作,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建立和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县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和开展连片扶贫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社会扶贫股。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县内、外机构或组织在旺定点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扶贫大、中专生招生和选送工作;负责扶贫计生“三结合”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县级扶贫社团组织,引导企业和民间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4.对口帮扶股。承办县政府决定的全县对内对外对口帮扶工作;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对口帮扶项目;参与全县对内对外对口帮扶的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对口帮扶决策依据;规划帮扶项目、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实施、验收及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移民股。负责全县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开展、管理及审核与实施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初步核定和核减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资金的兑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移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6.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扶贫移民政策法规指导;承办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处理省局、市局及书记县长信箱、县领导信访批示件、部门转办信访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针对信访件与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协调、联系、沟通工作;开展信访研判、分析、调查等工作。
7.督查考核股。负责拟定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督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和工作成效情况;组织、指导对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开展脱贫攻坚日常督查检查和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检查县级部门(单位)帮扶情况和专项计划推进情况;指导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等工作。
8.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全县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包括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互助社财务管理和监测等工作;定期向上级管理机构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协调解决互助社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负责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日常监测管理,包括年度目标任务的测算,项目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开展权限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权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拟定对口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2020年县扶贫开发局编制人数31人,财政补助开支年初实有人数27人,年末实有人数28人,2020年末实有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69242066元,年度执行中追加38875066.31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108117132.31元,较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2494284.67元,增加了5622847.64元,主要是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增加107614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104526446.93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420元,其中人员经费3439183.4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425236.5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费用。项目支出100662026.9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49元,主要是三支一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83元,主要是淦元丧葬抚恤金154783元,嘉川、白水、普济、大德、黄洋、麻英等乡镇移民人员的生活补助542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发生的资料印刷费、办公费等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0699078元,主要用于全县相关乡镇联户路建设;其他扶贫支出18359466.9元,主要用于联户路、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脱贫攻坚普查等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1216350.03元,主要用于全县相关乡镇村道路、联户路建设。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1.总体结论。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实施的专项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自评绩效较好。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操作规范、管理科学、资金效益好,建立健全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规范的扶贫资产长效管理制度。
2.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 (60分) |
预算编制(24分) |
目标制定 |
8 |
8 |
目标完成 |
8 |
8 |
||
编制准确 |
8 |
8 |
||
预算执行(20分) |
支出控制 |
8 |
8 |
|
动态调整 |
6 |
6 |
||
执行进度 |
6 |
5 |
||
完成结果(16分) |
预算完成 |
8 |
8 |
|
违规记录 |
8 |
8 |
||
专项预算管理 (20分) |
项目决策(8分) |
程序严密 |
3 |
3 |
规划合理 |
3 |
3 |
||
结果符合 |
2 |
1 |
||
项目实施(4分) |
分配科学 |
2 |
2 |
|
分配及时 |
2 |
2 |
||
完成结果(8分) |
预算完成 |
3 |
2 |
|
实施绩效 |
3 |
2 |
||
违规记录 |
2 |
2 |
||
绩效结果应用 (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3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4 |
||
合计 |
100 |
93 |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实现208户593名贫困人口脱贫,对摸排出的450户一、二级风险户因户施策精准阻击。整合涉农资金8741.14万元,新建联户路346.537公里,惠及23个乡镇99个村。清理2014-2020年扶贫项目8789个、扶贫资产确权6236个,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935.16万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出台了扶贫项目资金“三盯三公开”制度,全过程盯紧项目资金。加强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常态化开展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规范、绩效。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年初按时间编制单位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预算资料和数据。
(2)编制质量。在2020年初,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预算编制完整无漏,编制数据准确,基础信息完整,正确使用科目,严格编制预算数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都规范完整。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在预算过程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预算数据和表册。
(2)预算执行平衡。在年度预算中,严格执行收支平衡规定,严格执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无收支缺口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缺口。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按质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帐表一致,并及时报送。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财政下达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无超支、虚列支出现象。
5.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严格落实“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做到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6.项目实施情况
(1)联户路项目实施情况。2020年我局在全县计划投资892312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711400元,在全县99个村硬化联户路346.537公里。
(2)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情况。2020年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244户9698500元,2017年7月-2018年6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8695699.35元。
(3)扶贫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做了2244户贫困户2017年7月-2018年6月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工作,财政补贴扶贫信贷保险资金499484元。二是完成2017年7月-2018年6月15933户贫困户“扶贫保”参保工作。
(4)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2020年春季1491名、秋季163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网络申报,分期申请、审核,再经过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完成申报,资金已足额补助到位。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2020年,99个村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质量达到100%合格率。
全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126人次,4689000万元,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啦的问题,确保了扶持对象精准、应补尽补的原则。
2020年通过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保险、“扶贫保”保费补助,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紧缺的问题、扶持了一大批小型新型产业项目,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降低了贫困户因意外导致经济损失。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对照省脱贫攻坚办印发的《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川脱贫办发〔2018〕24号)《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和《旺苍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旺脱贫办发〔2018〕7号)相关要求,全面执行好“三盯三公开”、“三公示一公告”等规定。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维护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扶贫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
三是切实保障贫困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四是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项目资产清理、确权登记相对缓慢;二是部分项目重建轻管,使用效益不好。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是组织乡镇加快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按要求及时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做好已建项目的日常运行管护。
附件2: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农村联户路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旺委发〔2020〕7号)文件精神,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1〕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局2020年农村联户路项目支出绩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完成方案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督促项目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在项目区内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3)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数量、质量以及施工进度;
(4)协助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工作;
(5)负责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报送,搞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乡镇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护责任,对工程项目效益跟踪监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75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4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旺财农[2020]29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旺脱贫办发〔2020〕45号)等相关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坚持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我县制定了《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旺府发[2019]6号)和《旺苍县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财政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围绕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围绕帮助建档立卡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实行贴息。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持围绕减贫工作目标,按照规划分配、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方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阳镇虎垭村、柳溪乡荣华村等99个行政村实施联户路项目346.537公里,在麻英乡龙珠村实施通村组硬化道路项目1.36公里,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71.14万元,有力改善2840户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为基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瞄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围绕确保完成新阶段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贫困户的精准大力扶持,确保其收入增长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通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发展新产业、塑造新风貌、创建新机制、培育新农民的“四新”目标,积极探索项目区脱贫致富新路子、新模式。
(2)具体目标
基础条件大改善。项目竣工后,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在高阳镇虎垭村、柳溪乡荣华村等99个行政村实施联户路项目346.537公里,在麻英乡龙珠村实施通村组硬化道路项目1.36公里,有力改善 2840户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贫困人口降规模。实现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08户,593人脱贫的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再经过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实际完全符合。根据国家、省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意见结合项目区支柱产业投产后的效益测算,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多次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李伟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了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安排了各股室(中心)梳理各自项目、收集乡镇在本项目领域财政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乡镇进一步深挖项目中还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迎接上级绩效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75号)相关要求,县脱贫办组织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旺苍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报备旺苍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报告》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旺苍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旺脱贫办〔2020〕45号)下发到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项目总投资8923.1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41.14万元,项目无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8923.12万元,其中省市级财政扶贫资金8741.14万元,占总投资的97.96%;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181.98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1月共到位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5010万元,其中用于联户路项目建设8741.1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安排及时,到位资金与计划资金投资持平。
3.资金使用。项目区新建硬化入户路346.537公里,硬化社道路1.36公里,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71.1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底支出8217万元,支出率达97%。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2]471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四是实行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财政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及项目农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切实维护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扶贫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业务主管部门、项目乡镇、村、施工方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价。
2.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权责明晰、合力推进的监管格局。同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均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按照“以事论管、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将项目实施绩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职务提升挂钩。二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咨询论证制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各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前,首先聘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或业务骨干,对该区域是否适宜发展某种作物进行论证,对该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测设计,然后再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规划。项目实施时,凡是公益性项目和产业发展中的苗木、风貌打造中的技术含量较高的建设内容均采取了招投标制或村民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与施工队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3.切实保障贫困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二是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三)项目监管情况。
1.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分工,检查验收的标准等;二是监督小组要按照制度对项目的组织、采购、实施、管理和物资的分发等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纠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物资、工程、投工投劳等村民关心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大力推行民主法制管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方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2.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商议有关工作事项,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和打捆涉农资金,做大资金盘子,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浓厚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项目区新建硬化入户路346.537公里,硬化社道路1.36公里,截止2020年12月底全面完工。
(二)目标完成质量。
所有项目完成质量均达到项目设计要求,通过各行业部门现场验收表明工程质量合格。
(三)目标完成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计划从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我县项目于2020年9月基本结束建设任务,比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一)经济效益。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畜牧、林果、蚕桑、中药材五大农业主导产业,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立足资源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重点以茶叶、核桃产业种植为主,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走产业化发展路子,促使项目区的中药材和核桃主导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项目实施后使项目区初步形成增收支柱产业,农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速可达25%以上。
(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所有贫困户得到项目扶持,收入大幅度增加,实现整体脱贫。二是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项目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通过调整项目村产业结构,建立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提高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科技意识、致富能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并带动周边地区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扶贫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帮助2840户贫困农民改善人居环境,使项目区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激发了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做到“民选、民争、民定、民议、民监”的“民五定”,即是:一是项目民选。采取村民投票表决的办法,自主确定建设项目的种类、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建设标准和建设顺序。对能够由群众组织实施的村内建设项目,一律由村民自主实施,不搞对外发包。二是建设民争。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启动先后及投资数量,必须以群众意愿和积极性作为参考依据,对群众不愿实施或无积极性实施的项目,即使方案中规划了也坚决不作安排。对实行以奖代补的农户自建工程,坚持村社统一规划,农户自愿申请、自主建设,先建先补、快建快补、不建不补。三是筹资民议。严格村民自治“一事一议”,规范议事程序,用好用活群众筹劳筹资,保护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五是资金民监。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公开建设过程,公开建设资金投向,公开建设物资使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以上五个方面巩固完善了群众“参与式”扶贫开发机制,保障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由于个别项目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项目业务不够熟悉,导致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
2.扶贫成本较高,扶贫投入不足。一是北部山区农业品种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体现比较效益,因而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从而导致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劳动力不足,扶贫成本增加。二是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实施好扶贫项目,需要在项目对象的把握、项目的选择、项目的实施、项目的检查督办、项目资金的兑现方面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三是扶贫资金量少面窄,我县北部山区集中了全县近70%的贫困人口,而北部山区自然条件差。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最高海拔3276米,最低海拔450米,沟谷深切,山势陡峭,地域辽阔,人居分散。仅现有到村的项目资金解决制约贫困农户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最基础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都存在很大问题。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对区域发展的项目投入力度。建议省财政厅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行业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时,充分考虑我县地处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基础条件较差,发展能力不强等因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倾斜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我县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问题。
2.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上级对因年老体弱或重大疾病、重度伤残、智力障碍而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探索将无法参与产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脱贫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范围,增强脱贫户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