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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972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委办函〔2020〕115号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1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我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明确乡镇的属地事项。清单之外,确需交由乡镇承担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和工作任务,须征求乡镇意见后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市级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因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调整和行政权力下放等原因确需调整清单的,由县级部门及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级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

编号

事项名称

对应省直部门

对应县级部门

事  项  依  据

主体责任

配合责任

乡镇

备注

A00001

党务公开

省委办公厅

县委办公室

1.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

2.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二、三、十条



A00002

乡镇人大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



A00003

政务公开

省政府办公厅

县政府办公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十、二十一条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A00004

党风廉政建设

省纪委监委机关

县纪委监委机关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五条

2.《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第十三条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号)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20号)



A00005

基层党的建设

省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

1.《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

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

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以城镇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意见》(川委办〔2016〕44号)



A00006

宣传思想工作

省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



依据涉密

A00007

“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

省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



依据涉密

A00008

意识形态工作

省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



依据涉密

A00009

统一战线工作

省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

2.《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五条



A00010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暨平安建设

省委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2.《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条

3.《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十六条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1号)

7.《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川委办〔2005〕17号)

8.《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52号)

9.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委办〔2020〕5号)


另有依

据涉密

A00011

保密工作

省委保密办(省国家保密局)

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机要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A00012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省教育厅

县教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十三、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川办发〔2018〕3号)



A00013

宗教和民族事务管理

省民族宗教委

县民族宗教局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

2.《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3.《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

4.《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5.《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



A00014

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等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

2.《戒毒条例》第五、三十七、三十八条

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七条



A00015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管理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八、二十四条

2.《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4.《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总则、第三十一条

5.《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第三、十二、五十、六十二条



A00016

老 年 人

权益保障

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1.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二十八、四十五、四十七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55号)



A00017

农村留守儿

童关爱保护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6号)



A00018

困境儿童

关爱保障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0号)



A00019

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工作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三、四、十九、二十一条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



A00020

组织城乡

社区协商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1号)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6〕1号)



A00021

出具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A00022

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46号)



A00023

预决算管理

省财政厅

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一、二十四条



A00024

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

省财政厅

县财政局

《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A00025

农 民 工

服务工作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21号)



A00026

土地权属调处

省自然资源厅

县自然资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A00027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

县自然资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款、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六、二十、三十四、四十一、六十五条

4.《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A00028

地质灾害防治

省自然资源厅

县自然资源局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



A00029

永久基本

农田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款



A00030

乡村治理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1号)



A00031

饮用水水源

保护及污染

事故应急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1.《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



A00032

网格化环境监管排查、发现、制止、上报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二十七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5〕178号)



A00033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十八条



A00034

环境保护法

制宣传和隐

患  排  查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第四款



A00035

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A00036

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2.《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A00037

农村住房

建设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A00038

村镇建设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

2.《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条



A00039

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九、十六条



A00040

农村公路运

输及客运站

安全监管

省交通运输厅

县交通运输局

1.《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五条

2.《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A00041

内河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渡口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

县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2.《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四、六条

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三十条第二款



A0004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二十八、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七、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十三、十六条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二条

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十四条

6.《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41号)



A00043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A00044

卫生健康

管理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41号)


包含计划生育工作

A00045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

省退役军人厅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依据涉密

A00046

森林(草原)

防火工作

省林草局

省应急厅

县林业局

县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三十四、四十一条

2.《森林防火条例》第七、十、二十一、二十三、三十一、三十九条

3.《草原防火条例》第四、八、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二条

4.《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第三、九、十三条

5.《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七、三十五、三十七条

6.《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第六、七、九、十、十一、十六条



A00047

消防安全责任

省应急厅

县应急管理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六、八、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五、五十二条

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四、九、十四、二十一、二十二、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五十三、五十四、六十一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71号)



A00048

安全生产

省应急厅

县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委会)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复函》(川办函〔2005〕160号)


另需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A00049

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省应急厅

县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四十六、五十一、六十三、六十八、七十三、七十八条

2.《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八、二十一、四十三、五十五、五十八条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

4.《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第十八、十九、二十六条



A00050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省应急厅

省卫生健康委

县应急管理局

县卫生健康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二十一、二十九条

2.《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第四、十三、三十三、三十七条

3.《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A00051

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省市场监管局

省 药 监 局

省农业农村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二、二十条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8〕70号)

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六条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


包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A00052

全民健身工作

省体育局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四条

2.《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十九、二十六条



A00053

统计工作

省统计局

县统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六条

4.《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条

5.《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七条

6.《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

7.《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第九条



A00054

农村扶贫

开发工作

省扶贫开发局

县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二、四、六、十、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八、二十三条



A00055

信访工作

省信访局

县委群工局

1.《信访条例》第三、四、五、六、七、九、十条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21号)

4.《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五、六、七、八条

5.《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二、四条



A00056

乡村公路绿化和植树造林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A00057

林业草原承

包、流转及

纠纷调处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三、十六、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第五、八、十、十三条



A00058

防沙治沙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九、十三、十九、二十三、二十五、三十一、三十二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第四条



A00059

森林防护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九、十二、三十三条

2.《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第四条

3.《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五、十五、二十、二十一条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9号)



A00060

家庭暴力预防

省妇联

县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八条



A00061

残疾人保障

省残联

县残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六、十三条等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14号)

5.《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残联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5〕7号)



A00062

基层群团工作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省残联等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残联等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5〕11号)



B00063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省委网信办

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办)



依据涉密

B00064

幼 儿 园

安全监管

省教育厅

县教育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



B00065

校外培训机

构办学行为

日常监管

省教育厅

县教育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



B00066

村务监督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67号)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45号)



B00067

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1号)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川委办〔2013〕22号)

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川委办〔2014〕27号)



B00068

村务公开的监督指导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六、二十五条



B00069

社会救助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一、十三、十六、十七、十八、四十八条

2.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B00070

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B00071

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乡村

建设

省司法厅

县司法局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

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川委发〔2018〕1号)



B00072

人民调解

省司法厅

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



B00073

安置帮教工作

省司法厅

县司法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



B00074

社区矫正工作

省司法厅

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第三款



B00075

养老保险

经办服务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二十、二十一、五十七、五十八条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9〕30号)



B00076

就业创业工作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五十二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9〕30号)



B00077

大气污染防治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B00078

污染源普查

省生态环境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B00079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

旺苍生态环境局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五款

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三款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


包含秸秆焚烧、畜禽养殖

B0008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B00081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高速公路沿线相关事项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

县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三十八、四十三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3.《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川办函〔2015〕98号)



B00082

河道管理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B00083

河道采砂管理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条



B00084

水利工程管理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1.《农田水利条例》第四、十二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3.《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B00085

水土保持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六、十六、三十五条



B00086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

保护和管理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八、五十四、五十六条



B00087

防洪抢险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七、三十、三十一、三十八条



B00088

抗旱救灾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十、二十一、三十、四十二、五十、五十二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



B00089

村镇供水管理

省水利厅

县水利局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B00090

动物防疫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六十三条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十七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部分畜牧兽医站已下沉的,由乡镇承担主体责任

B00091

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省渔船渔港管理办法》第五条



B00092

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B00093

农业技术推广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七、二十九、三十、三十二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第九、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1〕29号)



B00094

农作物种子管理和农药使用指导、服务

省农业农村厅

县农业农村局

1.《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B00095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八条

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二、三条



B00096

传染病防治

省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六十一、六十五条

2.《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十、十一条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8〕25号)



B00097

精神卫生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条



B00098

病残儿医

学 鉴 定

省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



B00099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省卫生健康委

县卫生健康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条



B00100

食品“三小”

的监督管理

省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督局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六、二十三、二十四条



B00101

大中型水利

水电工程移

民  工  作

省扶贫开发局

县扶贫开发局

1.《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第四、三十一条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十五、四十一、四十五、四十六、五十三条



B00102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四十二、四十六条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川办发〔2015〕4号)



B00103

草原、湿地保护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八条

2.《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8号)



B00104

森林病虫害

防治和植物

紧急防疫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

2.《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六、十一、十九、二十一、二十三条

3.《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

26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43号)



B00105

野生动物保护

省林草局

县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十五、十八、十九条



B00106

医疗保障

经办服务

省医保局

县医疗保障局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

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三十条



B00107

文物安全监管

省文物局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



B00108

劳动争议调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总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B00109

兵 役 和

民兵工作

省兵役主管机构省退役军人厅

县人武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

2.《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3.《民兵工作条例》第五条

4.《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说明:编号共6位,第一位为字母,其中A表示主体责任,B表示配合责任;第二、三位为事项类别代码,其中00为乡镇事项;第四、五、六位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