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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310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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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1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4

第四部分 附件  37

第五部分附表   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印发<旺苍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旺苍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旺委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简称县自然资源局)是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旺苍县林业局(简称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筒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上级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第四条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财务与资金运用股(人事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办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县本级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拟定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事务。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督察信访股(行政审批股)。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国家、省、市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的网络舆情、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的协调处置。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拟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全县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全县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

(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五)规划耕保与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多规合一”。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及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县本级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六)矿产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和成果统计,监督管理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行为。承担县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不含兼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  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①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全县现有耕地面积4.38万公顷,保护基本农田3.77万公顷;(2)全年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020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价款收入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0%;(4)实现非税收入6.2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5)向上争取资金4725.1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

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启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双评价”“双评估”“规划大纲”“村分类”和“三条控制线划定”阶段成果以及木门镇三合村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工作。(2)全面做好国土“三调”工作。我县幅员面积2987.18平方公里,总图斑量146762个,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按时按质完成了工作任务。(3)着力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4)严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全县4.38万公顷耕地和3.77万公顷基本农田不减少。(5)全力推进土地房屋拆迁。全年共征收集体土地825.17亩,收回国有土地58亩,拆迁房屋2.3万平方米,兑付资金约1.03亿元。(6)科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全面保障了西南水泥、G542嘉川至东河段、S301旅游环线等重点项目的土地用地指标计划调整、项目用地预审,为土地报征加快进程。(7)加大项目报批力度。全年报批土地2个批次,报批规模100.1623公顷,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落地。(8)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近五年供地率处置任务为2384.4亩,已完成2436.1亩,供地率为61.3%,实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为19.3%。(9)积极做好土地供应。围绕同仁医院、车管所、孙家坝城市综合体等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000余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宗23.39公顷收益5.95亿元,协议出让土地29宗2.98公顷收益486.22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益6亿元。(10)持续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全面完成17个废弃非煤矿山和20个废弃煤矿综合治理项目,并督促67家非煤在建矿山完成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预计新增耕地690亩,收益2.07亿元。(11)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现已完成复垦面积600余亩,12个项目全部完工后,可获取交易指标1125余亩;新启动16个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验收后,可获得交易指标2362亩。28个项目区预计新增66个安置点,改善群众住房1400户,新增耕地6500亩,交易指标4012亩,实现市级收益2.4亿元,县级收益2.5亿元。(12)抓实项目验收攻坚战。全面完成了12个土地整理项目验收“清零”目标,新增耕地指标9000余亩,实现县级分成占补平衡指标980亩。并完成龙凤土地整治项目入库1个,争取省级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834万。(13)着力问题楼盘化解。目前已完成红城首府、公园一号等6个楼盘共计700余户的办证难遗留问题,其余楼盘正按照实施意见稳步推进。(14)破解林权登记难点。针对林权不动产登记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形成原因,全年共处置林权遗留问题14件。(15)深化改革提效率。从优化窗口、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6)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生命工程”。组织乡镇、村社人员培训76场次、综合演练23场次、小型演练220场次,发布预警信息3万余条,成功避险2处3户12人,主动避让3860人,同时,向上争取资金3047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入库28个,入库项目资金4200余万元。连续8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邓家坪崩塌成功避险列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学习。(17)深化“放管服”改革。采用“规划图纸预选址+现场实地踏勘定点”模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2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个,办结率达100%。(18)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共立案调查并处罚到位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0宗,串通投标违法案件5宗,共处罚没款861.39万元,处置疑似闲置土地问题41个,面积3728.39亩,实现了动态巡查重点区域覆盖率100%、违法案件发现率90%以上、制止率100%、报告率100%;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全面完成了省下发图斑和国家下发图斑的摸排工作,上报涉及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和产业类问题图斑共计3718个。(19)强化矿政管理。累计受理和办结矿业权登记35宗,征收采矿权占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563.27万元,公示矿业权96宗,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完成《旺苍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局部调整(2016-2020年)》,投放设置砂石类矿权7宗,预计实现矿业权收益1亿元以上,并积极推进《旺苍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同时,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查处越界开采2处,督促相关企业主动上缴各类税费784.6万元,收取矿山排危废石处置收益118万元。(20)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场次,指导推动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2场次;二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张彬案为鉴,深化规划领域系统治理,先后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赴剑阁李榕家风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1次,着力筑牢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防线。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以重温入党誓词、庆祝建党99周年以及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指导各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余场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21)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累计排查信访维稳预警信息227件,接待来信来访126人次,化解积案难案4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满意度达90%以上。(22)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年立案40件,移送法院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7件,作出行政裁定17件,并做好“七五”普法、“6.25”土地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全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得到全面提升。(2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法征收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实现非税收入6.45亿元,向上争取资金4725.12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亿元,其中省外资金1亿元。(24)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2019年5月市扫黑办第三次分片区调研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年共接收“三书一函”3件,现均已回复完成办理。(25)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帮扶212户755人巩固增收,完成2户8人脱贫达标,投入6.33万元发展贫困户“五小短产业”,户均增收2000元;完成各级各类反馈171个问题整改清零;引导和帮扶贫困人口务工就业280人,本年度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26)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210余次,排查问题13处,均整改到位。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无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7623.1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49.52万元,增长31.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较2019年项目增加,土储债券项目支出较大。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086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8万元,占15.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25.98万元,占84.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585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23万元,占4.88%;项目支出34106.42万元,占95.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623.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49.52万元,增长31.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较2019年项目增加,土储债券项目支出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6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6.97万元,下降1.2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减少在机关运行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7.3万元,占3.04%;节能环保支出(类)775万元,占17.1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79.44万元,占3.9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3046.97万元,占6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3.49万元,占2.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01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20.21万元,完成预算48.3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9.44万元,完成预算3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批项目采取报账制,按照进度进行款项拨付。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47.36万元,完成预算9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报账手续原因未支付部分经费,已于2021年初支付完毕。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2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报账手续原因未支付部分经费,已于2021年初支付完毕。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967.98万元,完成预算6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批项目采取报账制,按照进度进行款项拨付。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预算2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批项目采取报账制,按照进度进行款项拨付。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278.01万元,完成预算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批项目采取报账制,按照进度进行款项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05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陪餐人员相关人数规定,尽量减少陪餐人员,控制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24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1336.43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33万元,比2019年增加46.06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2019年人数增加,项目更多,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主要围绕“三个突出一个强化”(即突出项目和资金争取、突出县级财政增收、突出理顺职能职责、强化各类执法整改),全方位做好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土地储备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确认和保护产权,为我县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项目名称

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1年不动产产权登记4000户

完成2021年不动产产权登记4071户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1年不动产产权登记

确权登记颁证4000户

确权登记颁证率4071户

质量指标

不动产登记准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指标1:不动产登记

25元/户,4000户登记

10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权益人权益

维护产权人权益

维护产权人权益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工作的促进

促进我县房地产行业良好发展。

促进我县房地产行业良好发展。

指标2: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对我县房地产的影响

维护房地产稳定,保障房地产基本存量,保护权益人合法权益。

维护房地产稳定,保障房地产基本存量,保护权益人合法权益。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

(2)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整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利用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等相关项目的顺利进行,完成政府相关项目任务,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项目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地灾防治、土地整治等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筑牢地灾“生命防线”;完成相关乡镇土地整治。

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试点和以县域为单位的片区划分工作,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系统建设;受理和办结矿业权登记29宗,征收采矿权占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5374万元,公示矿业权75宗,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226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6.7亩,协议出让土地31.3亩,实现土地收益3.46亿元;主动避让3651户16379人次,成功避险5处40户127人,实现地灾预案隐患点“零伤亡”;完成龙凤镇白虎村等3个村规划设计,开展了15个补充耕地项目自查整改。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试点和以县域为单位的片区划分工作,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

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受理和办结矿业权登记29宗,征收采矿权占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5374万元,公示矿业权75宗,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226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6.7亩,协议出让土地31.3亩,实现土地收益3.46亿元;

受理和办结矿业权登记29宗,征收采矿权占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5374万元,公示矿业权75宗,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226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6.7亩,协议出让土地31.3亩,实现土地收益3.46亿元;

地质灾害防治

主动避让3651户16379人次,成功避险5处40户127人,实现地灾预案隐患点“零伤亡”

主动避让3651户16379人次,成功避险5处40户127人,实现地灾预案隐患点“零伤亡”

土地整治

完成龙凤镇白虎村等3个村规划设计,开展了15个补充耕地项目自查整改

完成龙凤镇白虎村等3个村规划设计,开展了15个补充耕地项目自查整改

质量指标

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障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保障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地灾防治、土地整理

实现地灾防治“零伤亡”,补充耕地占补平衡。

实现地灾防治“零伤亡”,补充耕地占补平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指标1:国土资源规划

2万元/乡镇,23个乡镇

46万元

指标2:资源保护与利用

测绘、勘界、调查、登记

20万元

指标3:地灾防治

勘察、设计、评估、可研

20万元

指标4:土地整治

勘察、设计、可研、宣传

14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群众收入稳定

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增加农户收入

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增加农户收入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工作的促进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对我县自然资源的影响

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耕地和生态保护,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耕地和生态保护,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指标2: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

(3)土地储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项目提供各类建设用地。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项目名称

土地储备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200亩

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226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6.7亩,协议出让土地31.3亩。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收购储备国有土地

1200亩

1226亩

质量指标

地面无房屋、附作物

依法对土地进行前期储存、开发、整理,地面无房屋、附作物

依法对土地进行前期储存、开发、整理,地面无房屋、附作物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指标1:收购征拆

宣传、公告、公示、广告等资料和车辆、差旅费用

30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项目用地

保障全县当年项目用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保障全县当年项目用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工作的促进

便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内部的结构优化和质量优化,杜绝资源浪费。

便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内部的结构优化和质量优化,杜绝资源浪费。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城镇、农村建设用地生态覆盖

城镇、农村建设用地得到美化、绿化,绿化率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

城市、农村建设用地得到美化、绿化,绿化率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我县土地资源的影响

维护土地环境稳定,保障土地资源基本存量,土地可持续利用复合系统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

维护土地环境稳定,保障土地资源基本存量,土地可持续利用复合系统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

(4)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全年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抓好行业源头治理.

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抓好行业源头治理。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学习宣传

4

4

源头治理

4

4

常态化工作

12

12

质量指标

接受县委、县政府验收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指标1:学习宣传

0.1万元/次

0.4万元

指标2:源头治理

0.1万元/次

0.4万元

指标3:常态化工作

0.058万元/次

0.7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促进地方经济

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工作的促进

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对我县社会的影响

维护地方平安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地方平安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上级组织满意度

≥90%

≥90%

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

(5)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万元,执行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计划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4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4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7000

其中-财政拨款:

117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4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4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已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4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4次,慰问党员1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1个

1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4次

4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2次

2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4次

4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4次

4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2类,合计10份

2类,合计10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党员慰问

10人

1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党组织验收合格

党组织验收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2万元/个

2万元/个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0.5万元/次

0.5万元/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0.5万元/次

0.5万元/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0.4万元/次

0.4万元/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1万元/次

1万元/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2类,合计10份

2类,合计10份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指标

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9%

≥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9%

≥99%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大气、水体、噪声及辐射等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简称县自然资源局)是依据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印发<旺苍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旺苍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旺委发〔2019〕10号)确定的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监督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旺苍县林业局(简称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筒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上级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56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名)。在职人员总数154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0人)。固定资产总额213.5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98433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6368元,占1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657072元,占8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984334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4368元,占13.86%;项目支出84789072元,占86.1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①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全县现有耕地面积4.38万公顷,保护基本农田3.77万公顷;(2)全年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020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价款收入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0%;(4)实现非税收入6.2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5)向上争取资金4725.1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

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启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双评价”“双评估”“规划大纲”“村分类”和“三条控制线划定”阶段成果以及木门镇三合村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工作。(2)全面做好国土“三调”工作。我县幅员面积2987.18平方公里,总图斑量146762个,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按时按质完成了工作任务。(3)着力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4)严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全县4.38万公顷耕地和3.77万公顷基本农田不减少。(5)全力推进土地房屋拆迁。全年共征收集体土地825.17亩,收回国有土地58亩,拆迁房屋2.3万平方米,兑付资金约1.03亿元。(6)科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全面保障了西南水泥、G542嘉川至东河段、S301旅游环线等重点项目的土地用地指标计划调整、项目用地预审,为土地报征加快进程。(7)加大项目报批力度。全年报批土地2个批次,报批规模100.1623公顷,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落地。(8)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近五年供地率处置任务为2384.4亩,已完成2436.1亩,供地率为61.3%,实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为19.3%。(9)积极做好土地供应。围绕同仁医院、车管所、孙家坝城市综合体等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000余亩,招拍挂出让土地13宗23.39公顷收益5.95亿元,协议出让土地29宗2.98公顷收益486.22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益6亿元。(10)持续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全面完成17个废弃非煤矿山和20个废弃煤矿综合治理项目,并督促67家非煤在建矿山完成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预计新增耕地690亩,收益2.07亿元。(11)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现已完成复垦面积600余亩,12个项目全部完工后,可获取交易指标1125余亩;新启动16个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验收后,可获得交易指标2362亩。28个项目区预计新增66个安置点,改善群众住房1400户,新增耕地6500亩,交易指标4012亩,实现市级收益2.4亿元,县级收益2.5亿元。(12)抓实项目验收攻坚战。全面完成了12个土地整理项目验收“清零”目标,新增耕地指标9000余亩,实现县级分成占补平衡指标980亩。并完成龙凤土地整治项目入库1个,争取省级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834万。(13)着力问题楼盘化解。目前已完成红城首府、公园一号等6个楼盘共计700余户的办证难遗留问题,其余楼盘正按照实施意见稳步推进。(14)破解林权登记难点。针对林权不动产登记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形成原因,全年共处置林权遗留问题14件。(15)深化改革提效率。从优化窗口、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6)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生命工程”。组织乡镇、村社人员培训76场次、综合演练23场次、小型演练220场次,发布预警信息3万余条,成功避险2处3户12人,主动避让3860人,同时,向上争取资金3047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入库28个,入库项目资金4200余万元。连续8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邓家坪崩塌成功避险列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学习。(17)深化“放管服”改革。采用“规划图纸预选址+现场实地踏勘定点”模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2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个,办结率达100%。(18)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共立案调查并处罚到位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0宗,串通投标违法案件5宗,共处罚没款861.39万元,处置疑似闲置土地问题41个,面积3728.39亩,实现了动态巡查重点区域覆盖率100%、违法案件发现率90%以上、制止率100%、报告率100%;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已全面完成了省下发图斑和国家下发图斑的摸排工作,上报涉及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和产业类问题图斑共计3718个。(19)强化矿政管理。累计受理和办结矿业权登记35宗,征收采矿权占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563.27万元,公示矿业权96宗,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100%,完成《旺苍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局部调整(2016-2020年)》,投放设置砂石类矿权7宗,预计实现矿业权收益1亿元以上,并积极推进《旺苍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同时,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查处越界开采2处,督促相关企业主动上缴各类税费784.6万元,收取矿山排危废石处置收益118万元。(20)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场次,指导推动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2场次;二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张彬案为鉴,深化规划领域系统治理,先后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赴剑阁李榕家风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1次,着力筑牢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防线。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以重温入党誓词、庆祝建党99周年以及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指导各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余场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21)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累计排查信访维稳预警信息227件,接待来信来访126人次,化解积案难案4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满意度达90%以上。(22)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年立案40件,移送法院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7件,作出行政裁定17件,并做好“七五”普法、“6.25”土地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全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得到全面提升。(2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法征收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实现非税收入6.45亿元,向上争取资金4725.12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亿元,其中省外资金1亿元。(24)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2019年5月市扫黑办第三次分片区调研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年共接收“三书一函”3件,现均已回复完成办理。(25)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帮扶212户755人巩固增收,完成2户8人脱贫达标,投入6.33万元发展贫困户“五小短产业”,户均增收2000元;完成各级各类反馈171个问题整改清零;引导和帮扶贫困人口务工就业280人,本年度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26)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210余次,排查问题13处,均整改到位。

总上所述,一年来我局主要围绕“三个突出一个强化”(即突出项目和资金争取、突出县级财政增收、突出理顺职能职责、强化各类执法整改),全方位做好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要求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报送本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做到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范围,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符合规范。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我局预算严格按县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预算编制项目按工作目标逐项编制上报,执行预算过程中未调整过预算项目。

(2)预算执行平衡。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和日常经费(办公、水电、差旅、会议、培训、广告、宣传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做到收支平衡。人员支出部分按时间进度执行,未出现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98433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6368元,占1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657072元,占86%。2020年预算支出984334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4368元,占13.86%;项目支出84789072元,占86.14%。,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确保了单位有序正常运转。

5.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整体支出项目目标明确,对耕占税、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利用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整治工作经费、土地储备工作经费、被征地农民社保缴纳、扫黑除恶、党组织活动经费等费用的执行情况时常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资金及时纠正,并将年初预算安排与实际项目工作开展进度相结合,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按需分配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保证各项经费正常支付,使服务对象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无违规违纪。

6.项目实施情况

(1)按时缴纳耕占税;(2)确保相关征地拆迁项目青苗费用的及时拨付。(3)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确认和保护不动产权,为我县市场经济保驾护航。(4)保障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利用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整治等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政府相关项目任务,实施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5)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1000亩,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政府项目提供各类建设用地。(6)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保缴纳。(7)全面完成全年扫黑除恶工作,每季度一次宣传。(8)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4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党员外出学习调研4次,订阅购买党建资料2类10份、党员慰问10人。各块项目工作,均由各分管领导检查验收、审核把关,保证项目实施、资金保障同步进行。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1)耕占税2286.5万元已按时缴纳入库;(2)相关征地拆迁项目青苗费用确保了及时拨付。(3)按照时间节点已完成不动产确权登记11万户。(4)保障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整治等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已完成政府相关项目任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5)依照法定程序土地储存1000亩,并向政府项目提供各类建设用地。(6)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7)全面完成全年扫黑除恶工作。(8)全域推进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组织活动。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自评分值达到97.5分,根据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标准,自行评价为优。现已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予以公开,张贴上墙。对于预算执行的进度和预算项目执行的完成较缓慢的问题,正在加大力度整改,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认真自查自评,支出绩效总体情况较好。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7.5分。其详细情况见“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我局通过对2020年支出绩效自评,严格财经纪律,完善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更好发挥,让财政资金的使用利益更大化。

(二)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局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导致有章不循,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财政资金名目繁多,项目复杂,工程结算审计较慢,无法全部按专项资金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管理。比如2020年地灾专项资金,到目前为止,工程结算审计没有结果,以致项目资金也不能及时向财政申报拨付到位。

(三)改进建议。

1、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要充分发挥纪委、审计监督部门的作用,建立长期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新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2、理顺资金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和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评价等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使用管理,由财政和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需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抄送相关部门,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3、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自然资源项目和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支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收支计划,使自然资源工作经费有保障,项目作用发挥更充分,促进旺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加大资金使用监管、指导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发挥更大的效益。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附件2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涌水事件”后,我县根据初步排查情况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向上申报17家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81公顷,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70号)批复同意,下达17家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资金2000万元。经申请调整后,我县任务数为旺苍县三江镇页岩机砖厂等37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际修复面积76.36公顷,下达资金2000万元。

2.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旺苍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旺府办[2019]13号)进行立项。申报内容与实际较相符,申报目标较合理可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旺苍县三江镇页岩机砖厂等37个废弃露天矿山开展生态修复,主要内容有覆土植树绿化工程、边坡顶部和坡脚种植藤蔓植物,采矿边坡锚杆挂网喷砼护坡,顶部缓坡锚杆格构梁护坡,排水沟工程,拆除废弃厂房,缓坡区植树绿化,边坡坡脚种植藤蔓植物进行绿化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提升废弃土地复垦率,

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现象,恢复生态,提高植被覆盖率,较大改善原矿区视觉感观。

4.项目实施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考虑为前期调查核实成果中的废弃露天矿山,并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项目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目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各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系统解答,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并根据已完成旺苍县2019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力量逐一进行了梳理和数据分析,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98.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相结合,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参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65号)《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70号)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20)71号)规定,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成立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旺苍县2019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为省级补助资金,截至目前,项目资金2000万元均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37个项目已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并初步验收。目前,已拨付1673.2万元,剩余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待项目竣工审计结算后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按照《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20)71号)《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70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资金进行管理。

2.财务管理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所涉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对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使用流程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无弄虚作假。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补助资金到县财政后,由县财政统一监管。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按照:施工单位提交完成的工程量、现场代表及监理确认后报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审核情况,提出用款计划报财政局申请拨付工程款。全面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和项目的有序实施。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的实施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建项目实施专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实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施工队伍,并对项目全部进行公示。

2.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试行)》执行,并着重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监管,项目班子人员按时签到,倒排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报进度,明确专人跟进,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项目落地后,赓即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我县任务数为三江镇页岩机砖厂等37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面积76.36公顷,下达资金2000万元。截止2020年11月,已完成37家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76.36公顷。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37个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覆土植树绿化工程、边坡顶部和坡脚种植藤蔓植物,采矿边坡锚杆挂网喷砼护坡,顶部缓坡锚杆格构梁护坡,排水沟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对照项目预定进度计划,严把时间节点,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了项目进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旺苍县2019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包括37个废弃露天矿山,经省级专家评审的施工图设计,能满足计划要求。

2、项目效益情况。全面完成原采矿区废弃土地复垦,降低原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提升矿区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原矿区生态环境、地貌条件等,较大改善原矿区视觉感观,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8%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严格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了本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任务下达后才进行立项、评审等前期工作,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进度较慢。二是由于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修复矿山的复绿等效果与预期还有差距,后期将不断完善提高。

(三)相关建议。一是由于前期经验不足,进展较慢,为提高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建议制定更加详细完善的制度和规程。二是我县矿山种类多、废弃数量多,经济发展滞后,县级财政十分紧张,建议上级加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缓解我县财政支出压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