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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来源: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点击量:270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愿景下,深入贯彻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旺苍县生态资源优势,探索林业经济发展的新机制,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森林经营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促进林农的增收,经决定将旺苍县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旺苍县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

二、招商单位

旺苍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开发范围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20余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167万亩,人工林166余万亩,林地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

(二)项目合作期限

合同项目合作期限根据林业碳汇“方法学”规定为三个减排计入期,每一减排期二十周年,本次暂合作一个减排期,即合作期为贰拾贰年(含申报期两年)。

四、项目实施方式

按照我县项目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的模式,选择、引进国内优秀的碳汇企业到我县进行林业碳汇设计,编制开发报告,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林业数据碳汇勘察、测算,项目检测、核查,备案材料整理,公示、交易等工作,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收益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开发合同约定。

(一)具体工作内容

1.实现和管理初评项目合格性和可行性判断,预估减排量,考察项目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兼容性,检查项目基本数据资料并提出具体开发进程建议;

2.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提出编写文件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清单;提出利益相关方意见调查表、访谈计划等调研要求;提出相关技术、经济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方面的要求;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编制项目设计文件(PDD)、编制开发报告 ;

3.项目审定。准备审定文件,包括:公示文件和现场审定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及整个审定过程中审定机构要求提供的文件;赴现场应对现场审定;负责解答审定机构提出的问题并根据审定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协助准备文件、调整项目文件内容;

4.项目备案。根据相关部门流程,进行项目备案申报,完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直至项目备案。

5.项目监测。制定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实行监测,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编写监测报告(MR)。

6.项目核证。确定核证的第三方核证机构,准备核证文件,包括:公示文件和现场核证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及整个核证过程中核证机构要求提供的文件;赴现场应对现场核证;负责解答核证机构提出的问题并根据核证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协助准备文件、调整监测报告内容;

7.项目碳汇量签发。根据相关部门流程,进行碳汇量签发申报,完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直至相关部门发出签发函。

8.销售和增值销售。根据该项目所签发出的碳汇量,全权负责该项目的碳汇量交易以及后续的碳金融产品的研发。

(二)项目开发费用

林业碳汇项目的立项、材料编制、申报、实现、管理、交易、增值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均由投资者全额投资,地方政府、集体和个人均不承担项目开发费用。

(三)项目开发时间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从签署项目开发合同到项目开发成功的时间期限为24个月。

五、投资人要求

(一)投资者必须是经合法注册的实体公司法人,是国内领先的林业碳汇资源开发管理专业公司(或其子公司),熟悉国内外碳交易规则,具有丰富的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管理经验;

(二)有五年以上成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经验,有签约全国控排企业碳资产合作开发协议5家以上;

(三)有碳汇专家(3人及以上)组成的开发团队负责本项目开发,能确保在正式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开发成功;

(四)保证最低开发量。开发公司在林业碳汇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估算出林业碳汇最低开发量,并承诺最低开发量,如后期实际开发量小于承诺的开发量,公司承诺补齐当地政府在最低开发量中的差额;

(五)保证在林业碳汇开发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售卖成功,年销售额不低于开发量50%,如销售额达不到50%,政府有权取消合作,另行寻找第三方合作;

(六)投资人履约情况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资资格或已签约的投资项目被取消状态;

(七)参加报名的投资者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并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六、中选方式

(一)本次招商要求有3家以上(含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以最高得分者为中选开发方。

(二)中选者需在中选结果公布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正式开发合作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启动林地调查工作。如中选者中选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招商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或未按时开展此项工作,招商单位有权按此次评分从高到低顺序另选合作开发商。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与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报名函;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

八、招商评选会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与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报名函;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本项目的专家团队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资质的印证材料;

(四)企业成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业绩证明;

(五)项目开发策划书。

九、声明

本招商公告应当被视为要约邀请,具体要约以项目评分标准为准(附后)。

十、其他事宜

(一)报名地点:旺苍县兴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1日18:00

(三)招商评选会时间:2021年8月12日09:00

(四)招商会地点:旺苍县兴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五)联 系 人: 尚建峰  

      


附件:

评分标准

评分

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商务分

(5分)

1、投资人具备的资质:必须合法注册的实体公司法人,国内的林业碳汇资源开发管理专业公司。满分5分

5


技术分(95分)


2、专家团队:获得国际碳汇专家证书的专家团队规划设计林业碳汇项目,有国际认证资格的专家一位得5分,满分15分(以提供项目相关材料证明为准,不提供不计分)

15

3、投资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开发林业碳汇的方法学,满分10分(以提供项目相关材料证明为准,不提供不计分)。

10

4、投资人是否有林业碳汇检测的相关专利,每个专利得4分,满分10分(以提供项目相关材料证明为准,不提供不计分)。

10

5、投资人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网公示的林业碳汇项目,每一个案例得4分,满分20分(以提供项目相关材料证明为准,不提供不计分)。

20

6、投资人有申报国际VER碳汇项目,国外挂网成功案例,满分15分(以提供项目相关材料证明为准,不提供不计分)。

10

7、项目收益分成比例:投标人必须在提交的资料中明确本项目的收益分成比例:

(1)投资人占40%,林权人占60%,分值10分

(2)投资人占45%,林权人占55%,分值9分

(3)投资人占50%,林权人占50%,分值8分

(4)投资人占55%,林权人占45%,分值7分

(5)投资人占60%,林权人占40%,分值6分

10

8、根据投资人方案中项目实施计划、服务期安排及保障措施、人员配置、项目实施流程计划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20分,每缺失一条扣5分,每有一条缺陷扣3分.

20

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分+技术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