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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旺苍县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量:131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旺苍县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旺苍县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

(一)消费者10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列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我局在报名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将邀请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二)经营者2名,由县房地产事务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三)专家学者2名,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各1名,由县发改局聘请。

(四)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6名,其中: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群工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费者协会各1名,由相关部门推荐,县发改局聘请。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我局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常住公民。

(二)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8:30起至7月30日下午17:30止。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联系人:张德志    电话:0839-4202019,13684352650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