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敬宇等代表:
你们在旺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北山地区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由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总面积72252.12公顷,分别为: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米仓山大峡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鼓城山—七里峡省级风景名胜区、四川省鼓城山森林公园、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松米山森林公园、米仓山省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
二、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以及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338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遵循“实事求是、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对全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科学评估与调整,将原有8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4处(其中,拟撤销自然保护地1处,整合优化重叠3处),分别为: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自然公园。本次自然保护地调整,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做到了应调尽调,切实解决了全县自然保护地较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2020年6月,《旺苍县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审查,待国务院批复后实施。
感谢你们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旺苍县林业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