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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多举措抓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7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663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双汇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清当前防汛减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防汛减灾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健全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镇人民政府承担汛期隐患排查的组织主体和责任主体,汛期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排查方案。分村(社区)组建专门队伍,扎实做好排查工作组织、保障和具体实施。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同时,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争取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充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坚持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确保排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抓细排查工作。汛期隐患排查紧紧结合当前防汛形势,既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个盲点、不留下一片空白区。在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区域(对沿河低洼地带、山区沟谷、山前平原区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段以及今年洪涝灾害较重地区予以重点排查)、重点对象(乡村、场镇、集市、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群密集区以及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尾矿库、病险水库、漫水便桥等)、重点环节(责任预案、监测、预警、转移等)和重点行业(临河、涉河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清障、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交通等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已发现的隐患点逐一复核,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对可能成灾的地区、地段、地点加强分析研判、检查评估,进一步科学划定危险范围,明确防灾避险预案和治理措施。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隐患处置整改。汛期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分类推进实施。明确整改处置责任边界,按照“一日一移交”的原则,及时将排查结果移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防汛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和进度计划,及时消除隐患。对险情紧迫的,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对工程建设项目防灾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整改,确保不留隐患。继续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协同联动的防灾机制,及时会商研判防灾形势和灾情险情发展变化趋势,强化对隐患点的动态监管,确保随时掌控隐患险情。加强隐患排查结果的运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

四是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报送。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人实行汛期隐患排查周报告制。村(社区)、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汇总、统计,每周星期四下午15时前将一周内(上周五至本周四)的排查结果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复核确认后于周五下午15时前报县防汛办。(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