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七批)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1-07-0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1029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旺苍县金农会农资有限公司宏伟农业服务部涉嫌经营“22.4%螺虫乙酯”劣质农药案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0821MA6CJJE2X0 / / / / / 伍洪伟 旺农(农药)﹝2021﹞2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2021年5月26日,旺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对旺苍县金农会农资有限公司宏伟农业服务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由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8日生产的和生产批次为PQ18020007和PQ18030010的“22.4%螺虫乙酯”(配套哈速腾助剂)农药品种,共计6套,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
一、责令停止经营已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二、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三、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共计6套;
四、并处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180元。
0.5 / / 2021/6/28 2099/12/31 2022/6/27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1151072200846638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