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川人发〔2003〕61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县部分岗位报考人数实际情况,经与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部分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余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招聘。现将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笔试岗位
(一)旺苍县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共11个,分别为:
高中历史教师(20211004)、专业课教师(20211007)、专业课教师(20211009)、初中英语教师(20211014)、小学英语教师(20211017)、小学语文教师(20211018)、小学数学教师(20211019)、幼儿教师1(20211020)、幼儿教师2(20211021)、幼儿教师3(20211022)、幼儿教师4(20211023)。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其余岗位只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待笔试环节结束后另行公告。
(二)红军精神培训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全部参加笔试。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地点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由主管部门进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做好登记。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准考证领取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2021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
(四)笔试地点:旺苍县七一中学。
三、笔试科目、范围及组织
(一)笔试科目。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公共基础》、红军精神培训学院岗位为《综合知识》。
(二)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组织。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的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有岗位笔试后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
七、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政策性加分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交,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9日(领取准考证第一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具体要求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6。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2张同底色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3.应试人员须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答题用具,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室及座位。已带入考点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不受理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的电子网络转账。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的人员,请于领取准考证当日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相关规定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5。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参加笔试及面试的所有考生密切关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gw.gov.cn/)近期发布的有关考试等事宜公告。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