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
(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超链接http://gyswcx.sczwfw.gov.cn/app/qixianShop/11824?areaId=1564&areaCode=510821000000
四、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0年抽查计划
七、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八、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兴旺大道165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6215975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
旺苍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的监管规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机构、出版物经营单位、电影电视、星级宾馆的市场监管,负责行政处罚。承担全县投诉事项的受理、协调、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盛兰 联系电话:0839-6215975
二、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1 |
张 勇 |
川H05030007 |
2 |
唐正荣 |
川H05030012 |
3 |
刘远荣 |
川H05030014 |
4 |
杨盛兰 |
川H05030008 |
5 |
颜森云 |
川H05030011 |
6 |
赵培强 |
川H05030015 |
7 |
余 洋 |
川H05030016 |
三、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0722MB1041410T&areaCode=510821000000
四、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项)
1.重大行政许可:
(一)适用听证的;
(二)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重大行政处罚:
(一)停止执业;
(二)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3.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1)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部门:旺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四楼
电话:0839-6215975
(2)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部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址:广元市传媒中心10楼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股
地址: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四楼
投诉电话:0839-6215974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0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检查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开展
检查对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检查
检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展
检查对象:星级饭店、A级景区
(二)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执行科室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初步检查时间 |
备注 |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艺术品经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3% |
1 |
2021.4-2021.12 |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20% |
1 |
2021.4-2021.12 |
|
全县电影院及各类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20% |
1 |
2021.4-2021.10 |
|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互联网经营场所
序号 |
场所名称 |
法人姓名 |
1 |
旺苍县谊盟网咖店 |
何帆 |
2 |
旺苍县贝斯特网咖二店 |
覃婉如 |
3 |
旺苍县红城怡园网咖店 |
石晓群 |
4 |
旺苍县贝斯特休闲网咖店 |
覃琬茹 |
5 |
旺苍县艾尔网咖店 |
罗建 |
6 |
旺苍县匆匆那年网咖店 |
何帆 |
7 |
旺苍伯纳斯网咖店 |
尹翔 |
8 |
旺苍县星云网吧 |
汪凤 |
9 |
旺苍金太阳网吧 |
高小清 |
10 |
旺苍县金太阳网咖店 |
高小清 |
11 |
旺苍县零距离网吧 |
何伟 |
12 |
旺苍县8090网吧 |
杜莉 |
13 |
鑫源网吧 |
陈忠良 |
14 |
旺苍县网事景苑三店 |
陈明华 |
15 |
旺苍县天梦网吧 |
王军 |
16 |
旺苍县夏荷网吧 |
洪道君 |
17 |
旺苍县大唐网吧 |
高立民 |
18 |
旺苍县君虹网吧 |
欧永红 |
19 |
灯塔网吧 |
何蕾 |
20 |
旺苍县三江如意网吧 |
杨浩 |
21 |
旺苍县梦幻网吧 |
曹军 |
22 |
旺苍县梵汐网咖 |
何伟 |
2.旺苍县电影院及各类娱乐场所。
序号 |
场所名称 |
负责人 |
1 |
四川旺苍县电影院 |
陈明 |
2 |
旺苍县安可娱乐有限公司 |
高超 |
3 |
旺苍县乐派休闲会所 |
杨思柳 |
4 |
旺苍县金月亮茶楼 |
梁玉春 |
5 |
旺苍县自己人休闲居 |
杨思柳 |
6 |
旺苍县米仓山酒店有限公司 |
赵现蓉 |
3.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艺术品经营单位。
序号 |
场所名称 |
负责人 |
1 |
旺苍宾馆 |
郭勇 |
2 |
米仓山大酒店 |
冯泽清 |
3 |
红军城景区 |
魏永超 |
4 |
木门景区 |
邓全龙 |
5 |
鼓城山景区 |
汪倪宇 |
6 |
南阳山景区 |
陈刚 |
7 |
鹿亭温泉 |
杜新军 |
8 |
米仓山大峡谷景区 |
万云 |
9 |
中旅旺苍分社 |
王武昌 |
10 |
万景分社 |
何显珍 |
11 |
环球国旅分社 |
李俊明 |
12 |
携程旺苍门市部 |
李俊明 |
七、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许可的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 的数量 |
|||||
1 |
11510722MB1041410T |
|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13 |
12 |
12 |
1 |
0 |
合 计 |
13 |
12 |
12 |
1 |
0 |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
2020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 计(件) |
|
|||||
1 |
11510722MB1041410T |
|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4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
2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
2020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 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
1 |
11510722MB1041410T |
|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
2020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全称 |
行政检查次数 |
1 |
11510722MB1041410T |
|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785 |
合 计 |
785 |
|||
说 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
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部门 |
行政执法机关(个) |
实施行政执法(件) |
行政执法人员(人) |
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件) |
追究责任(次) |
||||||||||||||
行政执法主体总数 |
行政许可 |
其中 |
行政处罚 |
罚没金额(元) |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
持省政府统一式样执法证 |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 |
评查行政许可案卷 |
评查行政强制案卷 |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
重大行政强制备案 |
登记立案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
其中 |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总数 |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 |
|||
申请行政许可 |
受理行政许可 |
纠错案件 |
||||||||||||||||||
1 |
省级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2 |
市级政府和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3 |
县级政府和部门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8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乡镇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5 |
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8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