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1〕31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广府办函〔2021〕4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置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县人武部副部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工作的科级干部、县 - 2 - 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武警旺苍中队中队长以及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二、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由县水利局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调整期间工作衔接不断档、接转不脱节。县防指及办公室调整不代替相关职能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救”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县水利局承担“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县防指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指导职能,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 - 3 -用,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