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近日,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一、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广府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的起草编制基础是全面摸排我县现有环卫设施种类和数量,结合我县各乡镇常住人口数量,对全县23个乡镇220行政村和19个社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台账进行核实、分析,根据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环卫设施薄弱短板,加大环卫设施设备覆盖范围和覆盖密度。并结合全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相关要求,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点建设力度。方案起草后,征求了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市城管局分管领导组织的专题会议精神完成修改,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
一是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达100%,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运行,县城区厨余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县城区、乡镇基本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转运处置系统,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体系建设。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734个、服务点239个,购置配套垃圾塑料分类收集桶4973个、垃圾箱体670个,采购垃圾收转运车37辆。二是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成日处理20吨厨余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立覆盖县城区的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运输管理网络和部门协作配合体系。三是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整治场点后期管理维护工作,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县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生态环保、城乡治理等各级专项资金,综合运用PPP模式、财金互动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四是强化督导巡查。坚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强化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日常督导检查。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回收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