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整地块原总规为居住用地及医疗保健用地, 现拟调整为医疗保健用地、居住用地及绿地。
龙凤镇总规 原总规用地布局 调整后用地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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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背景
旺苍县民政局选址龙凤镇卫生院南侧地块新建敬老院,用地规模约 5700 平方米。因《旺苍县龙凤乡总体规划》(2006-2020)中未规划敬老院,且拟建地块为居住用地,需要调整用地性质,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龙凤乡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内容
由于龙凤镇现行总规编制于2006年,经过15年的发展,龙凤镇的镇区现状与总规在道路、用地上差距较大,因此在征询当地政府意见并获得同意后,本次地块调整一并对《旺苍县龙凤乡总体规划》(2006-2020)南部区域按现状道路和用地进行调整。本次规划调整后B1-01地块面积为0.22公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指标体系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机动车位配置指标为0.8/100㎡地上建筑面积;B1-02地块面积为0.25公顷,用地性质为医疗保健用地,指标体系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机动车位配置指标为0.6/100㎡地上建筑面积;B1-04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保健用地,用地面积为0.67公顷,指标体系为:容积率≤1.5且≥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机动车位配置指标为0.6/100㎡地上建筑面积;B1-05地块面积为0.26公顷,用地性质为绿地,绿地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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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结论 经论证,地块调整后对区域发展格局影响微小,各项指标切实可行,且地块调整后优化了城镇用地结构,提升了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综合经济、技术、环境、景观、需求等方面分析,报告认为本次调整方案是切实可行的。
调整地块指标对比表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7月22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