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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95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

(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超链接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07220084663661&areaCode=510821000000

http://www.scgw.gov.cn/zfxxgk/xxgkzn.aspx

四、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1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旺苍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22098传真:0839-422202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法规会计股

主要职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依法对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股室负责人:杨武科   联系电话:0839-422209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机关法律法规,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专家的抽取,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股室负责人:杜俊璋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建立全县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秋江        联系电话:0839-4222957

综合股(税政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协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产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监督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非税收入解缴和其他县级财政收入;组织制订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英     联系电话:0839-4222082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宋明圣

川H05010016

2

张孝福

川H05010018

3

何卫英

川H05010023

4

何蓉

川H05010024

5

张霞

川H05010031

6

冉彩虹

川H05010032

7

杜俊璋

川H05010034

8

文豪

川H05010039

9

杨武科

川H05010045

10

何爱民

川H05010046

11

向敏

川H05010047

12

周瑞卿

川H05010048

13

李俊霖

川H05010049

14

蒋芋柏

川H05010050

15

赵阳

川H05010052

16

凌诗梦

川H05010054

17

曾英

川H05010055

18

李秋江

川H05010059

19

刘文昕

川H05010061

20

韩伟

川H05010058

21

贺志锋

川H05010056

22

牟蓉

川H05010062

23

徐雯

川H05010064

24

杨静

川H05010063

25

陈世林

川H05010065

26

王鑫

川H05010066

27

侯安均

川H05010067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07220084663661&areaCode=510821000000

http://www.scgw.gov.cn/zfxxgk/xxgkzn.aspx


四、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1、重大行政处罚:

(一)停止执业;

(二)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2、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1)旺苍县人民政府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人社局旁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6203305

(2)广元市财政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98号  

电话:0839-3267963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投诉电话:0839-4222090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人社局旁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6203305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18〕20号)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0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5.30)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2.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6.29)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2013.1.1)第三十七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

财税法规股

70%

1

2021.4-2021.12


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管股

80%

1

2021.4-2021.1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综合股

70%

1

2021.4-2021.12


按照 《关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工作的有关要求,行政检查职能股室应当于当年一季度制定当年检查初步计划,汇总后公示。

抽查工作注意事项:每年随机抽查事项不低于抽查事项总数的50%,抽查对象不少于全部抽查对象的70%。原则上同一年度对同一管理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社会关注度高、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适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前三天,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结果由绩效法规股在五日内公示并录入一体化行权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经局领导审签后报县政府办。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2.代理记账机构库

旺苍县诚鑫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164号

广元市晨瑞财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2号

旺苍县利玖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狮子村一组24号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2016版)的通知》(财法〔2016〕1号)

(二)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元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府法发[2018]16号) 

九、旺苍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10106164049844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县三项制度,印发《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