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旺苍县“引英聚贤”计划实施方案》(旺委办〔2021〕9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人才回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旺苍,在旺苍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常驻旺苍,目前在广元市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的、有意愿来旺苍工作的以下优秀人才:
1.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
2.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旺苍,关心旺苍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3.工龄3年以上,从事相应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已满或无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8.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6月18日)。
二、回引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蓝底1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旺苍县“归巢”回引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地点:旺苍县人才办(旺苍县政府办公楼7楼)。联系人:何玉;联系电话:0839-4205752。
网上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10618094208717),下载填写《旺苍县“归巢”回引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扫描件和蓝底1寸免冠近照发送至825069724@qq.com邮箱。
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在《旺苍县“归巢”回引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双向沟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个人意愿、岗位需求进行岗位匹配。
(三)考核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考察组,对回引人才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核考察,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动入职。考核考察合格且体检合格的回引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聘用管理
1.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到企业的,由相关企业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政策
回引人才符合《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广组通〔2016〕144号)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0839-4205752;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广元市旺苍县纪委监察委:0839-4209382。
附件:《旺苍县“归巢”回引申请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旺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