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9〕18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今年学费奖补实行网络申请、网络审核,请符合学费奖补条件的申请人于5月27日至6月25日,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四川省基层服务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逾期无法申请。
二、网络申请
网络申请需申请人严格按(川教函〔2021〕133号)文件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就业单位、学历学制、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等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详见文件附件3)。
1.《四川省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文件附件4),须从“四川省基层服务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在线打印,核实申请信息并手写签字后上传省资助系统。
2.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均须提供完整、清晰的扫描件。若录(聘)用文件附件中所涉人员信息较多时,应将申请人姓名进行突出标注,以便于网络审核。
3.申请人就业单位应在《四川省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首次就业三年内,申请人如正常调动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均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须为就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人事工作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不允许代签或签章。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若申请人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情况,不得申请。
4.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字迹、印章应清晰可辨,并按系统要求的顺序制成word文档。申请人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但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三、审核公示
照文件要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县级审核工作须会商同级人社(国资)等部门进行。确有必要的,还可采用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场核实。审核工作结束后,点击“数据汇总”生成《2021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公示名单》。审核汇总信息在旺苍教育信息网、旺苍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旺苍学生资助QQ群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3日前上报广元市学生资助中心。
四、资金发放
奖补资金下拨后,我局按文件规定将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管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21〕133号)
旺苍县教育局 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