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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44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水磨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社)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旺苍县水磨镇桥板村一社集体土地合计1.94亩(耕地1.80亩、其他农用地0.01亩、建设用地0.13亩)。

二、征收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用于公共事业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拟征收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权属、地类、面积。补偿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8日。

(二)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的安排。

补偿登记内容: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补偿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4209591。

公告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5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