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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毛德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511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经我局调查核实,原万家乡阳雀村1组毛德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是毛德新在原万家乡阳雀村1组已享有承包地的情况下,重复享受了土地承包权,违背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公平公正原则。二是毛德新户籍在原万家乡阳雀村1组,为原万家乡阳雀村1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承包农村土地。三是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甲方保留了相关权利,其性质属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而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由于持证人毛德新未按规定将错误证书交回注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毛德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包括编号)(证书编号:旺府农地承包权证〔2016〕第510821203200080007J号)。被注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无效证件。

当事人毛德新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