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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225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广元市广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迁建项目拟启动征收你社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四新村六社。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5.001亩(其中:林地23.873亩,农村道路用地1.128亩)。

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广元市广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迁建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补偿登记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5日。

(二)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补偿登记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5日。

五、其他事项:启动土地征收部门: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4209591。公告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5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