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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2021第051号)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28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 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蒲在明

李开清

刘树群100%

510821100003GB00004F00010005(旺房权证A字第00006107号)

旺苍县东河镇何家巷1号(城关中学小区)

14.45

81.30

 

2

杨清国

王秀丽100%

旺(宅)国用(1998)字第01478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06715号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南路

14.25

71.19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