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单位)招标公告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59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单位),招标人为旺苍县同圣嘉禾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绍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旺苍县原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

2.2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单位);

2.3计划工期:从实施合同签定之日至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颁发的《城乡建设有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不超过12个月,其中一个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颁发的《城乡建设有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

2.4项目规模: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金溪镇、大河乡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于2020年7月8日已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实施规划批复,批复控制规模81.9113公顷;

2.5招标范围:从项目取得立项批复起至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及基础配套设施配套设计、方案评审、价格财评,农民集中居住区地勘测绘,农户各项奖补款发放,拆旧及复垦施工费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场平、电力配套、道路硬化、堡坎及排水沟渠、化粪池、绿化等)建设,资料编制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及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4)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及投标禁入期间;(6)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绍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敬国路265号)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以上证件需复印件盖鲜章留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10时 00分,地点为: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区D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gw.gov.cn”、“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sctsct.com”广元日报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同圣嘉禾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国投大厦8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01052773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绍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敬国路265号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1808955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