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杨志华 |
李群元 100% |
旺(宅)国用(2000)字第005369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4972号 |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路 |
14.03 |
98.21 |
|
2 |
刘洪亮 |
刘爽 100% |
旺国用(2000)字第0234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5296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 |
19.22 |
158.00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