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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水磨镇 点击量:166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55.6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食药品安全工作;二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三是完成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等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工作;四是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五是做好“门前双包”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6818624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5802元,主要原因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8186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862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6818624元,其中:基本支出6808624元,占99.85%;项目支出10000元,占0.1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1862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5802元,主要原因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86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0120元、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706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07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718元、农林水支出1843334元、住房保障支出404679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其他财力保障支出99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1862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8580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0120元,占27.72%;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70698元,占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075元,占18.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718元,占5.25%;农林水支出1843334元,占27.03%;住房保障支出404679元,占5.93%;基层组织活动和其他财力保障支出990000元,占1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8245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1775462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務(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247136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258522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539571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87052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13030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140365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1973334元,主要用于:农林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370000元,主要用于:村办公费、村社干部补助及离退休村干部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62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 2021年预算数为40467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18624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85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901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15000元,较2021年决算上升185.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5批次,15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385批次,1540人次,支出1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0120元,比2020年预算1152384元增加737736元,增加39.03%,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1.水磨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2.水磨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