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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量:1360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156.87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党建工作。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建责任清单,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实现管党治党水平与推动发展能力同步提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三会一课”和建党一百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四五”规划等;扎实推进机关廉洁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问题不放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加大日常督查,对执行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民生领域中梗阻塞、庸懒散慢行为从严问责,从严处理。

二是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乡镇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努力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适应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是做好常规统计工作。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房地产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积极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

五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谁主管、谁负责统计、条块结合、分级实施”的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做好监督和数据审核评估工作,综合评估论证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监测数据来源有根有据、监测指标审查正确无误、数据评估论证依据充分、监测成果使用真实可信的工作目标。

六是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分析。紧盯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服务、统计监测、统计保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七是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630445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58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比上年新增1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6304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0445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63044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445元,占98.82%;项目支出31000元,占1.1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30445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58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比上年新增1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04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44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04元、卫生健康支出128002元、住房保障支出19200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044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458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比上年新增1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4436元,占78.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04元,占9.73%;卫生健康支出128002元,占4.87%;住房保障支出192003元,占7.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343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3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600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800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00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9445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80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113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新增加或减少的接待任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购置规定。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2560元,比2020年预算366384元增加16266元,增长4.44%,原因是人员变动,比去年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X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