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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点击量:190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 名,事业编制4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10名)。在职人员总数 59 人,其中公务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54人。固定资产总额6530.03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

统筹规划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协调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负责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分类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

(九)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工作,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和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运动会。负责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

(十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景区点、场所)、重点企业、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推广和外事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发行和放映管理。

(十八)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紧扣“严防死守”,打赢文旅行业疫情阻击战。二是突出项目带动,加快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三是鲜明创作导向,打造文化艺术精品力作。四是紧盯民生短板,提升行业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坚持传承创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六是扩大开放合作,增强文旅营销推广实效。七是深化专项整治,持续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八是抓好巩固提升,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九是强化党建引领,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937453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3386元,主要原因今年县级配套村村通运行维护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93745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7453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9374530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530元,占76.14%;项目支出2237000元,占23.8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7453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3386元,主要原因今年县级配套村村通运行维护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745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0277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558元;卫生健康支出349279元;住房保障支出52391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7453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3338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县级配套村村通运行维护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02774元,占8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558元,占7.45%;卫生健康支出349279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523919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63391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95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1年预算数676506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及基层党组织活动、图书馆免费开放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1226681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美术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及文化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12505元,主要用于旅游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及扫黑除恶、乡镇文化站和美术馆免费开放支出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1年预算数180968元,主要用于木门军事纪念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及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55999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121200元,主要用于无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等及村村通运行维护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698558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4547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2038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523919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7530元,其中:

人员经费61321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53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9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867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0.0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3000元,保有公务用车3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0.0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购置公务用车事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5334元,比2020年预算1078344元减少73010元,减少7.26%,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