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财社[2020]29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申报技能(核桃栽培、茶鲜叶采摘)培训补贴168人,金额123480.00元,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735.00元/人,培训合格后未实现就业588.00元/人;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补贴168人,金额24720.00元,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天。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人员信息、补贴金额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电话:0839-4202047。
附件:1.拟拨付(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示
2.培训人员名单
3.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补贴名单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