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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首笔水土保持补偿税入库
发布时间:2021-03-05 来源:县水利局 点击量:1340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月28日上午,旺苍县水利局开出了首张水土保持补缴纳通知单,并在旺苍县国家税务局完成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缴纳工作,缴费人员当场收到了缴纳凭证。这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旺苍县征收的首笔水土保持补偿税,标志着旺苍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责划转顺利完成并正式履职。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平稳有序完成划转工作,县水利局在接到通知后,积极同税务局沟通,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征收相关准备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共享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信息,顺利完成信息交接,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征收打下坚实基础。(县水利局 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