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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173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编号:2021第025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同时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坐  落

权利类型

面积

备注

1

陈永芳

邓从福100%

林权证0007908号

旺苍县张华镇九台村八组

森林及林木所有权、森林及林木使用权

0.6亩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