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量:240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四川省吉程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在依法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旺人社监列决字〔2020〕11号)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旺人社监列决字〔2020〕11号

被告知人:四川省吉程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24345854677E

地址:仪陇县金城镇南山路65号

经查,你单位拖欠工资,经我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我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之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12月18日起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在列入期间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旺苍县人民政府或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旺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

邮编:628200

联系人:何洋      电话:0839-420002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