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附件.................................. 21
附件1............................................ 21
附件2............................................ 33
第五部分附表.................................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开展权限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权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拟定对口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1.2019年全县共完成11个贫困村2069户7114个贫困人口脱贫。
2.组织编制全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编制工作。
3.组织编制全县19个行业部门24个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
4.今年6月中旬,我县作为全省6个县之一,顺利通过了国家2019年贫困县退出抽查,得到抽查组的高度肯定。
5.7月上旬,我县顺利通过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全覆盖大检查。
6.8月,我县顺利通过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二、机构设置
扶贫移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571.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69.96万元,增长88.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政策性调资、扶贫专项资金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24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3.43万元,占80.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6万元,占19.57%。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10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2万元,占3.09%;项目支出9794.74万元,占96.91%。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71.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69.96万元,增长88.7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合并,专项资金增加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政策性调资、扶贫专项资金增长。
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71.44万元,增长47.88%。
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86万元,占0.39%;卫生健康支出(类)15.08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类)22.87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类)8180.84万元,占99.1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50.65万元,完成预算96.3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为39.36万元,完成预算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嘉川、白水、大德、黄洋、普济等乡镇移民补助资金支出余0.56万元)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8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23.47万元,完成预算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退休。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5.92万元,完成预算8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结转。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数为27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19.44万元,完成预算1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7624.28万元,完成预算9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留质保金结转。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9.31万元,完成预算书数的92.47%,决算书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留项目质保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8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4万元,占87.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4万元,完成预算8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12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9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扶贫开发局来旺巡回指导“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开展情况、泸州市扶贫开发局来旺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开发局来旺指导检查脱贫攻坚工作等。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56.81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扶贫开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3万元,比2018年增加7.99万元,增长20.62%(或与2018年决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19年,扶贫开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扶贫开发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管理规范精细、项目督察督办落实到位、项目责任落实到位,并将问责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财政专项扶贫工作经费”、“对口帮扶专项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9万元,执行数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涉农整合资金的编制,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全县11个贫困村退出、2069户7114人脱贫,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完善,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确保脱贫户如期脱贫。
(2)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全县扶贫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扶贫保险、等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支持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数据核实上报工作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按时间要求及时统计上报各项数据。
(3)对口帮扶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万元,执行数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浙江仙居对我县的帮扶力度,较好完成了我局所帮扶乡镇的帮扶村帮扶户的帮扶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帮扶工作不够深入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帮扶村帮扶户做好帮扶指导工作。
(4)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开展党组织活动,提高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组织活动不够深入、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改善组织活动方式和方法,提高干部整体水平。
(5)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资金预算2977万元,执行297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是全县新建136.37公里联户路,项目按要求完工,质量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项目的督导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项目质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联户路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联户路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财政专项扶贫工作经费、对口帮扶专项经费以及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等专项工作费用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联户路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事业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是指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机关财务和资产,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2.项目股。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和统计工作,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建立和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县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和开展连片扶贫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社会扶贫股。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县内、外机构或组织在旺定点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扶贫大、中专生招生和选送工作;负责扶贫计生“三结合”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县级扶贫社团组织,引导企业和民间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4.对口帮扶股。承办县政府决定的全县对内对外对口帮扶工作;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对口帮扶项目;参与全县对内对外对口帮扶的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对口帮扶决策依据;规划帮扶项目、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实施、验收及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移民股。负责全县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开展、管理及审核与实施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初步核定和核减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资金的兑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移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6.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扶贫移民政策法规指导;承办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处理省局、市局及书记县长信箱、县领导信访批示件、部门转办信访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针对信访件与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协调、联系、沟通工作;开展信访研判、分析、调查等工作。
7.督查考核股。负责拟定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督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和工作成效情况;组织、指导对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开展脱贫攻坚日常督查检查和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检查县级部门(单位)帮扶情况和专项计划推进情况;指导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等工作。
8.县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负责全县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包括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互助社财务管理和监测等工作;定期向上级管理机构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协调解决互助社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负责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日常监测管理,包括年度目标任务的测算,项目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开展权限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权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拟定对口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2019年县扶贫移民局编制人数27人,财政补助开支年初实有人数27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2019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91752910元,年度执行中追加10741374.67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82434284.67元,较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5183813.58元,增加了37240471.09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101074606.3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217.35元,其中人员经费2657426.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467285.9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费用。项目支出97947388.95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9219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发生的资料印刷费、办公费等支出;移民补助资金75050元,主要用于嘉川、白水、普济、大德、黄洋、麻英等乡镇移民人员的生活补助;,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76242781.37元,生产发展2777265.58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8493073元。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及效益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扶贫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夜以继日,克难奋进,创新实干,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实现了脱贫攻坚再战再胜、连战连胜,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县扶贫工作在省、市扶贫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各项目标。
(1)金融扶贫工作稳中推进。一是做好了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698500元。二是协助做了小额信贷保险工作(7818户,财政补贴保险资金499500元)。三是做了86个互助社互助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并完善“四川安心扶贫网”信息,减贫任务5%以上、完成和省、市下达“雨露计划”任务。
(3)及时核实了移民后扶人员,并分季度兑付了移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4)2019年2609户贫困户脱贫、精准减贫贫困人口7114人、完成了11个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等各项工作。
(5)高质量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年初按时间编制单位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预算资料和数据。
(2)编制质量。在2019年初,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预算编制完整无漏,编制数据准确,基础信息完整,正确使用科目,严格编制预算数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都规范完整。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在预算过程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预算数据和表册。
(2)预算执行平衡。在年度预算中,严格执行收支平衡规定,严格执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无收支缺口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缺口。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按质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帐表一致,并及时报送。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财政下达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无超支、虚列支出现象。
5.项目决策情况
严格执行“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严格落实“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完成项目决策。
6.项目实施情况
(1)村组道路和联户路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我局在全县计划投资302375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488600元,在全县27个乡镇39个村硬化联户路107.58公里。
(2)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情况。2019年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611户60697590元,2018年7月-2019年6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13242809元。
(3)扶贫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做了41户贫困户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工作,财政补贴扶贫信贷保险资金6904.96元。二是完成2019年7月-2020年6月15768户贫困户“扶贫保”参保工作。(4)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春季743名、秋季68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网络申报,分期申请、审核,再经过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完成申报,资金已足额补助到位。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2019年,39个村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质量达到100%合格率.
全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559000元,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啦的问题,确保了扶持对象精准、应补尽补的原则。
2019年通过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保险、“扶贫保”保费补助,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紧缺的问题、扶持了一大批小型新型产业项目,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降低了贫困户因意外导致经济损失。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对照省脱贫攻坚办印发的《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川脱贫办发〔2018〕24号)《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和《旺苍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旺脱贫办发〔2018〕7号)相关要求,全面执行好项目公告公示。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维护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扶贫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
三是切实保障贫困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二是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四是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由于个别项目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项目业务不够熟悉,导致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
二是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户生产经营水平低。由于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联合与合作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直接影响到农户家庭经营的水平与收入,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农户收益低而不稳,需要短期见效项目来支持“以短养长”。
三是扶贫成本较高,扶贫投入不足。我县北部山区农业品种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体现比较效益,因而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从而导致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劳动力不足,扶贫成本增加。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建议财政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行业和专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时,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不同实际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尽可能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需求,切实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问题。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联户路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奋战三百天,摘掉贫困帽”目标,聚焦脱贫退出标准,突出“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要求,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完成方案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督促项目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在项目区内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3)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数量、质量以及施工进度;
(4)协助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工作;
(5)负责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报送,搞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乡镇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护责任,对工程项目效益跟踪监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05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4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旺苍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旺脱贫办〔2019〕76号)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坚持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我县制定了《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旺府发[2019]6号)和《旺苍县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持围绕减贫工作目标,按照规划分配、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方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26个乡镇26村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77万元,硬化入户路105.59公里,有力改善 1170户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2)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在嘉川镇太平村(旺苍县田坝沟旅游专业合作社)、水磨乡广福村(四川水磨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镇印斗村(旺苍县绿韵笋用竹专业合作社)、麻英乡松林村(广元淋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个村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项目覆盖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51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把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股权量化给贫困户,采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的方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财产权和财产收益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 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为基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瞄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围绕确保完成新阶段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贫困户的精准大力扶持,确保其收入增长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通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发展新产业、塑造新风貌、创建新机制、培育新农民的“四新”目标,积极探索项目区脱贫致富新路子、新模式。
(2) 具体目标
基础条件大改善。项目竣工后,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新建硬化入户路105.59公里,有力改善 1170户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主导产业显效益。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培育农家旅游专业合作社一家;栽植中药材500亩;发展核桃1000亩,发展笋用竹1500亩。项目投产后,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可增加1500元以上。
贫困人口降规模。实现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343户,1066人脱贫的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再经过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实际完全符合。根据国家、省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意见结合项目区支柱产业投产后的效益测算,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建机构,强化领导。9月10日,我县召开了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尔敏和副县长李放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义务监督员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会上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
2、分工合作,明确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了县级部门和乡镇工作职责。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县相关部门对本部门项目进行自评;县纠风办负责自评工作中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义务监督员负责本次自评工作的全面监督工作。
3、精心组织,分步实施。9月20日,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通报了各部门、乡镇在此次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各部门、乡镇进一步深挖项目中还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迎接上级绩效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05号)相关要求,县脱贫办组织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旺苍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报备旺苍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报告》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旺苍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旺脱贫办〔2019〕76号)下发到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项目总投资325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77万元,项目无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325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977万元,占总投资的91.48%;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277万元,占总投资的8.51%。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8月共到位项目资金35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977万元,与计划投资持平;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523万元,比计划增长88.8万元。
3.资金使用。项目区新建硬化入户路105.59公里,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77万元,截止2019年11月底支出2694万元,支出率达97%;在嘉川镇太平村(旺苍县田坝沟旅游专业合作社)、水磨乡广福村(四川水磨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镇印斗村(旺苍县绿韵笋用竹专业合作社)、麻英乡松林村(广元淋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个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截止2019年11月底支出200万元,支出率达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2]471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四是实行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财政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及项目农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切实维护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扶贫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业务主管部门、项目乡镇、村、施工方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价。
2.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权责明晰、合力推进的监管格局。同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均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按照“以事论管、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将项目实施绩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职务提升挂钩。二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咨询论证制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各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前,首先聘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或业务骨干,对该区域是否适宜发展某种作物进行论证,对该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测设计,然后再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规划。项目实施时,凡是公益性项目和产业发展中的苗木、风貌打造中的技术含量较高的建设内容均采取了招投标制或村民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与施工队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3、切实保障贫困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二是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三)项目监管情况。
1、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分工,检查验收的标准等;二是监督小组要按照制度对项目的组织、采购、实施、管理和物资的分发等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纠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物资、工程、投工投劳等村民关心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大力推行民主法制管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方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2、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商议有关工作事项,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和打捆涉农资金,做大资金盘子,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浓厚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项目区新建硬化入户路105.59公里,建设嘉川镇太平村(旺苍县田坝沟旅游专业合作社)、水磨乡广福村(四川水磨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镇印斗村(旺苍县绿韵笋用竹专业合作社)、麻英乡松林村(广元淋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截止2019年月底全面完工。
(二)目标完成质量。
所有项目完成质量均达到项目设计要求,通过各行业部门现场验收表明工程质量合格。
(三)目标完成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计划从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我县项目于2019年8月基本结束建设任务,比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一)经济效益。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畜牧、林果、蚕桑、中药材五大农业主导产业,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立足资源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重点以茶叶、核桃产业种植为主,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走产业化发展路子,促使项目区的中药材和核桃主导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项目实施后使项目区初步形成增收支柱产业,农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速可达25%以上。
(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所有贫困户得到项目扶持,收入大幅度增加,实现整体脱贫。二是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项目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通过调整项目村产业结构,建立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提高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科技意识、致富能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并带动周边地区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扶贫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帮助343户贫困农民改善人居环境;帮助343户贫困户发展生产;使项目区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激发了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做到“民选、民争、民定、民议、民监”的“民五定”,即是:一是项目民选。采取村民投票表决的办法,自主确定建设项目的种类、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建设标准和建设顺序。对能够由群众组织实施的村内建设项目,一律由村民自主实施,不搞对外发包。二是建设民争。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启动先后及投资数量,必须以群众意愿和积极性作为参考依据,对群众不愿实施或无积极性实施的项目,即使方案中规划了也坚决不作安排。对实行以奖代补的农户自建工程,坚持村社统一规划,农户自愿申请、自主建设,先建先补、快建快补、不建不补。三是筹资民议。严格村民自治“一事一议”,规范议事程序,用好用活群众筹劳筹资,保护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五是资金民监。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公开建设过程,公开建设资金投向,公开建设物资使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以上五个方面巩固完善了群众“参与式”扶贫开发机制,保障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由于个别项目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项目业务不够熟悉,导致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
2、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户生产经营水平低。由于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联合与合作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直接影响到农户家庭经营的水平与收入,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农户收益低而不稳,需要短期见效项目来支持“以短养长”。
3、扶贫成本较高,扶贫投入不足。一是北部山区农业品种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体现比较效益,因而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从而导致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劳动力不足,扶贫成本增加。二是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实施好扶贫项目,需要在项目对象的把握、项目的选择、项目的实施、项目的检查督办、项目资金的兑现方面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三是扶贫资金量少面窄,我县北部山区集中了全县近70%的贫困人口,而北部山区自然条件差。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最高海拔3276米,最低海拔450米,沟谷深切,山势陡峭,地域辽阔,人居分散。仅现有到村的项目资金解决制约贫困农户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最基础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都存在很大问题。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对区域发展的项目投入力度。建议省财政厅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行业项目和专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时,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不同实际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倾斜力度,并明确按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与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同时匹配安排到贫困村实施,尽可能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需求,切实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问题。
2.实行临界贫困人口给予项目扶持。探索建立涵盖绝对贫困、次绝对贫困、一般贫困等多级、差异化的梯次扶贫模式,进一步加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在对精准贫困户给予扶贫项目扶持的同时,对处于贫困与非贫困的临界贫困人口给予扶贫项目扶持,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
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上级对因年老体弱或重大疾病、重度伤残、智力障碍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制定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比如探索采取贫困户与专合组织签订协议,贫困户将扶贫项目资金集中投入产业发展,利润实行按股分红等方式,确保精准扶持到户到人的项目补助资金发挥效益;提高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五保对象等的保障水平,探索将无法参与产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贫困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范围,确保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如期脱贫。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