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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
二、机构设置.....................................................................................(20)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3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9)
第四部分附件..........................................................................................(44)
附件1.................................................................................................(44)
第五部分附表..........................................................................................(7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6)
二、收入决算表..................................................................................(77)
三、支出决算表...................................................................................(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9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9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9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2、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呈报境外人员在我县境内设置的社团的登记材料。
3、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实施办法;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5、组织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灾情发布;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旺苍县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6、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各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团互助活动,审批全县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7、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8、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县、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10、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11、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按程序审批或申报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职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决战决胜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超常推进行业扶贫,扎实开展部门帮扶,不断提高脱贫质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突显。
一是织密扎牢兜底保障扶贫“安全网”。 1.全面落实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职责。今年共牵头组织召开兜底保障行业扶贫指挥部联席工作会议12次,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亲自出席会议,研究部署兜底保障工作,推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县行业扶贫指挥部组织、协调县公安、组织、财政、人社、房管等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2次,实现保障对象动态信息共享,确保了保障对象动态精准。2.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政策。为失去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及无法通过产业发展或就业扶持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低保兜底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今年,全县贫困户中的低保共有6525户859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800万元。其中,重点兜底对象1993户3024人,按今年扶贫线标准足额发放兜底保障金1120万元。通过开展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今年新增低保895户1470人,退出低保530户875人。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由去年1251户1996人增加为今年1993户3024人,同比增加51%。3.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中所有持证残疾人和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6715人,按今年90元/人.月生活补贴标准,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2万元。有重度残疾人3620人,按照今年护理补贴一级80元/人.月、二级50元/人.月标准,全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8万元。4.全面落实“急难”临时救助政策。今年对全县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6500名困难群众及时施救,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0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二是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促摘帽”。我局除抓好行业扶贫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张华镇池龙村、九台村、大地村,龙凤镇小营村,九龙镇苍山村、鸽子村)189户680人的帮扶工作任务。年初制定了《旺苍县民政局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脱贫摘帽工作中,全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全力攻坚克难,落实帮扶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摘帽任务全面完成。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全面履职、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按照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规定(旺委办33号)文件及“六个一”帮扶工作要求,局配强配齐6个帮扶村的帮扶工作力量,并严格按照驻村要求开展驻村工作。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次,专题研究会议12次,组织集中培训学习8次,制作宣传标语28条,新修订印发“低保政策兜底”宣传册20000份。激发干群内生动力,凝聚脱贫摘帽士气,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落地。2.分类精准施策。结合贫困户具体情况,精准开展产业帮扶、就业扶持、低保兜底保障、残疾人扶助及临时救助。一方面巩固持续不返贫,针对已脱贫贫困户,在帮扶力量上不减,重点全部放在引导脱贫户产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路子,并在各类政策享受上持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不返贫。另一方面,倾情帮扶促摘帽。针对今年脱贫的25户110人,因户施策,科学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规划,为贫困户量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千方百计帮助改造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提供保障。3.全面整改补短。今年,结合全省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及脱贫攻坚“四大”活动等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分片包干,科学分组,深入一线精细排查。行业扶贫方面。共排查出东河、福庆、麻英3个乡镇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收入不达标的问题;东河、黄洋、三江等11个乡镇89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生活困难的问题。部门帮扶工作方面,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信息不准确、4户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和2户帮扶措施没有针对性的问题。对照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扎实整改,对3个乡镇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收入不达标的问题,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兜底,确保收入达标;对11个乡镇89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按标准、按程序及时纳入一般低保或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并要求所涉及的乡镇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备案。同时,我局考虑乡镇特殊困难群体面大、具体困难较多等实际,于8月初统筹协调安排社会救助资金330万元切块下拨到各乡镇,用于织密扎牢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摘帽兜底保障网。关于贫困户收入不达标、非贫特困户收入偏低、部门帮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整改销号,解决到位。4.做细群众工作。为了让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始终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以党建为引领,激发群众发展动力,全年到帮扶村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日活动20余次,将硬件设施、档案资料、宣讲政策、环境卫生、产业帮扶和教育引导作为群众工作的“六项重点”,受到群众一致高评。同时还利用农民夜校、政策宣讲大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摘帽打下了良好基础。5.全力冲刺摘帽。抓好巩固提升。对照脱贫摘帽评估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做到一户一户盯对,一项一项落实,落实对标补短措施,开展动态监测,“回头看”、“回头帮”200余次,达到了贫困户“一超六有”的目标标准。提高到户工作精准度。按照帮扶工作要求,从11月起,全面落实三分之二的工作力量到户帮扶;12月起,全部帮扶力量按时到户开展帮扶工作,细化到户任务,做到家庭收入、致贫原因、扶持措施、脱贫成效“四个清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特困救济、环境整治“四个到位”。完善规范资料台账。结合脱贫摘帽档案资料规范,多次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对所有贫困户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整理规范一户一档,切实为“冲刺摘帽”做好了全面准备,为助推全县脱贫摘帽贡献了力量。
2、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民生根基更加稳固
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有力。城市低保月保障困难群众7780户14333人,发放低保金3333.9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1870户26400人,发放低保金4130万元。二是低保规范成效明显。在全县范围内有力有序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兜底对象专项排查工作。同时对乡镇开展“大排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落实,符合保障条件对象一个不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对原使用的低保信息系统与新的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对全县乡镇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实现救助业务办理网络化,工作更加高效、准确、规范。三是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按照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工作部署,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指导低保政策执行尺度标准,认真解决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全面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农村低保乱象得到纠正。从今年8月起,我县民政保障对象救助金已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真正实现惠民补贴“一卡通”。四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为杜绝“死亡保”、“错保”等现象,压实基层责任,坚持落实好保障对象月“零报告”制度。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人社、财政、房管、税务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对疑点对象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有效避免“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错保”、“漏保”等现象,保障对象更加精准,群众对社会救助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今年在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和市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检查中,我局工作得到充分肯定。五是分类施保扎牢兜底。对因病、因残困难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按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10-20%,农村低保兜底对象按扶贫标准线足额发放兜底保障金,从政策上织密扎牢了特殊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民生实事被县委评选为第三季度最满意的10大民生实事之一。
3、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基层治理水平提高
一是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完成4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等联合成立督导组,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指导。下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全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二是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两份文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 (旺委发〔2019〕6号)和(旺委办〔2019〕8号)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进一步规范建立基层民主自治“十大制度”,进一步明确村三委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盘活乡村善治一盘棋》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刊发,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为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作用,在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创建了党建工作示范点,以小区党建为引领营造了浓厚的社区党建氛围,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同时认真提炼以前几个工作开展好、成果凸显显著的治城社区、普子岭社区等单位好的工作做法,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方式有力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走向深入。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是及时印发了《民政系统社会乱象整治方案》,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万余份,在各乡镇、县殡仪馆及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30余幅,深入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省民政厅和省审计厅对我县2018年殡葬服务管理、殡葬服务墓穴(位)供应、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多次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物价局和环保局推进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关于修建超标准墓穴、墓碑1489个,应予以纠正的问题、关于违规预售墓位3个,应予以收回的问题、关于旺苍县执行火葬区火化政策不到位,应严格执行等问题整改落实。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我县目前登记有社团109个,民办非105个。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把登记关口,今年新增登记民办非4个、社团3个,变更登记民办非6个、社区4个。七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根据规定,我县今年度社会组织年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年检率达96%。八是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今年组织民营医院,分片区对全县所有乡镇的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了健康义诊活动,发放了倡导书,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活动中,共收到社会组织积极筹资捐款3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4、抓好养老服务建设,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县15个公(民)办养老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共入住特困人员661人,入住社会养老人员129 人。今年在双汇、普济、三江三个敬老院投资310万元,改造310张床位;将“雪亮工程”引入白水、黄洋、英萃、县中心4家敬老院,实行远程管理试点,建起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在国华、三江敬老院开展远程诊疗工作,与医院合作,免费安装了远程诊疗设备,建立起了所有入院老人健康状况数据库,目前反映良好;加强了敬老院安全管理,组织敬老院开展了应急演练20余次,进行日常及节假日检查60余次;解决养老机构特困人员护理费62万元,提高了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开展。2019年投入150万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成都蒲江福乐苑养老服务中心中标,为全县6000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各种服务,该项目服务已全部完成。三是积极打造日间照料中心。经考核评估,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解决运行经费51万元。投资60万元,对东河镇治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嘉川石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陈家岭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亮点打造。特别是治城社区基本形成了老年康复理疗、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为全县113002人次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两项补贴899.593万元。五是慈善事业有序开展。完成接收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厨房项目捐赠、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等资金、物资共计64.619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共发放慈善助学金17.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3人。五是福利彩票工作平稳发展。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277万元,实现县级留存福彩公益金320万元左右。六是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慈善项目。通过慈善会为张华镇九台村、龙凤镇小营村集体经济争取慈善帮扶资金11万元,有力助推帮扶了两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5、社会事务逐步加强,区划地名稳妥推进
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全省、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县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并明确分工。开展了多次摸底调研、研讨论究,形成了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模拟方案并按时上报,待全县脱贫摘帽后启动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二普”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县“二普”数据,已经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34号)。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普查档案管理办法》(〔2016〕106号)要求,现已全面完成“二普”资料归档工作。三是边界管理逐步规范。按照《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勘办〔2018〕2号),今年5月,旺苍苍溪线、旺苍南江线两条行政区域界的联合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县召开,目前已完成实地踏勘、联检签字等工作。四是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及时按程序上报孤儿认定申报资料,全年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137.09万元。完成32名孤儿大中专生“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0人保障资金的申报;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做消防管道安装等工作。开展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我是法定监护人宣誓活动”“快里同行红色文化研学活动”,定期督促指导乡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更新、完善监护协议、定期回访等工作。五是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376对,离婚登记1146对;补发结婚证1470 对,补发离婚证72对;办理收养登记13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六是绿色惠民殡葬成效明显。大力开展殡葬乱象整治,我局着力改善民生,以美的理念优化城市环境,以铁的手段整治殡葬乱象,以实的举措解决殡葬难题。投资1300万元新建东河镇松米山公益性公墓,建墓穴位10000个,可满足县城规划区近50年墓葬需求。彻底杜绝了城郊乱葬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聚焦民生热点,整治殡葬乱象》民生实事被县委评选为8月份10大民生实事之一。
6、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政治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主题教育收获丰厚。以理论中心组、红城讲习所旺苍民政分会场、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抓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教育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深化拓展学,建立“会前学习半小时”制度,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每名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20000余字。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工作组织5堂专题党课,开展8次专题研讨交流会、形成6篇专题调研文章。全体党员紧密结合“18个是否”和“两个条例”认真对照剖析,深入查摆整改问题200余个。党组扎实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谈论主题教育收获、深入剖析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思想素质、锤炼了党性修养、务实了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增添了工作动力、增强了廉洁意识。二是组织建设持续发力。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今年我局培养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1名培养对象纳入预备党员、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工作。对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再次排查梳理,完成了所有党员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党内统计工作,对新增和死亡的党员进行及时增减,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的党员,对其组织关系进行了及时转接。严格党费收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按要求对局机关党委、局属所有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确保了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激活了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了组织基础。三是政治意识明显加强。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今年共组织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36次。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决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8次,进一步坚定了党性意识。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巩固提升
一是“两个责任”刚性落实。结合党的十九大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告知书,将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常态化推进。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四个亲自”的要求,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开展了整治“微腐败”、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一系列工作。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动态核查和常态核查,全面掌握民政对象的调整情况,重要资金风险领域集体决策,坚持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廉洁教育入脑入心。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长为全局上廉政党课1次,局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6次,组织观看《反复的枪声》等警示教育片,坚持“三早”预警,在重点节假日均向民政系统全体职工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全年在《广元日报》等重要报刊媒体发布党风廉政信息8篇,通过学习教育警醒及主动宣传,切实筑牢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不敢腐的廉洁风气。四是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围绕政治“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党员干部撰写了个人交流体会材料,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报告制度,整治效果突显。五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总结。深入开展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党纪法规等培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传导压力,倒逼责任,提振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着力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以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8、多项工作卓有成效,自身能力逐步提高
一是资金发放规范精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全年积极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07亿元,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坚持资金审核发放制度,畅通进出一个口子,全年共精准发放各类民政保障资金10566.0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3333.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130万元、临时救助82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50.03万元、农村特困资金1117万元,孤儿资金137.09万元,精简退职资金78万元。今年我局非税目标任务100万元,千方百计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20.1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抓好项目建设。采取超常措施,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续建、新开工项目11个,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院项目1个、养老服务项目4个、殡葬服务项目3个、基层社区建设项目2个、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000万,截至目前,完成固投5182万元,库存429万,超额完成目标。三是自身能力不断加强。今年是机构改革年,我局顺利完成优抚安置、救灾、老龄事业、医疗救助等职能划转工作,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全面优化调整了股室职能和领导班子分工,自身能力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基础得到夯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检查。扎实开展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养老机构的消防、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督导,开展了应急演练。对康复村、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殡仪馆、松米山公墓、在建工地等地重点加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增添了安全措施,完善了安全制度。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安全工作、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五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订了“三定方案”,并上报给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成功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救灾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将医疗救助职责划给县医疗保障局、将老龄工作职责划给县卫生健康局。职能职责的划转、接收都按要求全部到位。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优抚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婚姻登记处、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5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541.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年收入58,74.2万元,上年为12012.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38.28万元,减少比例为51.09%,收入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本年支出6601.97万元,上年为111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89.33万元,减少比例为41%,支出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4.55万元,占9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65万元,占6.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0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79万元,占12.14%;项目支出5800.18万元,占87.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41.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58,74.2万元,上年为12012.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38.28万元,减少比例为51.0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财政拨款支出6601.97万元,上年为111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89.33万元,减少比例为41%,支出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76.49万元,下降43.0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万元,占0.1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8.35万元,占94.35%;卫生健康支出59.55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59.27万元,占0.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5万元,占3.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88.67万元,完成预算96.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预算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住房公积金未清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9.46万元,完成预算9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三公”经费结余以及部分日常办公支出年底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及时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实施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36万元,完成预算9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养老保险未清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7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37.09万元,完成预算9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孤儿新增量未达到预计孤儿新增量,预算经费略有结余,结余经费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8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10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39万元,完成预算7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4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8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压缩。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2万元,占6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6万元,占36.4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8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殡仪馆殡葬用车)、其他用车1辆(救助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行动、孤儿管理、区划地名工作、福利慈善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6万元,完成预算6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69万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10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划地名、福利慈善、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学习交流、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3.29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旺苍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9万元,比2018年增加19.42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深化机构改革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差旅费等办公业务经费明显增加。
2019年,旺苍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旺苍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总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行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8万元,执行数为1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92.63%。全年发放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256人次,发放资金35.84万元,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1125人次,发放生活费101.2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资金预算还不够精准,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预算精准,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2)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7万元,执行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77771人次,按照每人每月90元标准、发放困难补贴702.2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2252人次,按照一级80元、二级50元每月标准,全年共发放补贴247.74万元,资金不足部分,使用临时救助垫支。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享受补贴对象数据与残联信息对接不及时,存在新增符合享受对象未及时申报不能按时发放补贴的情况,已经按规定进行补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县残联的对接工作,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保障农村特困人员26054人次,按照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分散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全年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1115.72万元,支付特困人员护理费、医疗费84.28万元。按照政策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发放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督促检查还需加强,个别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确实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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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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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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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07万元 |
执行数: |
9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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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0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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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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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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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旺苍县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旺苍户籍人员。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旺苍县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旺苍户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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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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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 |
77780人次 |
77771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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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 |
42500人次 |
4225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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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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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每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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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
有效保障 |
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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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
显著增强 |
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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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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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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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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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00万元 |
执行数: |
12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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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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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困人员供养人数 |
26500人次 |
26054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
≥95% |
≥98%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每月25日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稳步提升供养对象生活水平 |
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指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反映社会福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指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指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救治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旺苍县民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优抚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婚姻登记处、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2、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呈报境外人员在我县境内设置的社团的登记材料。
3、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实施办法;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5、组织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灾情发布;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旺苍县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6、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各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团互助活动,审批全县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7、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8、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县、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10、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11、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按程序审批或申报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职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5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4.55万元,占9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65万元,占6.2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0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79万元,占12.14%;项目支出5800.18万元,占87.86%;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 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根据《2020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经自评,旺苍县民政局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决战决胜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超常推进行业扶贫,扎实开展部门帮扶,不断提高脱贫质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突显。
一是织密扎牢兜底保障扶贫“安全网”。全面落实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职责。今年共牵头组织召开兜底保障行业扶贫指挥部联席工作会议12次,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亲自出席会议,研究部署兜底保障工作,推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县行业扶贫指挥部组织、协调县公安、组织、财政、人社、房管等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2次,实现保障对象动态信息共享,确保了保障对象动态精准。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政策。为失去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及无法通过产业发展或就业扶持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低保兜底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今年,全县贫困户中的低保共有6525户859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800万元。其中,重点兜底对象1993户3024人,按今年扶贫线标准足额发放兜底保障金1120万元。通过开展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今年新增低保895户1470人,退出低保530户875人。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由去年1251户1996人增加为今年1993户3024人,同比增加51%。3.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中所有持证残疾人和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6715人,按今年90元/人.月生活补贴标准,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2万元。有重度残疾人3620人,按照今年护理补贴一级80元/人.月、二级50元/人.月标准,全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8万元。4.全面落实“急难”临时救助政策。今年对全县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6500名困难群众及时施救,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0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促摘帽”。我局除抓好行业扶贫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张华镇池龙村、九台村、大地村,龙凤镇小营村,九龙镇苍山村、鸽子村)189户680人的帮扶工作任务。年初制定了《旺苍县民政局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脱贫摘帽工作中,全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全力攻坚克难,落实帮扶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摘帽任务全面完成。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全面履职、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按照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规定(旺委办33号)文件及“六个一”帮扶工作要求,局配强配齐6个帮扶村的帮扶工作力量,并严格按照驻村要求开展驻村工作。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次,专题研究会议12次,组织集中培训学习8次,制作宣传标语28条,新修订印发“低保政策兜底”宣传册20000份。激发干群内生动力,凝聚脱贫摘帽士气,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落地。分类精准施策。结合贫困户具体情况,精准开展产业帮扶、就业扶持、低保兜底保障、残疾人扶助及临时救助。一方面巩固持续不返贫,针对已脱贫贫困户,在帮扶力量上不减,重点全部放在引导脱贫户产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路子,并在各类政策享受上持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不返贫。另一方面,倾情帮扶促摘帽。针对今年脱贫的25户110人,因户施策,科学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规划,为贫困户量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千方百计帮助改造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提供保障。3.全面整改补短。今年,结合全省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及脱贫攻坚“四大”活动等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分片包干,科学分组,深入一线精细排查。行业扶贫方面。共排查出东河、福庆、麻英3个乡镇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收入不达标的问题;东河、黄洋、三江等11个乡镇89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生活困难的问题。部门帮扶工作方面,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信息不准确、4户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和2户帮扶措施没有针对性的问题。对照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扎实整改,对3个乡镇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收入不达标的问题,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兜底,确保收入达标;对11个乡镇89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按标准、按程序及时纳入一般低保或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并要求所涉及的乡镇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备案。同时,我局考虑乡镇特殊困难群体面大、具体困难较多等实际,于8月初统筹协调安排社会救助资金330万元切块下拨到各乡镇,用于织密扎牢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摘帽兜底保障网。关于贫困户收入不达标、非贫特困户收入偏低、部门帮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整改销号,解决到位。4.做细群众工作。为了让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始终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以党建为引领,激发群众发展动力,全年到帮扶村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日活动20余次,将硬件设施、档案资料、宣讲政策、环境卫生、产业帮扶和教育引导作为群众工作的“六项重点”,受到群众一致高评。同时还利用农民夜校、政策宣讲大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摘帽打下了良好基础。5.全力冲刺摘帽。抓好巩固提升。对照脱贫摘帽评估标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做到一户一户盯对,一项一项落实,落实对标补短措施,开展动态监测,“回头看”、“回头帮”200余次,达到了贫困户“一超六有”的目标标准。提高到户工作精准度。按照帮扶工作要求,从11月起,全面落实三分之二的工作力量到户帮扶;12月起,全部帮扶力量按时到户开展帮扶工作,细化到户任务,做到家庭收入、致贫原因、扶持措施、脱贫成效“四个清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特困救济、环境整治“四个到位”。完善规范资料台账。结合脱贫摘帽档案资料规范,多次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对所有贫困户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整理规范一户一档,切实为“冲刺摘帽”做好了全面准备,为助推全县脱贫摘帽贡献了力量。
(2)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民生根基更加稳固.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有力。城市低保月保障困难群众7780户14333人,发放低保金3333.9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1870户26400人,发放低保金4130万元。二是低保规范成效明显。在全县范围内有力有序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兜底对象专项排查工作。同时对乡镇开展“大排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落实,符合保障条件对象一个不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对原使用的低保信息系统与新的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对全县乡镇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实现救助业务办理网络化,工作更加高效、准确、规范。三是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按照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工作部署,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指导低保政策执行尺度标准,认真解决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全面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农村低保乱象得到纠正。从今年8月起,我县民政保障对象救助金已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真正实现惠民补贴“一卡通”。四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为杜绝“死亡保”、“错保”等现象,压实基层责任,坚持落实好保障对象月“零报告”制度。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人社、财政、房管、税务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对疑点对象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有效避免“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错保”、“漏保”等现象,保障对象更加精准,群众对社会救助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今年在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和市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检查中,我局工作得到充分肯定。五是分类施保扎牢兜底。对因病、因残困难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按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10-20%,农村低保兜底对象按扶贫标准线足额发放兜底保障金,从政策上织密扎牢了特殊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民生实事被县委评选为第三季度最满意的10大民生实事之一。
(3)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基层治理水平提高。一是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完成4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等联合成立督导组,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指导。下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全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二是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两份文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 (旺委发〔2019〕6号)和(旺委办〔2019〕8号)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进一步规范建立基层民主自治“十大制度”,进一步明确村三委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盘活乡村善治一盘棋》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刊发,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为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作用,在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创建了党建工作示范点,以小区党建为引领营造了浓厚的社区党建氛围,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同时认真提炼以前几个工作开展好、成果凸显显著的治城社区、普子岭社区等单位好的工作做法,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方式有力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走向深入。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是及时印发了《民政系统社会乱象整治方案》,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万余份,在各乡镇、县殡仪馆及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30余幅,深入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省民政厅和省审计厅对我县2018年殡葬服务管理、殡葬服务墓穴(位)供应、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多次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物价局和环保局推进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关于修建超标准墓穴、墓碑1489个,应予以纠正的问题、关于违规预售墓位3个,应予以收回的问题、关于旺苍县执行火葬区火化政策不到位,应严格执行等问题整改落实。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我县目前登记有社团109个,民办非105个。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把登记关口,今年新增登记民办非4个、社团3个,变更登记民办非6个、社区4个。七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根据规定,我县今年度社会组织年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年检率达96%。八是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今年组织民营医院,分片区对全县所有乡镇的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了健康义诊活动,发放了倡导书,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活动中,共收到社会组织积极筹资捐款3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4)抓好养老服务建设,福利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县15个公(民)办养老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共入住特困人员661人,入住社会养老人员129 人。今年在双汇、普济、三江三个敬老院投资310万元,改造310张床位;将“雪亮工程”引入白水、黄洋、英萃、县中心4家敬老院,实行远程管理试点,建起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在国华、三江敬老院开展远程诊疗工作,与医院合作,免费安装了远程诊疗设备,建立起了所有入院老人健康状况数据库,目前反映良好;加强了敬老院安全管理,组织敬老院开展了应急演练20余次,进行日常及节假日检查60余次;解决养老机构特困人员护理费62万元,提高了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开展。2019年投入150万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成都蒲江福乐苑养老服务中心中标,为全县6000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各种服务,该项目服务已全部完成。三是积极打造日间照料中心。经考核评估,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解决运行经费51万元。投资60万元,对东河镇治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嘉川石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陈家岭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亮点打造。特别是治城社区基本形成了老年康复理疗、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为全县113002人次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两项补贴899.593万元。五是慈善事业有序开展。完成接收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厨房项目捐赠、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等资金、物资共计64.619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共发放慈善助学金17.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3人。五是福利彩票工作平稳发展。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277万元,实现县级留存福彩公益金320万元左右。六是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慈善项目。通过慈善会为张华镇九台村、龙凤镇小营村集体经济争取慈善帮扶资金11万元,有力助推帮扶了两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5)社会事务逐步加强,区划地名稳妥推进。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全省、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县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并明确分工。开展了多次摸底调研、研讨论究,形成了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模拟方案并按时上报,待全县脱贫摘帽后启动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二普”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县“二普”数据,已经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34号)。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普查档案管理办法》(〔2016〕106号)要求,现已全面完成“二普”资料归档工作。三是边界管理逐步规范。按照《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勘办〔2018〕2号),今年5月,旺苍苍溪线、旺苍南江线两条行政区域界的联合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县召开,目前已完成实地踏勘、联检签字等工作。四是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及时按程序上报孤儿认定申报资料,全年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137.09万元。完成32名孤儿大中专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0人保障资金的申报;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做消防管道安装等工作。开展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我是法定监护人宣誓活动”“快里同行红色文化研学活动”,定期督促指导乡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更新、完善监护协议、定期回访等工作。五是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376对,离婚登记1146对;补发结婚证1470 对,补发离婚证72对;办理收养登记13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六是绿色惠民殡葬成效明显。大力开展殡葬乱象整治,我局着力改善民生,以美的理念优化城市环境,以铁的手段整治殡葬乱象,以实的举措解决殡葬难题。投资1300万元新建东河镇松米山公益性公墓,建墓穴位10000个,可满足县城规划区近50年墓葬需求。彻底杜绝了城郊乱葬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聚焦民生热点,整治殡葬乱象》民生实事被县委评选为8月份10大民生实事之一。
(6)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政治建设持续加强.一是主题教育收获丰厚。以理论中心组、红城讲习所旺苍民政分会场、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抓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教育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深化拓展学,建立“会前学习半小时”制度,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每名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20000余字。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工作组织5堂专题党课,开展8次专题研讨交流会、形成6篇专题调研文章。全体党员紧密结合“18个是否”和“两个条例”认真对照剖析,深入查摆整改问题200余个。党组扎实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谈论主题教育收获、深入剖析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思想素质、锤炼了党性修养、务实了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增添了工作动力、增强了廉洁意识。二是组织建设持续发力。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今年我局培养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1名培养对象纳入预备党员、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工作。对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再次排查梳理,完成了所有党员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党内统计工作,对新增和死亡的党员进行及时增减,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的党员,对其组织关系进行了及时转接。严格党费收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按要求对局机关党委、局属所有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确保了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激活了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了组织基础。三是政治意识明显加强。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今年共组织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36次。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决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8次,进一步坚定了党性意识。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巩固提升.一是“两个责任”刚性落实。结合党的十九大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告知书,将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常态化推进。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四个亲自”的要求,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开展了整治“微腐败”、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一系列工作。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动态核查和常态核查,全面掌握民政对象的调整情况,重要资金风险领域集体决策,坚持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廉洁教育入脑入心。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邀请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长为全局上廉政党课1次,局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6次,组织观看《反复的枪声》等警示教育片,坚持“三早”预警,在重点节假日均向民政系统全体职工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全年在《广元日报》等重要报刊媒体发布党风廉政信息8篇,通过学习教育警醒及主动宣传,切实筑牢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不敢腐的廉洁风气。四是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围绕政治“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党员干部撰写了个人交流体会材料,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报告制度,整治效果突显。五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总结。深入开展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党纪法规等培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传导压力,倒逼责任,提振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着力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以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8)多项工作卓有成效,自身能力逐步提高.一是资金发放规范精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全年积极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07亿元,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坚持资金审核发放制度,畅通进出一个口子,全年共精准发放各类民政保障资金10566.0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3333.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130万元、临时救助82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50.03万元、农村特困资金1117万元,孤儿资金137.09万元,精简退职资金78万元。今年我局非税目标任务100万元,千方百计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20.1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抓好项目建设。采取超常措施,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续建、新开工项目11个,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院项目1个、养老服务项目4个、殡葬服务项目3个、基层社区建设项目2个、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000万,截至目前,完成固投5182万元,库存429万,超额完成目标。三是自身能力不断加强。今年是机构改革年,我局顺利完成优抚安置、救灾、老龄事业、医疗救助等职能划转工作,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全面优化调整了股室职能和领导班子分工,自身能力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基础得到夯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检查。扎实开展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养老机构的消防、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督导,开展了应急演练。对康复村、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殡仪馆、松米山公墓、在建工地等地重点加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增添了安全措施,完善了安全制度。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安全工作、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五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订了“三定方案”,并上报给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成功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救灾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将医疗救助职责划给县医疗保障局、将老龄工作职责划给县卫生健康局。职能职责的划转、接收都按要求全部到位。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按照相关文规定和县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分阶段按时完成了预算的编制报送工作。
(2)编制质量。结合近几年的部门决算及单位实际情况,高质量的编报了年度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半年预算调整情况安排本单位的各项支出,确保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本年度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6,941,769.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104720783元对比减少37779014元,减少变动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安排减少。本年收入58,741,988.64元,上年为120124846.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382857.45元,减少比例为51.09%,收入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低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建设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2)预算执行平衡。基本达到收支平衡,无超支现象发生。本年度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指标66941769元,调整后本年预算收入58741988.64元,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29453129.35元,今年财政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1074689.95元,存量资金安排支出12324027元,故本年初应返还额度调整为29610956.4元。全年合计收入88352945.04元;本年支出66019672.57元,上年为111913045.05元,差额为45893372.48元,减少比例为41%。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我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按时参加了县年度财政决算工作会议,认真参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业务培训,对与以往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不同的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记录,为编报好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提供了业务知识的储备。在编报过程中,财务人员积极学习,认真查看了县财政局提供的有关部门决算工作的各级相关的决算软件培训演示文稿,对有疑问的地方查阅相关会计制度、预决算法规等资料,并向县财政局的业务负责同志请教相关问题,以确保了本次部门决算的顺利完成。部门决算支出66,019,672.57元,其中:基本支出8,017,871.57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1339787.21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62,013.79元,分别占总支出的12.15% 、77.76%、10.09%。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88.67万元,完成预算96.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预算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住房公积金未清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9.46万元,完成预算9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三公”经费结余以及部分日常办公支出年底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及时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实施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36万元,完成预算9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养老保险未清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5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7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6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37.09万元,完成预算9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孤儿新增量未达到预计孤儿新增量,预算经费略有结余,结余经费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8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10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8.39万元,完成预算7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4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13.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项目决策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统筹兼顾,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项目实施情况
(1)财务管理
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我局内设财务股,配备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3人,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②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结合上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制定了《旺苍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卡财务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旺苍县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旺苍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相关制度。
③会计核算。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计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防做假账、账外账、白条做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2)财政政策执行。
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旺苍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计划;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公务卡消费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支出目录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选择方式合法。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坚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量零增长的底线,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3)财经纪律。
审计监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形成了每年对我局及下拨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的机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主动积极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支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7. 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1)决战决胜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超常推进行业扶贫,扎实开展部门帮扶,不断提高脱贫质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突显。
(2)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民生根基更加稳固。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有力。城市低保月保障困难群众7780户14333人,发放低保金3333.9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1870户26400人,发放低保金4130万元。二是低保规范成效明显。在全县范围内有力有序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兜底对象专项排查工作。三是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按照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工作部署,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完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指导低保政策执行尺度标准,认真解决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全面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农村低保乱象得到纠正。四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为杜绝“死亡保”、“错保”等现象,压实基层责任,坚持落实好保障对象月“零报告”制度。五是分类施保扎牢兜底。对因病、因残困难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按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10-20%,农村低保兜底对象按扶贫标准线足额发放兜底保障金,从政策上织密扎牢了特殊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
(3)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基层治理水平提高。一是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完成4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等联合成立督导组,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指导。下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全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二是加强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两份文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 (旺委发〔2019〕6号)和(旺委办〔2019〕8号)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为更好地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作用,在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创建了党建工作示范点,以小区党建为引领营造了浓厚的社区党建氛围,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同时认真提炼以前几个工作开展好、成果凸显显著的治城社区、普子岭社区等单位好的工作做法,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方式有力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走向深入。五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是及时印发了《民政系统社会乱象整治方案》,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万余份,在各乡镇、县殡仪馆及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30余幅,深入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省民政厅和省审计厅对我县2018年殡葬服务管理、殡葬服务墓穴(位)供应、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多次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物价局和环保局推进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关于修建超标准墓穴、墓碑1489个,应予以纠正的问题、关于违规预售墓位3个,应予以收回的问题、关于旺苍县执行火葬区火化政策不到位,应严格执行等问题整改落实。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我县目前登记有社团109个,民办非105个。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把登记关口,今年新增登记民办非4个、社团3个,变更登记民办非6个、社区4个。七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根据规定,我县今年度社会组织年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年检率达96%。八是倡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今年组织民营医院,分片区对全县所有乡镇的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了健康义诊活动,发放了倡导书,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活动中,共收到社会组织积极筹资捐款3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4)抓好养老服务建设,福利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县15个公(民)办养老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共入住特困人员661人,入住社会养老人员129 人。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开展。2019年投入150万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成都蒲江福乐苑养老服务中心中标,为全县6000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各种服务,该项目服务已全部完成。三是积极打造日间照料中心。经考核评估,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解决运行经费51万元。投资60万元,对东河镇治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嘉川石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陈家岭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亮点打造。特别是治城社区基本形成了老年康复理疗、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为全县113002人次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两项补贴899.593万元。五是慈善事业有序开展。完成接收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厨房项目捐赠、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等资金、物资共计64.619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共发放慈善助学金17.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3人。五是福利彩票工作平稳发展。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277万元,实现县级留存福彩公益金320万元左右。六是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慈善项目。通过慈善会为张华镇九台村、龙凤镇小营村集体经济争取慈善帮扶资金11万元,有力助推帮扶了两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5)社会事务逐步加强,区划地名稳妥推进。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全省、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县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并明确分工。开展了多次摸底调研、研讨论究,形成了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模拟方案并按时上报,待全县脱贫摘帽后启动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二普”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县“二普”数据,已经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34号)。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普查档案管理办法》(〔2016〕106号)要求,现已全面完成“二普”资料归档工作。三是边界管理逐步规范。按照《关于做好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勘办〔2018〕2号),今年5月,旺苍苍溪线、旺苍南江线两条行政区域界的联合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县召开,目前已完成实地踏勘、联检签字等工作。四是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及时按程序上报孤儿认定申报资料,全年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137.09万元。完成32名孤儿大中专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0人保障资金的申报;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做消防管道安装等工作。开展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我是法定监护人宣誓活动”“快里同行红色文化研学活动”,定期督促指导乡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更新、完善监护协议、定期回访等工作。五是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376对,离婚登记1146对;补发结婚证1470 对,补发离婚证72对;办理收养登记13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六是绿色惠民殡葬成效明显。大力开展殡葬乱象整治,我局着力改善民生,以美的理念优化城市环境,以铁的手段整治殡葬乱象,以实的举措解决殡葬难题。投资1300万元新建东河镇松米山公益性公墓,建墓穴位10000个,可满足县城规划区近50年墓葬需求。彻底杜绝了城郊乱葬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聚焦民生热点,整治殡葬乱象》民生实事被县委评选为8月份10大民生实事之一。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公开,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向公众展示部门业绩和本部门为提高绩效所做的努力,有效缓解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建立和巩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县财政预决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预算收入,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无不规范开支和超支等现象。严格财政支出部门自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制度,严格项目动态监管和绩效监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财务工作管理精细化,任务繁重,目前人员力量薄弱,有待加强人员配备。
2、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和方案质量需提升,开展日常自查工作效果不够突出。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更新思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改进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为了加大惠民政策的力度,只单纯依靠上级财政拨款,难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建议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报请县政府通过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于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用于民政社会救助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筹集社会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资金的弥补能力。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民生工程健康和谐发展。
3、加强年初预算的编审工作。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经济科目,参考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好预算,尽可能将预、决算差异降到最低。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和新的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