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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11-26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301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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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五是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七是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十是负责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一是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聚焦两个“一流”目标,以时代担当、全新面貌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新篇章,实现了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4件;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重要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70件;充分发挥乡镇、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190件。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2件,查找并纠正问题51个。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研讨2次。2019年,我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县政府采纳率100%;承办的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复议矛盾化解率100%;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胜诉率100%;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成功率100%。二是强化守法普法,塑造全民法治信仰。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129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深入机关和基层开展“七五”普法督导和工作检查12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旺苍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645条,播出《法之大观》电视节目12期,发送《旺苍手机报》138期,更新普法微博632条。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奔小康?共建共享新旺苍”和“决胜脱贫摘帽?情暖群众心田”主题文艺巡演活动227场次。我局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为省委、省政府拟表彰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三江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东河镇凤阳村荣获全省50家最受群众喜爱“法治教育基地”;探索了法律进乡村“四到四落实”、法律进机关“三化三提”、法治扶贫“四抓四促”等典型经验。其中,总结提炼的《旺苍“12341”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振兴》被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肯定批示。三是强化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建旺苍县个体私营经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信访机构派驻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新打造高阳镇虎垭村等4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三江镇下石村等4个人民调解文化示范点。联合县法院、公安等部门,选聘54名人民陪审员;将全县5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县培训4次、省内外3人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建立“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130件,调解成功4113件,成功率为99.6%。8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四是强化刑事执行,不断提升监管质效。严格落实“双八”制度,创新采用学习强国积分制、集中收看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栏目、天一阳光家具社会实践等学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改造质量。县乡两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建成,159名社区矫正人员APP定位安装率达100%。深化“大帮教”格局,加强特殊时段对安置帮教对象及其家属的走访慰问,扎实做好高阳镇刑满释放人员邓某的稳控工作。协调民政、财政、工会等部门,集中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为28名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家属解决物资4万余元。2019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9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事件发生;安帮对象227人,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率100%,帮教率100%。总结提炼“1234”社区矫正工作法;我局在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换取群众满意指数。结合“三化”建设,以“一行一品”精品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党建指导员作用,定期到法律服务单位检查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等;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年检注册杠杆,强化执业纪律尊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活动4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件。组建4支服务队对21家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391个村居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2019年,承办“403”大案要案等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办理公证395件,接待咨询服务6025人次。“法律援助惠民生,服务社会促和谐”成功入选我县2019年三季度10件“最满意的民生实事”。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17.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92万元,增长12.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5人,工资津贴发放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4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0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57万元,占83.82%;项目支出146.63万元,占16.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7.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92万元,增长12.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5人,工资津贴发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34万元,下降2.62%。主要变动原因是县财政资金紧张,应支未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50万元,占82.1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0万元,占6.72%;卫生健康支出37.14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63.66万元,占7.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15.78万元,完成预算9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让移支付资金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数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预算5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名干部退休补缴执业年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5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5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8万元,占7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万元,占23.8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7.1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7.17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比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1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普法宣传工作1.2万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1.1万元,检查基层司法所工作1.5万元,检查法律援助工作0.8万元,检查安置帮教工作1.10万元。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万元,比2018年增加15.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2018年第四季度车补和增加5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司法行政政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测试方法。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95.55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支出8.28万元,推进了基层司法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强化法律宣传,人人懂法、守法。法律援助经费支出12.9万元,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突破。社区矫工作经费8万元,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万元,执行数为95.5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了党员干部培训、警示和革命传统教育,常态化开展了“三会一课”、“一述三评”等活动,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红城讲习所、专题党课各9次,“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志愿服务活动32场次,为群众解难题120件。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四型”机关建设,购置了价值11万元的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对办公楼停车位进行了硬化、绿化和局机关水电改造等。扎实推进“四型司法所”建设,投入资金33万元,对尚武、双汇、木门等司法所提档升级,新建成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新建1000余平方米社区矫正中心主体已完工。总结提炼的《旺苍县五化五提升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升级版”》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同志肯定批示。 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在实施过程,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8万元,执行数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优化了组织结构。新建旺苍县个体私营经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信访机构派驻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新打造高阳镇虎垭村等4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三江镇下石村等4个人民调解文化示范点。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联合县法院、公安等部门,选聘54名人民陪审员;将全县5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县培训4次、省内外3人次。三是健全了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建立“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建立诉调、访调、检调和公调四大机制,集中开展医疗卫生、交通事故、重大项目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成功调处张某与县仁和医院等13件重特大纠纷。

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130件,调解成功4113件,成功率为99.6%。8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调解员工作能力,人人懂法、守法,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在实施过程,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

(3)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129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深入机关和基层开展“七五”普法督导和工作检查12次。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载体,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持续使用好“五大”普法平台,及时更新党员e家网络普法栏目、县党政公众网依法治县专栏和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板块;《旺苍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645条,播出《法之大观》电视节目12期,发送《旺苍手机报》138期,更新普法微博632条。新打造了县禁毒教育基地,国华镇山坪村等法治文化长廊,东河镇南峰寺等法治文化社区,县农业农村局等法治文化机关。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奔小康.共建共享新旺苍”和“决胜脱贫摘帽.情暖群众心田”主题文艺巡演活动227场次。建立示范点打造领导责任机制,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精心指导,严格验收,新打造了32个示范点。7月1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县申报的第三批7个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我局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为省委、省政府拟表彰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三江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东河镇凤阳村荣获全省50家最受群众喜爱“法治教育基地”;探索了法律进乡村“四到四落实”、法律进机关“三化三提”、法治扶贫“四抓四促”等典型经验。其中,总结提炼的《旺苍“12341”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振兴》被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肯定批示。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在实施过程,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对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4)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推行一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情系农民工”等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业务学习培训4期,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开通法援“绿色通道”。2019年,全县53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共担任法律顾问391家,办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承办“403”大案要案等4件,接待咨询服务6025人次,“法律援助惠民生,服务社会促和谐”成功入选我县2019年三季度10件“最满意的民生实事”。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应援尽援。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在实施过程,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

(5)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教育学习到位。严格落实“双八”制度,创新采用学习强国积分制、集中收看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栏目、天一阳光家具社会实践等学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改造质量。会同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2次,行政拘留1人;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检查评比活动2次;提供委托适用社区矫正评估53件。二是监管举措到位。县乡两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建成,159名社区矫正人员APP定位安装率达100%。利用雪亮工程、手机定位、微信定位和监控视频点验等方式,真正实现了“管住”、“管牢”和“管好”。三是帮扶改造到位。深化“大帮教”格局,加强特殊时段对安置帮教对象及其家属的走访慰问,扎实做好高阳镇刑满释放人员邓某的稳控工作。协调民政、财政、工会等部门,集中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为28名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家属解决物资4万余元。2019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9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事件发生,总结提炼“1234”社区矫正工作法,我局在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1

执行数:

95.55

其中-财政拨款:

101

其中-财政拨款:

95.5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党建示范点文化建设14个,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2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0次,慰问困难党员10个。购置党建宣传设备1套,党员示范岗标示标牌、党员党章、党徽130余个,文件盒10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全县3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党建示范点文化建设14个,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2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0次,慰问困难党员10个。购置党建宣传设备1套,党员示范岗标示标牌、党员党章、党徽130余个,文件盒100个,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全县3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量指标

 指标1:建设活动阵地

10个

10个

 指标2: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2次

2次

指标3:开展党员培训

2次

2次

指标4:主题党日活动

12次

12次

指标5:党员外出调研

2次

2次

指标5: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4类,合计4份

4类,合计4份

指标6:党员慰问

10人

10人

质量指标

 指标1: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指标2: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时效指标

 指标1:党建各项工作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指标1:建设活动阵地

5500元/个

5500元/个

 指标2:在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4000元/次

4000元/次

指标3:开展党员培训

2000元/次

2000元/次

指标4:主题党日活动

5000元/次

5000元/次

指标5:党员外出调研

5000元/次

5000元/次

指标5: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4类,合计4份

4类,合计4份

指标6:党员慰问

500元/人

500元/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机关和各支部形象改观

对内对外形象得到改善和提升

对内对外形象得到改善和提升

 指标2: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提升党员干部能力和素质,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提升党员干部能力和素质,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9%

≥99%

 指标2: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9%

≥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司法业务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28

执行数:

8.2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立远程会见系统13个点位(局机关和12个片区司法所);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12个司法所;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12个司法所;12个司法所网线,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立远程会见系统13个点位(局机关和12个片区司法所);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12个司法所;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12个司法所;12个司法所网线,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13个

13个

 指标2: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

12个

12个

 指标3: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

12个

12个

 指标4:网线

12个

12个

质量指标

 指标1: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指标2: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指标3: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上级验收;画面对接成功

 指标4:网线

用于各系统的建设

用于各系统的建设

时效指标

 指标1:远程会见系统全面完成

2019年6月底前

2019年6月底前

成本指标

 指标1: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7.5万元/个

7.5万元/个

 指标2: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

0.35万元/个

0.35万元/个

 指标3: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

4万元/个

4万元/个

 指标4:网线

0.06万元/个

0.06万元/个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与监狱对接成功;实现可视化探视

与监狱对接成功;实现可视化探视

 指标2:建立司法行政会议系统

五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五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指标3:建立执法规范化暨内部监督管理系统

监控画面传司法部,实现全程监控

监控画面传司法部,实现全程监控

 指标4:网线

用于各系统的建设

用于各系统的建设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司法行政“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

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和为民服务能力

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和为民服务能力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9%

≥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

执行数:

4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打造一批法治宣传阵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和法治宣传资料,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加快法治旺苍建设步伐,全面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打造一批法治宣传阵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和法治宣传资料,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加快法治旺苍建设步伐,全面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一批法治宣传阵地

10个

10个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0次

10次

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

2次

2次

印制法治宣传品(伞、纸杯、口袋、围裙、帽子等)

2000个(把)

2000个(把)

印发法治宣传资料

100000份(册)

100000份(册)

基层法治文艺演出

10场次

10场次

质量指标

创建一批“法律七进”示范点和法治示范单位

上级验收合格

上级验收合格

群众信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显著下降,人民调解、法院案件不断上升。

各部门统计数据反映

各部门统计数据反映

时效指标

建设一批法治宣传阵地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019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训

2019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印制法治宣传品

2019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印发法治宣传资料

2019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基层法治文艺演出

2019年11月前

2019年11月前

成本指标

法治宣传阵地

1万元/个

1万元/个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0.2万元/次

0.2万元/次

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

0.3万元/次,

0.3万元/次,

印制法治宣传品

0.001万元/个(把),

0.001万元/个(把),

印发法治宣传资料

0.00002万元/份(册),

0.00002万元/份(册),

法治文艺演出

0.8万元/场

0.8万元/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实现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开展、法治日益氛围浓厚,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旺苍

强化法律宣传,人人懂法、守法

强化法律宣传,人人懂法、守法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领导满意度

≥98%

≥98%

人民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9

执行数:

12.9

其中-财政拨款:

12.9

其中-财政拨款:

12.9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办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地方政府化解维稳、信访等集团性、群体性援助案件;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

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改建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办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地方政府化解维稳、信访等集团性、群体性援助案件;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0份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

106人次

106人次

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150人次

150人次

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40000份

40000份

改造法律援助工作站

5个

5个

印制维权手册

1000册

1000册

印制卷宗壳

600份

600份

质量指标

咨询群众满意率

≥95%

≥95%

受援人满意率

≥98%

≥98%

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90%

≥90%

装卷规范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咨询解答

现场解答

现场解答

工作站改造

2019年11月30日前

2019年11月30日前

专项宣传活动

2019年11月30日前

2019年11月30日前

成本指标

完成律师值班

200元/人每天

200元/人每天

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2次

每人次50元

每人次50元

编印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0.1元/份

0.1元/份

印制维权手册1000册

5.5元/册

5.5元/册

改造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

20000元/个

20000元/个

印制卷宗壳600份

3元/份

3元/份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广大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广大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培树依法维权意识

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应援尽援

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应援尽援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咨询群众满意率

≥95%

≥95%

受援人满意率

≥98%

≥98%

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财政厅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的规定,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为重点,做到“五个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调查评估规范,信息平台规范,文书档案规范,公检法司衔接规范。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旺苍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为重点,做到“五个规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旺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社区矫正人员判前评估调查

100人

100人

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盒

4000个

4000个

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

2000册

2000册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劳动

2000人次

2000人次

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300人次

300人次

每月每季度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学习、社区服务

250人次

250人次

社区矫正系统维护费

200人

200人

质量指标

重新犯罪率低

低于2‰

低于2‰

装卷规范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对社区矫正人员判前评估调查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盒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劳动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2019年10月前

2019年10月前

每月每季度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学习、社区服务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社区矫正系统维护费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对社区矫正人员判前评估调查

500元/人

500元/人

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盒

10元/个

10元/个

编印社区矫正宣传手册

10元/册

10元/册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劳动

50元/人

50元/人

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50元/人

50元/人

每月每季度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学习、社区服务

220人/次

220人/次

社区矫正系统维护费

30元/人

30元/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平安和谐稳定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升改造质量,杜绝重新犯罪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升改造质量,杜绝重新犯罪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让特殊人群懂法、守法,早日回社会

让特殊人群懂法、守法,早日回社会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司法管理部门满意度

≥99%

≥99%

社区服刑人员满意度

≥99%

≥99%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备项级科目的基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补助。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执业年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旺苍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我局属政法机关,共有独立编制机构数40个,其中机关2个(含代管旺苍县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司法所23个。具有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共有人员编制人数65名,其中政法专项行政编制60名,代管旺苍县法律援助中心财政全额预算参公事业编制3名,事业编制2人。

(二)机构职能。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五是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七是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十是负责旺苍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一是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19年度司法局编制人数65人,财政补助开支年初实有人数61人,年末实有人数66人,较年初增加5人,主要是2019年度公招5人,机改调入3人,退休3人。

2019年末实有退休人员27人,同2018年度相比人数增加1人;2019年末遗属生活补助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司法局收入1041.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为1041.97万元(其中:2019年度财政预算收入941.50万元,2018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100.47万元);具体为:基本支出收入811.69万元,占总收入的77.90%;项目支出230.28万元,占总收入的22.1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额90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57万元,占总支出的83.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7%。其中:基本工资213.50万元;津贴补贴273万元;奖金17.87万元(公务员增发一个月奖励工资17.87万元);绩效工资9.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3.8万元(包括养老保险40.44万元);临聘人员工资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3%。

项目支出146.63万元,占总支出的16.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评价结论。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文本,并进行了评价。评价采取问卷测试方法。评价得分:94分。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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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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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分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聚焦两个“一流”目标,以时代担当、全新面貌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新篇章,实现了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4件;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重要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70件;充分发挥乡镇、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190件。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2件,查找并纠正问题51个。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研讨2次。2019年,我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县政府采纳率100%;承办的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复议矛盾化解率100%;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胜诉率100%;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成功率100%。二是强化守法普法,塑造全民法治信仰。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129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深入机关和基层开展“七五”普法督导和工作检查12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旺苍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645条,播出《法之大观》电视节目12期,发送《旺苍手机报》138期,更新普法微博632条。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奔小康?共建共享新旺苍”和“决胜脱贫摘帽?情暖群众心田”主题文艺巡演活动227场次。我局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为省委、省政府拟表彰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三江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东河镇凤阳村荣获全省50家最受群众喜爱“法治教育基地”;探索了法律进乡村“四到四落实”、法律进机关“三化三提”、法治扶贫“四抓四促”等典型经验。其中,总结提炼的《旺苍“12341”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振兴》被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肯定批示。三是强化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建旺苍县个体私营经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信访机构派驻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新打造高阳镇虎垭村等4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三江镇下石村等4个人民调解文化示范点。联合县法院、公安等部门,选聘54名人民陪审员;将全县5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县培训4次、省内外3人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建立“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130件,调解成功4113件,成功率为99.6%。8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四是强化刑事执行,不断提升监管质效。严格落实“双八”制度,创新采用学习强国积分制、集中收看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栏目、天一阳光家具社会实践等学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改造质量。县乡两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建成,159名社区矫正人员APP定位安装率达100%。深化“大帮教”格局,加强特殊时段对安置帮教对象及其家属的走访慰问,扎实做好高阳镇刑满释放人员邓某的稳控工作。协调民政、财政、工会等部门,集中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为28名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家属解决物资4万余元。2019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9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事件发生;安帮对象227人,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率100%,帮教率100%。总结提炼“1234”社区矫正工作法;我局在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换取群众满意指数。结合“三化”建设,以“一行一品”精品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党建指导员作用,定期到法律服务单位检查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等;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年检注册杠杆,强化执业纪律尊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活动4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件。组建4支服务队对21家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391个村居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2019年,承办“403”大案要案等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办理公证395件,接待咨询服务6025人次。“法律援助惠民生,服务社会促和谐”成功入选我县2019年三季度10件“最满意的民生实事”。

2.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预算编制等工作,县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我局2019年预算收入为809.10万元、预算支出为809.10万元。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外出考察费等消费性支出。会议和公务接待要本着必需、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严禁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控制津贴补贴的发放。要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标准,不得自行超额发放或变相发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对固定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无违规记录。

3.预算执行情况。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截止2019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为809.1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数为906.20万元、当年决算支出数为906.20万元。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及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重现调整决算资金总额度的现象。县财政局根据决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我局2019年一般预算拨款数为906.20万元。

5.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预算由各部门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以完成部门特定工作任务为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每个项目有区别于其他项目的特点和内容,项目的规划合理,分配科学、分配及时,每个项目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项目支出预算中,项目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都有明确的项目实施时限,经常性项目虽然是持续性项目,但一旦项目预算单位的职能和目标发生变化,那么经常性项目也将随之结束。项目支出预算必须遵循一定的管理程序,相对于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经历编制、评审、执行、控制、评价、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等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项目预算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强化了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项目管理的公正和公开。避免了旧的项目管理体制中项目管理混乱的状况,提高了项目支出预算的使用效益,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6.项目实施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万元,执行数为95.5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了党员干部培训、警示和革命传统教育,常态化开展了“三会一课”、“一述三评”等活动,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红城讲习所、专题党课各9次,“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志愿服务活动32场次,为群众解难题120件。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四型”机关建设,购置了价值11万元的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对办公楼停车位进行了硬化、绿化和局机关水电改造等。扎实推进“四型司法所”建设,投入资金33万元,对尚武、双汇、木门等司法所提档升级,新建成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新建1000余平方米社区矫正中心主体已完工。总结提炼的《旺苍县五化五提升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升级版”》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同志肯定批示。 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8万元,执行数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优化了组织结构。新建旺苍县个体私营经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和信访机构派驻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新打造高阳镇虎垭村等4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三江镇下石村等4个人民调解文化示范点。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联合县法院、公安等部门,选聘54名人民陪审员;将全县5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县培训4次、省内外3人次。三是健全了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建立“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建立诉调、访调、检调和公调四大机制,集中开展医疗卫生、交通事故、重大项目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成功调处张某与县仁和医院等13件重特大纠纷。

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130件,调解成功4113件,成功率为99.6%。8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调解员工作能力,人人懂法、守法,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129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深入机关和基层开展“七五”普法督导和工作检查12次。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载体,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持续使用好“五大”普法平台,及时更新党员e家网络普法栏目、县党政公众网依法治县专栏和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板块;《旺苍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645条,播出《法之大观》电视节目12期,发送《旺苍手机报》138期,更新普法微博632条。新打造了县禁毒教育基地,国华镇山坪村等法治文化长廊,东河镇南峰寺等法治文化社区,县农业农村局等法治文化机关。组织开展“脱贫摘帽奔小康?共建共享新旺苍”和“决胜脱贫摘帽?情暖群众心田”主题文艺巡演活动227场次。建立示范点打造领导责任机制,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精心指导,严格验收,新打造了32个示范点。7月1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县申报的第三批7个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我局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为省委、省政府拟表彰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三江镇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东河镇凤阳村荣获全省50家最受群众喜爱“法治教育基地”;探索了法律进乡村“四到四落实”、法律进机关“三化三提”、法治扶贫“四抓四促”等典型经验。其中,总结提炼的《旺苍“12341”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振兴》被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肯定批示。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4)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推行一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情系农民工”等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业务学习培训4期,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开通法援“绿色通道”。2019年,全县53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共担任法律顾问391家,办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承办“403”大案要案等4件,接待咨询服务6025人次,“法律援助惠民生,服务社会促和谐”成功入选我县2019年三季度10件“最满意的民生实事”。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应援尽援。

(5)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教育学习到位。严格落实“双八”制度,创新采用学习强国积分制、集中收看广电网络《法治旺苍》栏目、天一阳光家具社会实践等学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改造质量。会同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2次,行政拘留1人;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检查评比活动2次;提供委托适用社区矫正评估53件。二是监管举措到位。县乡两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建成,159名社区矫正人员APP定位安装率达100%。利用雪亮工程、手机定位、微信定位和监控视频点验等方式,真正实现了“管住”、“管牢”和“管好”。三是帮扶改造到位。深化“大帮教”格局,加强特殊时段对安置帮教对象及其家属的走访慰问,扎实做好高阳镇刑满释放人员邓某的稳控工作。协调民政、财政、工会等部门,集中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为28名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家属解决物资4万余元。

2019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9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事件发生,总结提炼“1234”社区矫正工作法,我局在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6)项目完成结果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全县3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重点打造了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五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多功能内部监控等七大系统,使司法行政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高度融合,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强化特殊人群管理,2019年,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9人,无脱管、漏管和虚管事件发生;安帮对象227人,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率100%,帮教率100%,无一人重新犯罪。创新建立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和音乐调解室,充分发挥“乡贤”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130件,调解成功4113件,成功率为99.5%。保障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推行一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情系农民工”等系列活动。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应援尽援。保障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施策,切实做精公共法律服务的惠民工程。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制,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7)绩效公开、整改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严抓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保障各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预期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司法行政工作事业上,坚持局党组管财,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这些措施,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可持续性发展。按时按要求进行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公开、对评价结果进行了整改。

(8)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我局一系列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提高工作实效,落实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对照年初计划,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主要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共同参与,协力推进等措施,至12月底年各项工作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均达到相关要求。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存在问题主要是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问卷形式的自评,以及部分参与评价人员对指标不熟悉,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财务人员、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工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