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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11-26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1337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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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13

二、机构设置......................................................................................................13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4—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3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6—39

第四部分 附件.................................................40—59

附件1: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0—44

附件2:2019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5—47

附件3: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8—50

附件4:2019年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1—53

附件5:2019年环境执法监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4—56

附件6:2019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7—59

第五部分 附表.....................................................6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1

三、支出决算表......................................................................................................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编制县区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县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县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照规定牵头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县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县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县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县区核安全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规定发布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监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2.统一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作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拟上报白水镇污水处理厂、国华镇污水处理站等2个污水处理设施及三江片区、普济片区垃圾压缩站项目,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度减排目标任务。通过加强水泥电力焦化等全口径企业运行监管,继续推进砖瓦行业脱硫治理及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521.56吨、氮氧化物减排1573.79吨,超额完成年度涉气减排任务。各项削减数据待生态环境部年终核查认定。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印发并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方案》《旺苍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二是积极做好“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三是完成县级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查评估、县域3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制作及25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了《旺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旺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摸底排查全县352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对标2019年完成全县30%行政村污水整治的目标任务,完成了10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县城区及周边大气污染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暗访,针对暗访发现问题,下发通报3期,明确了整改要求、时限、责任单位等,全力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加大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和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验收,并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全力推进全县砖瓦行业脱硫脱硝整治,并督促企业安装自动加药设施,目前全县所有在产砖瓦企业均已安装了脱硫脱硝设施和自动加药装置。三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夏收季节秸秆禁烧监督管理的通知》(旺三大战役办〔2019〕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秋收季节秸秆禁烧监督管理的通知》(旺三大战役办〔2019〕16号),进一步压实禁烧责任,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四是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运行监管。结合“双随机”执法工作,常态化监管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2家燃煤电厂和2家水泥企业,确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89.0%,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要求各产废单位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的管理,组织全县55家产废单位及时进行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80余家产废单位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督促产废单位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并备案,严格执行转移报告程序,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和废包装容器105.847吨。二是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3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和土壤自行监测报告;督促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三是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开展了企业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排查核实了5个尾矿库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其中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尾矿库、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技改扩能尾矿库、攀成钢旺苍金铁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余家沟尾矿库和旺苍县旺鑫矿业有限公司水磨钼矿尾矿库4家尾矿库按要求完成了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对21家工业企业、一二类汽修行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其中达标20家、未达标1家,达标率为95.24%。

(4)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实施县城区备用水源,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撤销、划定、矢量图制作、水资源论证项目;二是编制张华镇、麻英乡、福庆乡、盐河乡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可研报告;三是编制白水镇、尚武镇、黄洋镇、普济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实施方案;四是编制普济镇宝鼎村、张华镇凤凰村等15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整治工作;五是对尚武镇寨梁村、普济镇龙池村等11个村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环保问题108个,截至2019年底已整改完成108个,完成率达100%;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县的5个方面20项整改任务,截至2019年底已整改完成16项,完成率达80%。

4.牵头做好我县“三线一单”编制修改工作。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善了“三线一单”编制修改工作。2019年10月,四川省“三线一单”总报告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5.加快推进矿企涌水治理工作。在前期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封堵为主、治理为辅”的总体原则,综合使用物理、化学和封堵3种措施进行治理。9个曝光点位已基本完成治理,完成2019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一是振华矿业、狮子岭煤矿两个试点已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振华矿业试点工程建成投用,3个井口封堵全面完成,治理效果良好。狮子岭煤矿第二阶段化学治理工程完成建设,并全线通水调试运行,河道水质明显改善。二是永庆煤矿4个涌水井口及上游新发现的一个溶洞涌水点位均已完成封堵,正在观察治理效果。燕子峡煤矿2个井口、厚信煤矿3个井口、锐峰煤矿1个井口、泰峰煤矿4个井口已完成封堵,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清澈见底。三是宏达矿业、四顺煤矿2个点位涌水治理已完成。四是除9个曝光点位外,其余矿山现场勘查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将根据试点治理成效,及时启动治理工作。

6.统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过多次的数据库比对和审核完善,确定普查工业企业3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34家,生活源包括锅炉6个、行政村350个、入河排污口180处,移动源33处,集中式42处,目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在普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省、市要求,加强数据审核,有力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7.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充实帮扶力量。调整了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充实了2名驻村队员,进一步加强了驻村帮扶力量。二是提前帮扶谋划。为我局帮扶的4个村贫困户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巩固提升规划和脱贫帮扶计划,开展农民夜校培训96期。三是切实关心走访,组织帮扶干部开展入户宣讲政策、开展“三同”活动、慰问走访活动等。四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大坝村集体经济藤椒产业园实现2019年集体经济总收入4万余元,贫困户人均分红65.1元,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24万元,促成绿茶标准化示范基地150亩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宝鼎村整合资金60万元,建成九叶青花椒集体产业示范园1个,种植花椒240亩,集体经济初具规模;凤凰村种植白沙枇杷845亩、黄茶200亩,2019年集体经济总收入4.8万元,贫困户人均分红69.91元;曙光村集体经济青花椒套种海椒,人均分红10元。五是积极实施易地搬迁等工作。大坝村实施易地搬迁2户;宝鼎村实施易地搬迁1户、危旧房新建1户、危旧房加固5户;凤凰村实施四类人员建房2户;曙光村实施危旧房新建1户。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较好。

8.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立案调查3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37份,罚款72.3368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查封扣押1起。二是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涉危涉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完成1个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督促4家尾矿库单位完成尾矿库专项污染防治方案并上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车次、执法人员560余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360余家次。三是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严把备案关。2019年共登记备案78家。四是开展应急处突工作。“8.3水磨钼矿尾矿库坝体垮塌”事件发生后,组织精干力量驻点调查事件相关情况,在水磨河下游设置8个地表水监测点位连续进行应急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抢险相关工作,确保无跨境污染事故发生。五是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19年,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25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29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37件、网络微信平台投诉32件、上级转办27件,均进行了现场处理并回复,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

9.科学开展环境监测。按照《2019年广元市环境监测方案》等要求,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断面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矿企涌水应急监测、有机产品认证核心基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12类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管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监测表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89.0%,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无超标断面。声环境质量状况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县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10.严把环境准入许可。一是积极推进G542、S301、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家居项目、西南水泥增产扩能、攀成钢焦化扩能、达钢领航科技复产等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及服务工作。二是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筛选登记近年来的“三同时”建设项目,督促业主做好“三同时”验收。2019年,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70个,协助企业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站备案690余个,无违规越权审批,无行政审批效能投诉,无随意改变环评形式现象发生。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11.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排污许可。为全面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等要求,认真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邀请市级专家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实施年限为2019年的相关行业排污单位进行培训,对政策背景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进行了解读;有针对性地对家具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了专项培训。

12.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制定出台了《旺苍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

13.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广元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进度安排,我局完成了机房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实现了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及环保专网三网融合工作,有力推动了市县环境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共用。

1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后进党支部整改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旺苍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节点,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全程留痕。紧扣我局机关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后进党支部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全县各单位、乡镇违规违纪案例,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真刀真枪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观看了《蒙尘的初心》警示片,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促膝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每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在矿企涌水治理上狠下功夫,对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15.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一是配合市局完成了环保垂改系列工作。成立了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党组,并对负责人进行了重新任命。二是完成1名行政编制人员、2名参公编制人员和1名事业编制人员的转正任职工作。三是完成现环境监测站10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作。四是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和公务员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工作。

1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印发了《局领导班子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和目标进行了分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报备等相关制度,严控廉政风险。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专题约谈存在借贷纠纷的职工,进一步加强教育。按时报送干部和涉嫌违纪违法党员监督工作情况,并对2014年以来10名受到轻处分及诫勉处理的干部进行了表现情况鉴定。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498.0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4.43万元,增长15.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1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7.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60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8万元,占18.16%;项目支出2950.81万元,占81.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98.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4.43万元,增长15.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4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2.68万元,增长18.9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3万元,占2.38%;卫生健康(类)支出27.76万元,占0.77%;节能环保(类)支出3399.31万元,占94.28%;住房保障(类)支出51.26万元,占1.42%;其他(类)支出36.94万元,占1.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05.39万元,完成预算55.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8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及目标奖结转下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9.93万元,完成预算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结转下年度;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6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结转下年。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监督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3.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空气自动站建设)结转下年。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4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2081.22万元,完成预算7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02.54万元,完成预算4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及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结转下年。

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30.77万元,完成预算3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专项及部门专项资金结转下年。

5.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其他(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94万元,完成预算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应急专项资金结转下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4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万元,占56.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环境监测业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水、气、声、监督性、污染投诉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预算持平。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9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查涌水治理、上级联合执法、环境监测、交流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接待。其中:上级督查涌水治理支出 0.25万元,上级联合执法2.46万元、环境监测2万元、交流工作2.88万元、污染源普查1.51万元。

5.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旺苍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8万元,比2018年增加8.9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旺苍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旺苍生态环境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扫黑除恶、核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部门组成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二是部门支出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的需要,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硬性缺口。部门支出绩效达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各项目在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签订合同;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审批和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和截留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扫黑除恶和“核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等1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万元,执行数为4.1944万元,完成预算的45.1%。一是认真开展后进党支部整改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旺苍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节点,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全程留痕。紧扣我局机关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后进党支部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全县各单位、乡镇违规违纪案例,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真刀真枪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观看了《蒙尘的初心》警示片,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促膝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每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通过项目实施,机关形象得到了改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

  (2)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3.5317万元,完成预算的88.29%。一是印发并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方案》《旺苍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二是积极做好“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三是完成县级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查评估、县域3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制作及25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了《旺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旺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摸底排查全县352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对标2019年完成全县30%行政村污水整治的目标任务,完成了10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可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认真落实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发展旅游、有机农业等低碳产业,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3)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44万元,执行数为3.0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9.79%。按照《2019年广元市环境监测方案》等要求,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断面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有机产品认证核心基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12类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管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监测表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89.0%,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无超标断面。声环境质量状况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县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数据指标和为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各项政策、方案提供了技术保障。

    (4)环境监察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0.369万元,完成预算的36.9%。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共立案调查3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37份,罚款72.3368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查封扣押1起。二是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涉危涉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完成1个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督促4家尾矿库单位完成尾矿库专项污染防治方案并上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车次、执法人员560余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360余家次。三是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严把备案关。2019年共登记备案78家。四是开展应急处突工作。“8.3水磨钼矿尾矿库坝体垮塌”事件发生后,组织精干力量驻点调查事件相关情况,在水磨河下游设置8个地表水监测点位连续进行应急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抢险相关工作,确保无跨境污染事故发生。五是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19年,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25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29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37件、网络微信平台投诉32件、上级转办27件,均进行了现场处理并回复,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全年无环境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5)核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0.9919万元,完成预算的24.8%。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组织全县55家产废单位及时进行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80余家产废单位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督促产废单位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并备案,严格执行转移报告程序,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和废包装容器105.847吨。对21家工业企业、一二类汽修行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其中达标20家、未达标1家,达标率为95.24%。二是加强核技术应用单位监督管理。对远达工贸、县中医院等四家涉放射源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巡查,对县域内使用射线装置医院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检查四家射源单位,会同市局对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的单位开展先现场核查;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制作宣传海报4份、宣传册300余份、宣传标语5幅,积极开展核安全宣传活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党组织活动项目、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环境监察执法项目、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党组织活动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4,《环境监察执法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5,《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和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指单位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节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节监测和监察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处置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2.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下设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自然生态股。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1个:旺苍县环境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县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4.参与提出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县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县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9.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

12.统一负责县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开展县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5.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三)人员概况

1.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核有行政编制12名(含工勤编1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

2.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核有参公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编人员17名,其中参公事业编17名、工勤编3名。

3.旺苍县环境监测站:核有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编人员2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16名)、事业管理人员6人、事业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1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7.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60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8万元,占18.16%;项目支出2950.81万元,占81.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报送时效: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

2.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3.支出控制:一是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二是基本支出基本达到按月均衡;三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不超去年标准进行限制和压缩。

4.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正常,未有预警情况发生。

5.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

6.预算执行平衡: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人员支出部分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未出现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

7.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报送部门决算;帐表一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审核无错误。

8.预算收支:本年收入数为451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605.39,完成预算79.82%。

9.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财政要求严格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我局2019年度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及时,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10.项目绩效评价:2019年度部门支出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的需要,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部门支出绩效达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局开展了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5个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在局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绩效工作开展较好。

(二)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附件2

2019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党组织活动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9.3万元,2019年5月27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19]10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总分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政治生态建设年度任务,紧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速落实到位。以“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纪律整改要求及相关禁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认真上好“反腐倡廉”专题党课和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全县各单位、乡镇违规违纪案例,开展“党旗引领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真刀真枪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观看了《蒙尘的初心》警示片,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了促膝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每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同时,有序推进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重要工作。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该项目资金预算9.3万元,实际到位9.3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4.194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办公费2.0344万元,帮扶工作2.16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9.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附件3

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4万元,2019年5月27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19]10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生态保护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总分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019年,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该项目资金预算4万元,实际到位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531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生态质量评价与考核现场检查等差旅费3.5317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附件4

2019年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5.44万元,2019年5月27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19]10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总分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重点,以落实深化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为抓手,以地表水、饮用水、空气质量、噪声监测为基础,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实施该项目对工业污染的防治效果以及城乡环境质量等予以真实且准确地反映,为政府环境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监督与服务。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5.44万元,实际到位15.4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055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监测工作的差旅费27834元、办公费2723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5.4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附件5

2019年环境执法监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环境执法监察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万元,2019年5月27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19]10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环境执法监察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8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8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8

总分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环境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万元,实际到位1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0.369万元,资金主要监察执法人员差旅费0.369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附件6

2019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4万元,2019年5月27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旺财预[2019]10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总分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全面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该项目资金预算4万元,实际到位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0.9919万元,资金主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差旅费0.9919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