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6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6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7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5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40
第四部分 附件 46
附件1 46
第五部分 附表 6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0
二、收入决算表 60
三、支出决算表 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19家,经营利用9家,探索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巡护和救助28只。落实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双线”目标责任,未发生松材线虫病、蜀柏毒蛾、福寿螺等生物灾害。
2.森林防火及扑救。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已完成,制定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完善森林防灭火“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建设,防火组织指挥体系明晰、科学、完善,2019年未发生林业安全生产事故,2019年森林火灾损失率0.0026‰,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次。
3.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旺苍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增长0.68%,森林覆盖率59.53%。
4.林业行政执法。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查处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9件,刑事案件15件,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61只,猎捕工具20余件(套)。
5.林权制度改革。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确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率达100%,集体林地确权颁证率达到92.6%,按要求建立全县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修改完善了《旺苍县经济林木(果)权登记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与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公司配合良好,森林保险参保率达85%;编制了《旺苍县2019年林业防灾减灾实施方案》。
6.人居环境建设。建成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康养基地1个(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星级森林人家10个、推介国家森林乡村10个。构建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扩大绿地面积0.1万亩,提升景观效果5处(高速路东出口、东出口两侧绿化、东出口节点、东出口快速通道、旺苍大桥桥头)。建设省级园林式单位、新村2个(县检察院、白水镇光明村),建设森林小镇1个。
7.森林资源管理。全县实际林地保有量为320.3083万亩,市局下达我县2019年度净增森林面积23000亩任务,我县实际森林面积净增30251亩,超市局下达任务31.5%;全县净增森林蓄积34.8万立方。木材运输方面,全年开展木材运输检查专项行动12次,查处无证运输0起。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方面,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建立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管体系,每季度对木材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定期对各个加工厂进行检查加强林木采伐和运输源头管理。
8.林业产业发展。完成核桃品改0.5万亩,综合管护3万亩,发展林下经济0.82万亩,新增木质料食用菌100万棒。全年完成低效林改造2万亩,补植补造2万亩,树种更替1.5万亩;抚育改造6.4万亩,培育大径级用材林0.2万亩,“增彩添香”林0.2万亩。
9.惠民惠农政策兑现。选聘生态护林员883个,全面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退耕还林补助兑现。
10.脱贫攻坚。选派驻村帮扶人员12人,结对帮扶人员88人,帮扶贫困户239户772人,实现了结对帮扶力量全员覆盖,做到了真派实派、人到心到。
11.项目投资。2019年争取到位资金10250万元;非税收入110.8万元;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6000万元,截至目前签协议2个,总投资14850万元,到位资金6493.59万元,完成任务的108.2%,落地开工项目2个;2019年储备项目3个,总投资11.472亿元,较年初增长24.3%,达到可研阶段项目个数达到总个数的33.3%,达到开展前期阶段项目个数达到总个数的66.7%。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大峡谷债券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已完成景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详细规划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测绘服务、林区公路规划综合服务的招标及可研(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工作;
12.林权改革。全面推开“两证一社”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修改完善《旺苍县经济林木(果)权登记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全面推开“两证一社”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完成了八项国有林区改革主体任务。
13.党风廉政建设。利用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做到政令畅通;完成各级巡视(察)反馈意见整改、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拓展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成果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森林公安局
2.旺苍县国有林场
3.旺苍县国营苗圃
4.旺苍县园林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23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00.4万元,增加6.1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计1723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000.4万元,增加6.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22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65.87万元,占99.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占0.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18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5万元,占20.45%;项目支出9690.15万元,占79.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3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00.4万元,增加6.1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23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000.4万元,增加6.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6.65万元,减少3.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9万元,占0.08%,主要用于引进优秀人才津补贴和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68万元,占1.7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医疗卫生(类)支出117.14万元,占1.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
节能环保(类)支出2340.41万元,占20.91%,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以及退耕还林农户补助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0.27%,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绿化养护;
农林水支出8310.64万元,占74.26%,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森林培育、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行政执法、林业产业、林业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扶贫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93.85万元,占1.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91.32万元,完成预算71.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96.9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7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国营苗圃和国有林场在编职工单位部分保险纳入天保社会保险缴费中,单位预算年终被收回。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94.6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69万元,完成预算99.1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完成预算82.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米管局天保管护人员工资、生态护林员奖金均是次年1月发放。
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2.58万元,完成预算4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度使用。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10万元是天然林保护二期公益林建设预留质保金。
12.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399.27万元,完成预算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农户验收不合格,整改后支付。
1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计划资金160万元,补植标准过低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待重新拟定方案后使用。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99.1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3.98万元,完成预算6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大峡谷森林公园债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待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
16.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园林所年末支付民工工资时因资料不齐延迟支付。
17.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3.6万元,完成预算8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年末剩余的人员经费。
19.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8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工作经费结余。
2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18.06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1.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2051.2万元,完成预算5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植被恢复造林属于跨年度项目。
22农林水(类)林业(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04.93万元,完成预算5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是跨年度项目,我县天保国有林管护项目是上年资金次年使用。
24.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972.68万元,完成预算9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检查验收费次年使用。
25.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为64.28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区项目正在实施阶段,待验收合格后支付。
26.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未完成,无法支付。
28.农林水(类)林业(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9.农林水(类)林业(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35.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无法支付。
30.农林水(类)林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林区划定界工作未完工,无法支付。
31.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6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跨年度使用,国有林场改革工程未竣工,项目跨年度。
32.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09.63万元,完成预算72.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
3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149.22万元,完成预算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扶贫专项马家坪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未验收。
34.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3.85万元,完成预算9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减少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25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67万元,完成预算7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7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7万元,完成预算67.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4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本增加森林消防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载货汽车1辆、消防水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员,限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2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院来旺处理2017年林地变更事宜,发生接待费用4480元;接待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来旺开展春芽品比栽培及杜仲栽培调查工作,发生接待费5331元;市林业规划院前来检查林下经济节点道路项目推进情况,发生接待费325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89.4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19万元,比2018年增加44.75万元,增长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国营苗圃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5.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核桃品种改良、综合管护服务,植被恢复造林绿化等林业项目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厉行节约,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9481.1万元,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将应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通过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自评,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体按照计划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商品林停伐补助”“森林生态效益农户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71.3万元,执行数为1954.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通过项目实施,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进一步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还可增加工程实施地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荒山造林绿化进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补偿资金兑现过程中,部分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成为睡眠账户,且农户本人因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造成资金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责令乡镇林业站彻底梳理排查,核实农户基本信息,完善银行账户资料,争取资金一次性发放成功。
(2)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95.84万元,执行数为139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同时,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导致资金兑现困难。二是部分未通过检查验收,整改完成后才能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加快退耕还林造林及补植,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3)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项目总体目标同上述退耕还林一致。本年未兑现原因:项目规划实施较晚,年末正值检查验收阶段。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验收合格后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4)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0.79万元,执行数为57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通过项目实施,继续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强化森林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等工程措施,切实保护好我县天然林资源,努力构建长江上游地区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水土流失面积明细减少,生物多样性稳步增加;提供就业岗位,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该项目运行正常,天结余资金主要是部分乡镇“一卡通”支付系统录入不及时,年末未能全部兑现。
(5)涉农整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3.5万元,执行数为10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完成核桃品改0.5万亩,核桃综合管护3万亩,发展林下经济0.82万亩,新增木质料食用菌100万棒,增加了农户的收益,助推脱贫攻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71.3万元 |
执行数: |
1954.07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71.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954.07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85.1641万亩,省级公益林42.7095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1971.3万元,支付公共管护资金25万元。 目标2、 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85.1641万亩,省级公益林42.7095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1954.07万元,支付公共管护资金8万元。 目标2、 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851641亩 |
851641亩 |
|
管护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427095亩 |
427095亩 |
|||
生态效益补偿涉及户数 |
58000户 |
58000户 |
|||
生态效益补偿覆盖村、社数 |
351个 |
351个 |
|||
自主管护公益林人数 |
580000人 |
580000人 |
|||
质量指标
|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有效管护率 |
100% |
100% |
||
管护质量 |
≥95% |
≥95% |
|||
管护人员每日巡山次数 |
≥12次 |
≥12次 |
|||
时效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管护考核时限 |
10月30日前 |
10月30日前 |
|||
管护费兑现时限 |
12月30日前 |
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补偿兑现标准 |
14.75元/亩 |
14.75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户均 增加收入 |
335.57元/户/年 |
335.57元/户/年 |
|
生态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区 生态环境改善 |
明细 |
明细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1‰ |
≦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退耕还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95.84万元 |
执行数: |
1395.8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95.8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95.84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完成兑付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资金补助; 目标2完成兑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资金补助。 目标3:完成兑付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
目标1:完成兑付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资金补助; 目标2完成兑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资金补助。 目标3:完成兑付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
65267.2亩 |
65267.2亩 |
|
兑现农户补助 |
4万余户 |
4万余户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时限 |
2019年12月15日前 |
2019年12月15日前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 |
完善退耕还林:125元/亩 2017新一轮退耕还林:300元/亩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400元/亩 |
完善退耕还林:125元/亩 2017新一轮退耕还林:300元/亩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4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与贫困户年收入增加额 |
300元/亩、400元/亩、 125元/亩 |
300元/亩、400元/亩、 125元/亩 |
|
带动增加相关产业总产值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增加收入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耕地区居民森林保护意识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万元 |
执行数: |
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实施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4000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200万元 |
目标1:实施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4000万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200万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一轮退耕还林管护面积 |
40000亩 |
40000亩 |
|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 |
2000000元 |
0元 |
|||
项目区覆盖乡镇数 |
10个 |
10个 |
|||
项目区覆盖贫困村数 |
5个 |
5个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待验收 |
||
乔木郁闭度 |
≥0.2 |
待验收 |
|||
灌木覆盖度 |
≥30% |
待验收 |
|||
株数保存率 |
≥80% |
待验收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时限 |
2019年12月15日前 |
2020年2月25日前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0%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 |
1200元/亩 |
1200元/亩 |
||
种苗造林费 |
400元/亩 |
4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与贫困户年收入增加额 |
1600元/亩 |
1600元/亩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增加收入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耕地区居民森林保护意识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80.79万元 |
执行数: |
575.4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80.7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75.4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落实全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58.1783万亩; 2.兑现补助资金359.4万元; 3.严禁天然商品林采伐。
|
目标1.落实全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58.1783万亩; 2.兑现补助资金359.4万元; 3.严禁天然商品林采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
|
581783亩 |
581783万亩 |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涉及户数 |
28000户 |
28000户 |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覆盖村、社数 |
351 |
351 |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责任人 |
28000人 |
28000人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管护合同签订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有林地管护补助标准 |
6.18元/亩 |
6.18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农户人均增收 |
128元/亩/年 |
128元/亩/年 |
|
社会效益指标 |
当地农户森林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维护林区稳定 |
长期 |
长期 |
||
天然林资源管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涉农整合-产业发展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13.5万元 |
执行数: |
1007.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13.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7.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发展木质料食用菌100万棒(袋)
|
目标1:发展木质料食用菌100万棒(袋)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 |
≥3000亩 |
≥3000亩 |
|
核桃品种改良规模 |
≥70亩 |
≥70亩 |
|||
核桃综合管护规模 |
≥24000亩 |
≥24000亩 |
|||
新建笋用竹规模 |
≥3300亩 |
≥3300亩 |
|||
发展木质料食用菌规模 |
≥100万棒(袋) |
≥100万棒(袋)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前 |
2019年10月1日 |
||
成本指标 |
核桃综合管护补助标准 |
200元/亩 |
200元/亩 |
||
核桃品种改良补助标准 |
240元/亩 |
240元/亩 |
|||
木质料食用菌补助标准 |
1元/棒(袋) |
1元/棒(袋) |
|||
笋用竹补助标准 |
500元/亩 |
500元/亩 |
|||
林下中药材补助标准 |
300元/亩 |
3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品种改良带动农户增收 |
≥800元 |
≥800元 |
|
综合管护带动农户增收 |
≥500元 |
≥500元 |
|||
木质料食用菌带动农户增收 |
≥1000元 |
≥1000元 |
|||
笋用竹带动农户增收 |
≥1500元 |
≥1500元 |
|||
林下中药材带动农户增收 |
≥300元 |
≥300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品种改良带动贫困人口户数 |
≥200户 |
≥200户 |
||
综合管护带动贫困人口户数 |
≥1000户 |
≥1000户 |
|||
木质料食用菌带动贫困人口户数 |
≥200户 |
≥200户 |
|||
笋用竹带动贫困人口户数 |
≥270户 |
≥270户 |
|||
林下中药材带动贫困人口户数 |
≥200户 |
≥200户 |
|||
带动贫困专合社数 |
≥5个 |
≥5个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项目实施地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农户满意度 |
≥80% |
≥80% |
|
收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80% |
≥8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旺苍县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除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等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指除天然林保护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除退耕还林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除节能环保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绿化养护。
22.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指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扶贫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农林水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的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1个副科级单位,6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9个派驻乡镇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总编制235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事业编制19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230人,其中公务员3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6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17234.23万元,其中:2019年财政补助收入12225.8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008.3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98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72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5万元,项目支出9690.1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53.4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850.5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年度任务目标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全县森林资源双增长任务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林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森林面积净增3万余亩,达到319.6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68%,达到59.53%;森林蓄积净增34.8万立方米,达到1560.8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首次控制到0;森林火灾起数同比下降59.2%,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26‰,保持了连续3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实现林业总产值32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800元。全面完成生态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驻村帮扶等各项任务。
2.预算编制和执行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时效性,加强基础信息更新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二是重视编制质量。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按时报送财政局归口股室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经预算股予以调整并审核通过。
(2)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2019年年初预算总额为260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8.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0万元;农林水支出33.4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5万元。
2)预算执行平衡。预算总收入12225.87万元(年初预算2605.63万元,追加预算9620.24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5008.36万元。本年支出1218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5万元,项目支出9690.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53.4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总计5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7万元、公务接待费21.2万元 ,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数执行,符合报销支出的标准和规定,支出科目列报准确,切实履行了报批手续。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本年度实现决算收入17234.23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余额5008.36万元,年初预算收入2605.6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9620.24万元。本年度实现支出12180.80万元,其中:本年度基本支出2490.65万元,占总支出的20.44%;本年度项目支出9690.15万元,占总支出的79.56%。
本年度实现支出1218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万元,占总支出的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8万元,占总支出的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14万元,占总支出的0.96%;节能环保支出2340.41万元,占总支出的19.21%;城乡社区支出1019.48万元,占总支出的8.37%;农林水支出的8310.64万元,占总支出的 68.23%;住房保障支出193.85万元,占总支出的1.59%。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公开,对今后部门管理指明了方向,为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等提供了可靠依据,促进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为今后的部门经费测算提供了参考,对建设节约型、稳定的机关起到了促进作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分) |
得分 (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及时性(1分) |
1 |
1 |
编制质量(3分) |
预算编制准确(2分) |
2 |
2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1 |
1 |
||
绩效目标(6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分) |
3 |
3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3 |
3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4分) |
4 |
4 |
专项资金使用率(3分) |
3 |
2 |
||
结转资金使用率(3分) |
3 |
2 |
||
预算调整(4分) |
预算执行刚性(4分) |
4 |
4 |
|
行政成本(6分) |
机构运行经费控制率(3分) |
3 |
3 |
|
三公经费(3分) |
3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4分) |
严格控制新增债务(2分) |
2 |
2 |
债务还本付息(2分) |
2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1 |
||
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2分) |
2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2分) |
2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2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2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2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2 |
1 |
|
评价层次(2分) |
2 |
1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2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4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4分)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2 |
2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1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2 |
2 |
公务卡支付(2分) |
公务卡支付率(2分) |
2 |
1 |
|
部门整体效益(30分) |
职责履行(10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
10 |
10 |
履职效率(20分) |
经济效益(2分) |
6 |
6 |
|
社会效益(2分) |
||||
生态效益(2分) |
||||
机关整体满意度(7分) |
7 |
7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 |
7 |
7 |
||
合计 |
|
|
100 |
93 |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偏低,不利于计划开支。
2.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覆盖率较低,因我单位实施项目较多交杂,年末未对当年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3.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县级配套的公业务严重不足,特别是项目可研费、编制费、工程造价咨询费、评审费、以及监理费、审计费都没有预算,项目推进困难。
4.部分项目季节性较强,施工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支付进度。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加强职工法规、法律、政策培训,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按制度办事。
2.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和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账审批程序,特别是涉农整合项目的审批报账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内部审核机构,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审计,主动接受部门审计、检查、监督。
4.强化预算管理。合理测算和安排乡镇林业站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附件2
旺苍县2019年度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2019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74.46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94.46万元,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387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80.79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600万元,森林抚育977.21万元,中央林木良种补助20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00万元,中央森林公安补助15万元。
2.中央下达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总目标是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补偿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27.87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补助造林面积3万亩,森林抚育面积6.6万亩。培育良种苗木40万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监〔2020〕3号)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清理我县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项目,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和直属单位对各自涉及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自评,局财务股汇总上报。
(三)分析评价
我局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撰写《旺苍县林业局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严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4号文件规定,做到应统尽统,不超范围、超标准统筹。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项目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安排,完成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县共计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74.46万元,纳入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范畴2630.39万元(集体和个人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助1469.46万元,集体林森林抚育补助24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后用于林业产业发展项目920.93万元。除天然林保护国有林管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4189.75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84.71万元,支付率98.02%。具体情况如下:
(1)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年度管护面积127.87万亩,到位补助资金1469.46万元,完成管护面积127.87万亩,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1469.46万元,补偿到位率100%;公益林公共管护检查验收费用25万元,支出8万元,支付率32%。
(2)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21.6574万亩,到位补助资金387万元,完成管护面积24.25万亩,按月发放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339.95万元,尚未支付资金47.05万元,支付率87.84%。
(3)非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年度管护任务58.1783万亩,到位补助资金580.79万元,完成管护面积58.1783万亩,兑现补助资金580.27万元,结余资金0.52万元,支付率100%。
(4)森林抚育6.6万亩到位补助资金792万元,完成集体林森林抚育2万亩、国有林森林抚育4.6万亩,按照验收合格小班面积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已支付项目资金792万元,支付率100%。
(5)森林公安补助到位15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局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经费补助,已支付项目资金11.97万元,未支付资金3.03万元,支付率79.8%。
(6)林木良种补助到位20万元,下达目标是培育良种苗木40万株,经上报市局同意调整目标,培育良种核桃嫁接苗10万株,良种核桃穗条75万芽,项目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资金20万元,支付率100%。
(7)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5.72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同时县财政存量解决135.72万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已支付项目资金47.17万元,未支付项目资金152.83万元(中央资金17.11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23.58%(中央资金支付率73.38%)。
(8)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20.93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600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185.21万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补助置换135.72万元),种植林下中药材4950亩,实施核桃品种改良5000亩,核桃综合管护24000亩,发展木质料食用菌100万棒(袋),栽植笋用竹3300亩,工程已全面完工,完成项目资金支付920.93万元,支付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我县20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项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通过省、市或县政府的审核批复。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助推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使群众享受到长期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进度
基本实施完成,符合预期目标,资金支付方面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民脱贫成效,为促进农民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基础。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极大提高、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务工机会,助推当地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无森林火灾损失,林分结构、生态环境等明显的改善。确保了全县23万余亩国有林森林资源的安全。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44‰,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19‰,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帮助。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区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大于95%。绩效自评得分97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地方财政财力不足,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资金支付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筹措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是件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林业规划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
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项林业政策;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二)问题、建议
存在的问题是林业项目投入不足。林业工程建设国家投资标准过低,与造林、抚育等实际需要投资差距过大,地方配套资金难到位,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缺失,难以发展高质量、高标准的林业产业链。建议上级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增加必要的工作经费。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旺苍县林业局
2020年8月7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